这颗界珠为什么没有几个人能融合成功呢?
很简单,因为融合了这颗界珠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刚才在小酒馆里,听到夷陵大捷的消息,或许融合这颗界珠的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或许是什么“重要线索”,然后一头扎进历史的烘炉之中,想法设法的想要结识下陆逊之类的历史人物,为自己的前程搏上一搏。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屁都不可能捞到一个。
“知道哪里有卖狗的么?”夏平安一边走着一边问跟着自己的那个小厮。
“少爷要养狗么?”那个小厮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机灵的说道,“要买狗的话,东市那边就有!”
“好,那就去东市看看……”
两个人还没有走多远,夏平安就看到前面河边,几个小孩对着河中指指点点,在大叫着,“快看,快看,那河里有一只狗……”
夏平安走到河边,朝着河中看去,果然看到河中有一条狗,正在顺着水流从上面漂下来。
那是一只黑色的小狗,有些惊恐无助的在河里挣扎着,从上游飘下来,不知为何却掉在了河里,好在那条小狗有些机灵,两只前肢紧紧抱着一根干树枝,这才从水里露出头来,没有完全沉到水里去。
襄阳城外的这条河,不算宽,只有七八米,河水碧绿清澈,看到河中有一只小狗,那几个小孩就在河边指指点点。
而夏平安一看到那只黑色的小狗,脑袋里一个机灵,想都不想,立刻冲到河边,脱掉鞋子和身上的绛红纱印的圆领直裾长袍,丢给小厮,在身边小厮和几个路人惊诧的眼神中,一下子就扑到水里,朝着那条黑色的小狗快速游了过去。
“你家少爷疯了么?”几个路人看着夏平安身边的那个小厮,对小厮说道。
为救一条狗去跳河的人,他们还真没见过。
小厮也急了,生怕自家少爷出事,看到不远处有人赶着鸭子过来,连忙去找赶鸭子的人借竹竿。
河水也不算急,夏平安游到那只黑色的小狗面前,用一只手拖住那只黑色的小狗,把那只小狗托出水面,然后又迅速的游到了岸边,才看到自家小厮拿着一根竹竿脸色煞白的跑了过来。
“少爷,你……你……你……”小厮脸都急白了,说话上气不接下气。
“哈哈哈,没事,想要狗狗就来了,快把本少爷的衣服拿过来!”
小厮连忙把自己抱着的夏平安的衣服递过来,然后又去把竹竿还给了赶鸭人。
夏平安拿过自己的衣服,先擦了擦那只浑身发抖的小黑狗,把那只小黑狗身上的水擦干净,然后才重新穿好衣服。
“少爷,就是为了一条狗,至于么?”找到机会的那个小厮这个时候才小声说了一句。
“至于,很至于!“夏平安大笑着点了点头,”你不懂,记得回去别乱说,这条狗就是本少爷今日在东市买的,知道么?“
“哦,知道了!”小厮点了点头,看到夏平安似乎很喜欢这条小狗,就顺着夏平安的话又说了一句,“这条狗今日是少爷所救,不如少爷给它取一个名字吧!”
“这是一条黑狗,又是从水中而来,就叫黑龙吧!”夏平安摸了摸抱在怀里的那条小黑狗的脑袋,那小黑狗抬起头,用可怜兮兮的目光看着夏平安,“走,回家了!”
夏平安带着那条小黑狗高兴的回了家。
李信纯的家在襄阳城外的纪南镇,家里有几百亩地,还在城里有一个布庄,夏平安的这个少爷的日子过得其实挺滋润的,没事就带着一个小厮到处逛逛,喝酒会友,收租查账,好不逍遥。
作为家中少爷的李信纯买了一条狗回来,家里人自然不会多说什么,只要少爷喜欢,别说是一条狗,就是养个十条八条也不在话下。
回到家中的夏平安,立刻就找来一个木箱,在木箱开了一个洞,在木箱里面垫上一点干草破布棉絮,给黑龙做了一个温暖奢侈的狗窝,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他也把狗带在身边,他吃什么,就给狗吃什么。
李信纯的家人父母对李信纯有些溺爱,所以看到李信纯喜欢养狗,也不说什么,由得夏平安去折腾。
也就是从今日起,夏平安开始了愉快的“人狗情未了”的日子。
每日,夏平安到哪里,他就带着黑龙到哪里,他吃什么,黑龙吃什么,他喝什么,黑龙喝什么——“爱之尤甚,行坐相随,饮馔之间,皆分与食……”
看着黑龙在夏平安身边的待遇,跟着夏平安的小厮泪流满面,他要敢和夏平安一起吃东西,被周管家看见周管家能打断他的腿,而黑龙与夏平安一起吃东西,周管家看见了,还总是笑眯眯的夸奖一句,“这黑龙被少爷养得越来越机灵了……”
黑龙的确被夏平安养得越来越机灵,越来越通人性。
上厕所什么的,在夏平安的训练之下,那黑龙自己会跑到外面解决,从不给人添麻烦。
夏平安睡觉的时候,那黑龙就睡在夏平安的床边,不许旁人随意靠近,连老鼠靠近都不行,夏平安去查账收租,喝酒会友,也带着黑龙,身边的人都说李家少爷身边多了一个狗兄弟。m.χIùmЬ.CǒM
黑龙跟在夏平安身边就已经一年多,逐渐成年,长大,变得壮实起来,几乎和夏平安形影不离,而且非常通人性,就像可以听懂人话一样,夏平安叫它干什么,它就会干什么,叫它坐它就坐,叫它睡它就睡,叫它在哪里呆着,它就在哪里呆着……
不知不觉,时间到了第二年秋天,草叶黄了,兔子肥了,自去年陆都督于夷陵大捷之后,江东百姓的日子,越发的安稳了起来。
因为家里布庄生意扩大,跟在夏平安身边的小厮前几天被周管家调到了城里的布庄上,这一天,秋高气爽,夏平安接到了襄阳城里一个朋友的邀请,让他中午去吃酒,商量狩猎之事。
这两日太守郑瑕出猎,声势浩大,得到消息的一干年轻人,早已经躁动了起来——打猎的日子到来了。
对这个时代还算有点家境的年轻人来说,狩猎,是一年中几乎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夏平安感觉到,这一天终于来了。
在去城里之前,夏平安把黑龙叫到了自己身边,摸着黑龙的脑袋,足足摸了好几分钟,默默无语。
养了黑龙一年多,夏平安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把黑龙当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几乎让他忘记这是在界珠之中。
夏平安突然有些舍不得。
“黑龙啊黑龙,你我难得相识一场,今天我让你做一次选择,你若愿意做一条狗,默默无闻安安稳稳终老死去,今日你就留在家中,不要随我去赴宴,你若想名垂千古,让后世之人都能记住你,让后世所有人知道狗也有忠义之心,有善恶之别,也可以视死如归,不比人差,我走到桥头,你再追来随我去赴宴!“
“汪汪……”
黑龙摇着尾巴,对着夏平安轻轻叫了两声。
夏平安直接出了门。
走出李家的院子,再走出两百多米,到了庄外,一条河安静的从庄外流淌而过,河上刚有一座石桥。
夏平安走到石桥之上,听到身后传来声音,他一转头,发现黑龙已经追了出来。
这一刻,夏平安的眼泪都下来了,他摸了摸黑龙的脑袋,带着黑龙去赴宴。
宴中,夏平安喝得酩酊大醉,于回家途中,酒意上涌,不知不觉就睡倒在城外路边的草丛之中。
夏平安睡到草丛之中后不久,远处来了一队骑在马上的人马,那人马有数百人,带弓持剑,威风凛凛,那队人马领头的,正是太守郑瑕。
太守郑瑕看到这片荒野之中草深兔肥,草丛之中可能有不少猎物,也没有什么人,就让身边的人在这片荒野之中纵火,用火把那些荒草之中的猎物驱赶出来,刚好烧荒之后,这片田地明年还可以开垦。
火势眨眼被点燃,风一吹,野火如燎原一样,迅速在这片荒野之中扩大开来。
夏平安睡倒的草丛中,看着周围那逼近的火线,黑龙急得直叫,黑龙尝试着咬住夏平安的衣服把夏平安从草丛中拖出来,但夏平安太重了,一个睡倒的人,不是一只狗能拖动的。
为了拖动夏平安,让夏平安远离这片着火的草地,黑龙拖得满嘴是血,牙齿都被夏平安身上的衣服扯掉。
黑龙急得团团转,不断用舌头舔夏平安的脸,夏平安还是醒不过来。
看着那逐渐逼近的火线,黑龙突然想到了什么,它转身就朝着几十米外的一条小溪冲了过去,把自己的身体在小溪之中全部弄湿,然后带着湿淋淋的身体重新回到夏平安身边,然后抖动身体,把身体上沾着的水珠,全部洒到夏平安身上和旁边的草上。
夏平安还是没有醒来。
黑龙再次冲到了不远处的小溪里,再次把自己的身体弄湿,再次冲了回来,不断把自己身体上的水滴洒下,把夏平安的衣服和周围的干草弄湿。
黑龙不知疲倦的在夏平安身边飞奔着,一次又一次的在小溪和夏平安身边来回奔跑着,一次,十次,百次,千次。
夏平安的身边,就像在下着小雨。
……
逼近夏平安身边的那条火线在十多米外遇到那些被水打湿的草,终于停了下来,没有再逼近。
看到火线没有逼近,黑龙最后一次来到夏平安的身边,把身上的沾的水洒到夏平安的脸上,最后舔了舔夏平安的脸,身体摇晃了两下,最后坚持着走到远处,倒在了小溪边上。
黑龙原本想再走远一点,可实在走不动了,太累了……
……
天亮的时候,夏平安被家里仆人找到,叫醒,他睁开眼,看到自己身边那些没有燃烧起来的湿漉漉的草茎,也看到了远处倒在溪边的黑龙,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夏平安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少爷,是黑龙救了你,黑龙昨天活活累死了,我们发现黑龙的时候,这里只有黑龙身上的毛和少爷你身上和火线边上边的草是湿的……”周管家都掉下了眼泪,“老人都说,狗要死的时候,不想让主人看到自己死掉的模样,都会走到主人看不到的地方再死,少爷你养的黑龙,是条舍命救主的义犬啊,哪怕死的时候都想走远一点再死,怕少爷你难过!”
……
义犬黑龙救主的事迹,短短几日轰动整个襄阳城,连太守都被惊动了,派人来了解询问此事。
夏平安用棺椁为黑龙下葬,在纪南建了一座高大的义犬冢,冢高十馀丈,还在冢前立了一块碑,记录了黑龙救主之事。
……
这或许是这个世界上第一座给狗建的坟冢。
按照历史,原本建这座义犬冢的是太守郑瑕,不过夏平安不等郑瑕动手自己就动手把这义犬冢建起来了。
千年之后,襄阳这座城市抵御了元朝大军整整五年!
小说中的郭大侠在这座城市上演过悲壮一幕。
矗立在看着黑龙那高大的坟冢,想到黑龙救主的那一幕,夏平安心潮起伏。
界珠的世界于此时化为光雨破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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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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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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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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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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