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开国太祖皇帝金令,可拒绝新帝圣旨,不参与党争,非国破,不得回朝。
他们驻守的地方也不是渔阳城,而是渔阳城百里地之外的边塞,那里满是风沙,植被稀少,跟渔阳城根本没法比,而渔阳城是去往塞外最大的一个城,再往西北,多数地方荒无人烟,沙漠对面是塞外部落,大部落就有十三个,还不算那些小型部落和沙匪。
因为塞外贫瘠,他们为了抢夺物资,总是会骚扰大梁边境,而在大梁建国之前,他们更是杀到了渔阳境内,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大梁监国之后,太祖皇帝令最信任的鲁国公驻守此地,此地苦寒,注定要遭罪,但太祖皇帝一开始就给了鲁国公无上的权利。
开国至今两百年,帝王更替数十人,愣是从未有人能动摇这里。
鲁国公最开始只有二十万大军,现在已经发展到了七十万左右,但是依旧那句话,帝王不得夺兵权,非国破,不得回朝,而鲁国公一家,上下几代,守候至今。
西北之外皆为蛮族,不可驯化,这可不是一句空话,两千年来,但凡蛮族冲破这道禁制入了中原,那必然是一国灭亡之时。
大梁的皇位谁都争得,但西北防线,谁都不会动,否则天下大乱,大国倾覆,那可是千古的罪人。
鲁国公府程家,这一代鲁国公世子程焱。
叶绾绾确实认识他,也确实受了他的恩,但是对她来说那都是很久远很久远的事情了,这其中隔着的不是十四年,而是一次生死轮回。
叶绾绾年少时总是入宫,因为英妃把自己儿子送到冷皇后膝下,叶家一直被嘲讽,说叶家为了皇位脸都不要了,皇子都能送人,还是强买强卖,简直无赖。
那时的叶家可是被满朝文武和皇亲贵族嘲笑,而叶绾绾这个经常被英妃带在身边的叶家嫡女自然不能幸免。
所有皇族子女都不喜欢她,大臣之女也不与她结交,都厌恶她、嫌弃她、嘲讽她。
那时老齐王一家也在上京,赵华阴没少带着一帮贵女欺负她,每次都把她欺负得哭出来才开心。
其他人见她哭泣,更是以此为乐,想方设法欺负她、捉弄她。
毫不夸张的说,叶绾绾小时候就是所有人厌恶的存在,因为叶家爱慕虚荣,因为英妃为了皇位逼迫皇后收养她的孩子。
与之相反,冷云卿和冷云放就是站在一众贵族子弟中间最清高的存在,冷家势大,姑母是皇后,有的是人为了拉拢他们而欺辱叶绾绾。
叶少扬那时候也是为叶绾绾出过头的,挺身而出想要保护她,可他也就比她大两岁,如何能护得住?况且叶少扬遭遇的欺负也不比她少。
后来叶绾绾遇到了程焱,那时他随同国公夫人回上京省亲,那段时日总是出入宫里,看到叶绾绾被欺负,他会挺身保护他。
‘你别自作多情,小爷可不是帮你,小爷就是见不得他们这么欺负人,看着就讨厌。’
‘哎,你别哭啊,不知道的还以为小爷欺负你呢。’
‘小爷不打女人,你要再哭,小爷可打你啦。’
‘好啦,不哭啦,大不了小爷肩膀借你靠靠。’
‘小哭包,又被人欺负了?是谁,小爷帮你揍他。’
‘喏,糖葫芦吃不吃?’
‘你那太子表哥有什么好,让你眼巴巴的等着长大嫁给他?他看着都不喜欢你。’
‘小哭包,小爷要走了,回西北,以后你可就见不到小爷了。’
‘你要是想小爷了,可以给我写信,小哭包......’
那年叶绾绾十岁,程焱十四岁,程焱他们只回去了三个月,后来不得不离开,从此一别十四年,再也没回去过。
而叶绾绾的世界里,那个小时候遇到的哥哥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算得了三个月的庇护,还是得独自面对那些风霜雨雪,后来皇上暴毙,太子登基,叶家翻身,她也一舞倾城,这才终于从过于的阴影挣脱出来。
但是这不代表她就过好了,她从小就被姑母灌输着自己将来是太子表哥的妻子,她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赵奕,但是她一直把成为一个出色的女子、学最好的规矩、成为表哥完美的妻子当作是她唯一的宿命。m.χIùmЬ.CǒM
虚荣、眼瞎、偏执,那时的她现在想起来自己都唾弃,愚蠢得难以置信,可事实上那时的她没得选择,身处那样的环境,又有姑母和周围人灌输的观念,当局者迷,她自己做什么身不由己,思想都不一定是自己的了。
她努力变成他们口中合格的人选,成为配得上太子表哥的女子,终于,她等到了太子登基成了皇帝,等到了他娶妻,娶的是......冷云卿,贵不可言的冷家女。
退而求其次成了贵妃,不曾想那却成了自己噩梦的开始,从始至终她都是棋子,哪怕看似被太后护着宠着贵不可言,实际上也不过是一颗随手可抛的棋子,在这人间地狱里煎熬还不够,还非得死在赵奕的手上。
经历了那么多,叶绾绾哪儿还能想起年少时偶遇的程焱,哪儿还有心思去念过去的情?
重生至今,叶绾绾是真的一次都没想起,现在,托程焱的福,过往种种重新涌上心头,将她的心神再一次撕裂开来,鲜血淋漓。
让她再一次清楚的明白,自己曾经活得多么得可笑又可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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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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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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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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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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