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楼治下三大仙朝,地域广袤,附庸国无数。三大仙朝,用无数附庸国,形成了极好的缓冲地带。唯独玄燕仙朝和大政仙朝,在金阁郡这里,疆域直接挨上。
因为沧海楼严禁治下仙朝官面上爆发冲突,是以,玄燕仙朝的金阁郡和对面大政仙朝的崖椒郡,名为郡治,实则有寻常三五个州治大小的领地上,都只派驻了正常的税务官负责刮地皮,除此之外,其他行政官员和军队,一概没有进驻。
这里,就成了两大仙朝的盲肠。
岁月变迁,无数走投无路的盗匪流寇、散修邪修、破落家族等等,全都涌入了这两郡地带求一个活路。
渐渐地,这里完全成了三不管的地带。。
逐渐成了气候的地方势力,只要应付了两大仙朝派驻的税务官,乖乖的上缴了那一份供奉后,竟然可以横行无忌,甚至‘以家法代替王法’。
此中混乱,可想而知。
卢仚在山中遇到邪门送葬队伍的时候,正是黄昏时刻。
金阁郡燕鸥城,这是金阁郡中部偏北一点的一座小城,常住人口数十万,辐射范围纵横上千里,北面濒临一座面积巨大,烟波浩渺有大洋气派的大湖,其他三面尽是青山重重,多山匪、邪修、妖兽,以及一些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邪门玩意。
燕鸥城外,大湖旁,有一列绵延上千里的峭壁,其上多鸟巢,里面住满了黑背白肚皮的燕鸥。黄昏时分,无数去大湖上猎食的燕鸥扑腾着翅膀,驾驭着晚风,纷纷往自家巢穴返回。
天空中满是翅膀拍动的声响,湖风一吹,无数鸟羽漫天乱飞,更有不讲道德的燕鸥在空中肚皮一动,就是漫天鸟屎喷溅,空气中弥漫着鱼腥味和屎臭味,让人熏之欲吐。
距离燕鸥城有二十几里地,偏僻的峭壁上,一座孤零零的小庙有气无力的瘫在一座小山的阴影里。夕阳下,离得稍微远一点,眼力不好的人,都很难注意到这座小庙的存在。
‘嘟嘟嘟’的木鱼声远远传来,黄昏时分,小庙里的和尚正在做晚课。佛堂上,两个干干瘦瘦的青年和尚,正带着二十几个同样干干瘦瘦的小沙弥,敲着木鱼,念着经。
小庙的主持,正是变化成卢仚的模样击杀了金坑,逼得卢仚不得不拔寺逃走的光头男子。
他此刻回复了原本相貌,正坐在后院的小小茅草亭子里,笑吟吟的看着对面坐着的,正举着一个硕大的酒葫芦大口灌酒的胖大和尚。
这光头男子,身形瘦削如竹节虫。
而他对面坐着的大和尚,则是肥胖得好死一条吃饱喝足的菜青虫,圆润丰美,皮肤下水嫩嫩、颤巍巍的脂肪,几乎都要撑破薄薄的皮肤崩出来。
胖大和尚身量比光头男子略矮了一两寸,但是腰身起码有光头男子三四十个粗细,他盘坐在亭子下,就好像一座肉山,整个人几乎就要占满了亭子里不多的空间,要将光头男子从这茅草亭子里硬生生的给弹出去。
一口酒接着一口酒,胖大和尚打了个酒嗝,朝着光头男子斜了一眼。
“贵客登门,你晚膳总要弄点撒!”
光头男子微微一笑,轻轻点头:“小庙清苦,并无晚膳预算……且,小庙秉持戒律,过午不食。”
胖大和尚呆了呆,朝着光头男子重重的打了个喷嚏。
他右手在袖子里掏摸了一阵,‘啪’的一声,将一个一尺见方,色泽青绿宛如琉璃,内部生长了无数金丝,显然是某种奇木制成的匣子重重的拍在了光头男子面前。
掀开匣子,里面是满满一匣子只有鸽子蛋大小,但是通体浑圆,色泽银灰,放出的银色辉光几乎能刺瞎人眼睛的极品明珠。
“清苦?不清苦!”
“这不,有我这个大施主来了嘛!”
“麻溜的,让外面的小秃驴们拿着去换钱,好酒好肉的弄起来……燕鸥城要是有上好的青楼,叫几个姑娘过来弹弹琵琶、吹吹箫的也好啊!”
“哎……你这厮,过的实在是没啥意思。”
“戒律这种东西,偶尔守守就是啦……学我多好?比如说,在过去的两个时辰又三刻钟内,我已经守了很长一段时间杀戒了嘛。”
光头男子笑容一收,嘴角撇了撇,朝着那一匣子珍珠看了看:“这东西,哪来的?”
胖大和尚就笑得越发灿烂了:“我不是在玄风城,帮你阻拦那群蠢货么?嚯嚯,既然连他们虚空挪移阵都给震碎了,顺便就打碎了他们皇城内几个皇妃的寝宫,随手拿了点酒钱。”
光头男子直勾勾的盯着胖大和尚。
胖大和尚笑呵呵的看着光头男子。
两人对视了一阵,光头男子叹了一口气,从匣子里取出了一颗明珠,缓缓站起身来:“罢了,那些小徒孙天真烂漫,手上从没有碰过这些世俗红尘阿堵物的……不要坏了他们的修行……我去给你采买好酒好肉吧。”琇書蛧
谷嗼</span>“记住了,佛祖怪罪起来,这罪愆,都是你的。”
光头男子很认真的对胖大和尚说道:“戒律,还是要守的!”
光头男子身体一晃,径直消失了。
胖大和尚举起酒葫芦,大口灌了几口老酒,低声的嘟囔道:“佛祖……嚇,佛爷我修炼了这么多年,连传说中的罗汉、菩萨都没见过一个,佛祖?”
“戒律?呵呵,佛爷我佛心认定,我的一切所行,就是戒律……那,佛爷就是守戒之人!”
“哎,真是,一个个都混得和山匪没什么两样了,还说什么清规戒律?”
“要说真守清规戒律,你跑去杀人家那倒霉娃娃做什么?栽赃嫁祸那法海小贼秃做什么?呵呵……元灵天的佛门清誉啊,就是被你们这群假正经的和尚给败坏的。”
“哎,那法海小贼秃,可真可怜。还不知道现在,成了什么样子了。”
“若是能在沧海楼、宝光阁的联手追杀下,活过一年,就招他入门?”
“啧啧,区区金莲开的小贼秃,怎么可能在他们的手下活过一年?这里面,还有影楼那疯娘们的事情呢……这可是把她的宝贝儿子都给宰了。”
胖大和尚嘀嘀咕咕的时候,光头男子已经一步来到了燕鸥城中。
燕鸥城上方,离地千丈的高空中,一块青铜镜悬浮在一片云霞上,放出一抹黯淡的光芒扫过了光头男子的身体。
光头男子任凭镜光扫过身体,不紧不慢的行过街道。
这宝镜,是燕鸥城的地主,三百年前从外地逃难来的欧阳氏族所设,专门用来监视进城出城的修士,严防有自家的对头,又或者燕鸥城三百年前的上任地主的余孽潜入城来。
燕鸥城内,只有一个税官、十个小吏。
族人近千,传说中有半步照虚空境老祖宗坐镇的欧阳氏族,就是燕鸥城实际意义上的统治者。规模近六万,主要由熔炉境和一小部分烈火境修士组成的燕鸥城防军,也就是欧阳氏族的私军打手,严密控制着方圆千多里的领地。
这一切,光头男子都没放在心上。
他驻扎在金阁郡,为的就是这里的三不管,为的就是这里的混乱……以及,一些不可告人的私密。
平日里,他在燕鸥城内进进出出,从未惹出任何的麻烦。
今日他进城,他也没有感受到任何的危险。
不要说燕鸥城,整个金阁郡,也没人有资格让人感受到一丝半点的危险。
他施施然的进城,找到了城内欧阳氏族开设的一家当铺,径直将那颗极珍贵的走盘夜明珠放在了当铺朝奉面前。
“我佛慈悲,这是一位施主施舍的香火钱,还请老先生帮忙兑换一二。”光头男子微笑着,向柜台后的朝奉行了一礼:“小僧,死当,不赎回……价格上,还请老先生怜悯小庙清苦,稍稍优待些许。”
老朝奉的眼睛一亮,拿起那颗珍珠认真的端详起来。
光头男子也不着急,静静的站在柜台前,看着老朝奉用各种手段检测这颗珠子。
欧阳氏族在燕鸥城南的本家大宅内,一名负责日常监视全城动静的执事急匆匆的跑到了欧阳氏族当代家主的书房内,轻手轻脚的将一张画像递了过去。
“这人,在我们的地盘上。”
欧阳氏族当代家主,是一名生得器宇轩昂,卖相极佳的中年男子。
他接过画像,猛地瞪大了眼睛:“怎可能?上面传来的消息,这厮分明在西北流窜……已经连续洗劫了好几处州治!”
倒抽了一口冷气,欧阳家主面皮放出了淡淡的红光:“看来,这次我们要立功了。速速将消息传回玄风城,用最紧急的血羽符令,势必直达陛下面前,不得有误。”
欧阳家主激动得浑身直哆嗦:“想不到,小小燕鸥城,居然藏了这么一尊大人物?不管他是分身也好,神通也罢,这份功劳,足够我们调离这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换一个富庶的驻地罢?”
顷刻之间,一份紧急信函,就通过一座秘密架设的微型法阵,闪电般直传玄风城,稍稍转了两道手,就传到了正在大金山寺遗址边蹲守的玄太乙手上。
“这……”玄太乙惊呼了一声,当即下令:“要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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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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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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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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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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