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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常的牛角号声哪怕在沙暴天气中,也能声传百里。那可不是寻常的牛角号,而是由特殊凶兽的角制成,行军之时跟随军队前行。而且也不是一两个人就能随便吹响的,仅是这牛角的大小就有一丈有余,将其放置在一座高台上,由四人同时从四个入气孔吹入。
西域之地地广人稀,且多荒漠沙暴,这种看似笨拙的牛角长号对于很多军队来说都很实用,至于原因嘛也很简单,声音大且传的远。所以,西域的百姓便称之为“沙河长角”。
“听这声音,距离咱们这边也不近啊!”林烽火皱眉说道。
吴黎点了点头,大体将这“沙河长角”介绍了一番,对于他们两个第一次来西域的人来说,确实很长见识。
“我等且先去南门看看情况,吴姑娘先在这里陪萧城主他吧。”林烽火低声嘱咐道。
“老夫不用别人陪,也上得了战场,这就跟你门一起去!”应该是听到林烽火的话,萧远峰从门外走进来,脸色坚定地说道。
林烽火沉思片刻,接着道:“萧城主,您最好跟吴姑娘在此等候,南城门那里有我与林雷足矣。”
不等对方出言辩驳,一旁的林雷接着出言解释道:“敌我实力尚不明晰,不可贸然行动,我俩先去南门,让萧大人留在这里,就是防止对方偷袭。”
听到这话,吴黎与萧远峰相视一眼,只得点头答应下来。
……
“少主,额……我是说掌柜的,前面探子来报,那群马贼开始攻城了!”一名商贾打扮的汉子有些拗口地称呼了一声“掌柜的”,上前躬身禀报道。
这汉子身量极高,块头也不小,看神情丝毫没有商贾的世故与圆滑,反而带着一股**的彪悍气息。而被他称作“少主”的人,正蹲在一张虎皮座椅上,小心地剥着葡萄。
“这群狗杂碎,还是忍不住对楼兰城出手了?哼,狗改不了吃屎的货,不用留手,从后面爆他!”青年一边说着,一边用一根竹签狠狠地戳进了葡萄屁股,再抽出来的时候,还将葡萄籽带了出来。
这青年穿着很是讲究,白色的长袍上用金线绣满了祥云,让人看上去就有种“富贵满堂”的喜庆感觉。可奇怪的是,这与他俊秀的外表产生了一丝违和感。
如果硬将这种俊秀与违和感强行结合,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他——“土豪”,又土又豪!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几年前从霄缘书院来此闯荡的——齐骋骋!
而这些商贾打扮的壮汉,自然是跟随他而来的“神锋营”旧部。听到自家少主吩咐,这些老兵出身的汉子自然没有废话,直接带着一队人马杀了过去。
齐骋骋将葡萄塞进嘴里,慢慢地嚼着,他喜欢整个塞进嘴里吃,却又嫌吐皮麻烦。不过这几年在西域行商,身边只有这些神锋营的糙汉子,不可能带个侍女伺候他。而在那群当兵的人眼中,吃葡萄本来就是不用吐皮直接吞的,所以他只能自己剥。
好在经过这五年的努力,加上神锋营旧部的帮衬,吸纳了很多西域人士,组建了一个庞大的商都,甚至成为了西域有名的巨贾。
何为“巨贾”,江湖上给出的定义很笼统,反倒是在贸易发达的西域地区,有他自己的定义。
拥有多条贸易路线,并在多个领域拥有足够的话语权,出去商人之外同时拥有一只不俗的武装力量,并能影响一域的势力更替。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齐骋骋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多赚一些钱,他清楚自己的使命,隐仁镇被灭,自己作为三老的独子,虽然平时很不着调,可对于这一件事,他与林烽火的感受最为相同,便是悲伤、愤怒与无力。
齐骋骋清楚知道自己的武道天赋,虽说天赋不错,怎奈何他本身的性情就不适合在武道一途深挖前行,所以相比林烽火的悲伤与愤怒,齐骋骋更多的是无力。
好在陈传拓给他指出了一条明路,那就是赚钱。赚海量的财富,那是重整隐仁镇,重整云霄帝军,重整云霄国的必备条件。
只是随着岁月的推移,他也发现就算是从商,也不是简单地将金银从别人口袋装进自己口袋的过程,而是如何将其有效地转化成资源与影响力。琇書網
齐骋骋仿佛开窍了一般,他开始辗转于西域诸国之间,同时体恤各地百姓。如果此地高层爱护百姓,那么他就将手头的商贾资源向此地倾斜,让它更加快速地发展起来。
如果此地的首领不爱惜民力、不顾民意,一意孤行的话,齐骋骋不息下血本引动周围势力发起一场战争,将这个政权彻底铲除掉。
久而久之,有越来越多的百姓知道齐骋骋,并加入到他们之中。生意这东西也是跟着人走的,随着人员的增加,齐骋骋发现自己终于明白了陈院长的良苦用心。
建立一方势力有多难,那么五十多年前林恒山一众三老就有跟多困难。同样是神锋营的辅佐,齐骋骋被派往西域的根本原因,就是为隐仁镇埋下一条真正传承的根。
就算过去成千上万年,到时候罗云国甚至都不存在了,在西域这里也有一群能够坚持反抗的人存在。
齐骋骋没有建立政权势力,只是不断做生意,不断地去帮助那些穷苦百姓,甚至他也不愿意接受百姓的馈赠,因为这让他感到很是自责。
明明商贾的所有支出,都是源自生意上的利好获得,而商贾的生意利好自然是取自这群穷苦百姓的口袋。所以拿着从百姓手里赚的钱,反哺给百姓,真好意思再索取馈赠呢?
齐骋骋对于此时思考良久,最后还是亲自将这些礼物与馈赠退了回去,仅是这一项,就与其他商贾不同。也让他成为西域诸国公认的——西域巨贾!
……
林烽火感受了一下敌人的数量,出乎他意料的是,这群马贼素质十分精良,在沙暴中的移动速度丝毫不比罗云国的黑骑差!由此可见,马贼单兵战斗能力的强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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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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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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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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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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