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露
李飞一人一骑飘然出了城门,一路往东!
打算先去安西都护府以东百里左右的焉耆镇,这也是安西重镇之一,后期替代了碎叶镇,并称安西四镇。
他本意只是游历四方,因此并不着急,信马由缰,走到哪算哪。
此刻所走的这条线就是古代的丝绸之路,一路上遇到不少商队,前几日因突施骑与安西开战,好多商队为避免兵乱,全都潜伏了起来,动乱刚一结束立即上路,追回失去的时间!
商人永远都追逐利益的,这条道理千百年从未变过。
到了夜里,李飞直接以地为席,以天为被,随便找个避风的地方歇了。思索了片刻,发动青木乙罡之术,弄出一小片绿洲,有草地、树木,甚至还有一些小小的黄花点缀其中。
他皱了皱眉头,感觉还少点什么。
随后控制树木慢慢形成一个一室一厅的木房子,此刻他的青木乙罡之术大成,比当初在洞庭湖底第一次造房子时可强太多了。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不需要再用刀剑去劈开窗户什么的了。
无论从艺术性还是实用性来说都是上佳的作品!
跟着自己的那匹战马也进了客厅,悠闲地吃着地上的鲜草,李飞微微一笑,心道你也算是匹会享受的马了。
径直进了里间的卧室,脱了靴子,躺在松软的草堆里,舒服极了。哎!可惜还是差点意思,没有扬州城里的小窝舒服。
有些着急赶夜路的商队瞧见此处无不啧啧称奇,他们来往多次可从来没见过这有一片绿洲啊!
不过沙漠里的邪乎事可不少,海市蜃楼也有可能,或者是个陷阱.......?
总之没人愿意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献出生命,所以一夜也无人来打扰他!
日出而行,日落而息,一共用了三天,李飞才慢悠悠地赶到了焉耆镇,这里是整个西域重要的物资集散地之一,简单概括来说,就是人多、货多、马匹和骆驼也多,大小的商铺、客栈林立!琇書蛧
整个城镇难免弥漫着一股动物粪便的味道。
李飞在这简单地吃了顿饭,迅速出了北城门,实在是受不了这么一股味道,不停地往鼻子里轰炸。
偏偏他人仙的境界,五感又特别通达......
往北三十里才是他此行的目的地之一,流沙镇!
此镇因多年前发现了天然温泉,才改名为硫黄镇。越往北走,人流越稀少,这本就偏离了主商道。
走了二十里后,已完全没了人影,整个天地间仿佛只有他和一匹马,远处的高山,斜前方的湖泊,一望无垠的戈壁!
走着走着,前方出现了一个人......
在太阳下拉着长长的影子,一步步缓慢但坚定的前行......
李飞催马快走了几步,才看清是个年轻人,身上穿的居然是一件丝绸长衫,啧啧....,有点意思!
他久在江南,自然看得出来那绝对是上好的绸缎料子,而且是经过名家裁缝裁制,贴身却不束缚,在江南的酷热季节,穿在身上也异常舒服!
唯一可惜的是......
这里不是江南,这是大漠啊,这可没有江南的轻风细雨,再好的绸缎也经不住大漠风沙的洗礼,所以这个年轻人身上衣服的边角处已破烂不堪,整身衣服也坚持不了多久。
而最令李飞感兴趣的则是他左手紧紧捂住的那把剑,剑长超过一般的标准,剑鞘古朴,应该是一把有传承的古剑。
而握住剑的那只手是那么地用力,仿佛久别重逢的情人般无法分离!
一个来自江南的年轻剑客,要去硫黄镇干嘛?
难道千里迢迢,只为去泡一泡温泉!?
这怎么可能!
李飞催马缓缓走到他身边,问道:“朋友是要去硫黄镇吗?”
年轻剑客没有答话,甚至连脚步都没有停,仿佛李飞根本不存在一样。
李飞撇了撇嘴,有些自讨没趣,不过对于他这样有些社牛的人来说,这还不算什么,于是继续道:“朋友,这太阳太酷辣,来点水吧!”说着,从马背上解下来一袋水扔了过去。
年轻剑客伸手接住水袋,停下脚步,他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片刻后又将水袋扔回了李飞。
李飞倒也不见怪,只是心道这小子好强的自制力,明明已经渴的不行了,还是能够忍住欲望,绝对不喝陌生人的一滴水!
“哎,可惜啊,你不喝水,肯定酒也不喝了。我这壶葡萄酒也只能自己享受了!”说着从另一侧拿起酒壶,咕咚咕咚喝了起来。
那年轻剑客仿佛什么都没看到一样,继续默默地往前走。
李飞继续道:“朋友,问你去哪你不说,水和酒你也不喝,我有点好奇你这么奇怪的人到底叫什么名字?”
“我叫shu,但很快就会换成其它的名字,所以告诉你也无妨!”
原来这小子不是哑巴,听口音果然是江南一带的人氏。
“树?是树木的那个树吗?这个名字可真奇怪!你去硫黄镇干嘛?”
年轻剑客冷冷地道:“你的问题太多了!”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你这把剑......!?”说着向前指了指那把剑。
突然间,剑光大盛,仿佛孔雀开屏般在李飞面前展开,
天地间只有一种光!
剑光!
好快的剑!
拔剑术!
这剑光来得快去得更快,总共不超过一秒钟,所有的光瞬间退去,全都缩回去了那把古朴的长剑鞘中。
那一瞬间甚至没有人看清那把剑到底是什么模样!
年轻剑客头也不回地继续前进,他对自己的剑很有信心,从五岁起每天五千次的拔剑,无论寒暑从不间断,整整二十年的功力,他相信绝对没有人能躲开这一剑。
他对剑的把控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一剑的距离异常准确,只是一个简单的警告,划开李飞胸前的衣服,而不伤皮肉!
这样的技术,就算是一个假人站着不动也很难做到,更何况是活生生会动的人。
偏偏他就可以,因为他是个武学的天才,
天才加苦练!
可惜他今天遇上了李飞,难免不发生一点意外......
很快,身后的声音再度响起,“切,不让看就不让看呗,干嘛拔剑呢!老子懒得理你!回见吧!”说着拍马超过了年轻剑客!
回身向他一笑,年轻剑客震惊了!
他身上的衣服居然完好无损,
他是谁?
怎么可能躲得开这一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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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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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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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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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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