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参军的大军终于赶到,分兵占据了班公错和日土城,途中的列土城没费多大力气也顺利拿下了!
连下三城,唐军士气大振,不过王参军也是个老成持重的人,他耐心提醒李飞道:“都护,虽然在你的带领下,咱们开局大获全胜,但兵线拉的太长,后续补给就容易出问题,而且深入敌境,吐蕃集结大军反攻,这三个城可不太好守啊!”
李飞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就凭借他们这八千唐兵再加上两千小勃律士兵根本不可能抵挡吐蕃大军全力反攻的,而且这三个城池也并不是什么易守难攻的险要之地。
他眉毛一挑,笑道:“参军说得有理,我也是这么想的。”
王参军探过来身子问道:“那下一步,都护大人打算......”
“声东击西!”
王参军一脸不解,什么意思?
李飞淡然道:“守是肯定守不住的,但有的时候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其它的你不需管,只要把这三座城守好就行,万一情况不对,随时准备撤回小勃律。”
王参军面上不露声色,心中却道,扯淡,撤什么撤啊,老子手下都是重甲步兵,怎么可能跑得过吐蕃的骑兵。
一旦野战遭遇,打又打不着,跑又跑不过,早晚得被活活拖死,这附近都是平原地带,唯一的办法就是拼命往昆仑山脉里扎了!
依靠城池死守是唯一的出路,不过到了这地步,援军的话也估计够呛,安西都护府也不太可能再分兵来救了,就算有援兵来,千里迢迢,得多少日子才能到呢?
他心中早就盘算好了,一旦事态不妙,先把五千重甲兵撤回列土城,让那些小勃律士兵顶在前面当诱饵和炮灰,他们提前在城内多造船只,必要时还可以沿着天竺河逆流而上回到小勃律的地盘。
吐蕃的骑兵一时间拿他们也没办法。
李飞哪知道王参军心里都是怎么想的,或者说他根本不在乎王参军到底怎么做,他的目的压根就不在这三座城池。
通过青木乙罡之术散出的侦察部队,时刻监视了方圆几百里内的一切敌人动向,他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唐军犯境,连夺三城,吐蕃不可能没有任何反应,反攻的大军一直在集结中,而且从高空侦查的情况看,吐蕃的军队除了正面的部队外,连分出几股从东西两侧反插唐军身后,看来是要断他们的补给线,根本不打算放他们回去了,要来个瓮中捉鳖了!
事不宜迟,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李飞已经率领一千骑兵出了班公错,王参军在城墙上望着李飞等人远去的身影,心中不免有些唏嘘,哎,前途未卜啊!
是出人头地还是人头落地其实往往也只是在一线之间,只是看你赌得对不对了,对于他这样的寒门出身,不搏一搏单车怎么变摩托?
他只是希望这次不会输得太惨!
别把命都输没了。
王参军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实际上虽然听别人吹的天花乱坠,但他实际上从来没有看过李飞的手段,但跟着李飞的一千骑兵却是有无限的信心,他们心里很清楚,只要跟着李飞,杀到天边也没问题。
只要他顶在前面吸引火力,他们剩下的唯一任务就是收割战场了。
这事,他们太擅长了!
午时,在日土城接上了郭图和王达的两千骑兵,现在总共三千骑兵,而且在李飞的要求下,一人两马现在已经改成了一人三马。
虽然到底去哪他一直对众人严格保密,不透露一点口风,但大家此刻都知道他们肯定要开启狂飙模式了,不然干嘛要一人三马的配置,而且每个人都最大限度地携带补给,看来至少要完全断开补给一段时间。
在李飞的上帝视角里,此刻吐蕃的骑兵已从东西两侧绕行过了日土城,看来他们的目的是直插大勃律和小勃律的交界线,从北向南直接反压过来,再配合正面部队形成全面围歼的局面。
但他并不打算去对付这些骑兵,只要将正面的部队解决,两侧的骑兵不是问题,扔给王参军他们去操心就可以了。
吐蕃是个部落式的联盟结构,是松赞干布几十年前通过一系列手段逐渐统一而建立起来的。
当时的吐蕃地区,松赞干布的势力集中在雅鲁藏布江南部,而在江北地区则有两个庞大的势力:苏毗和羊同,这也是松赞干布统一吐蕃最大的两个障碍,而在东北更远处,还有跟大唐接壤的吐谷浑。
他先是用温和的手段收服了苏毗,但羊同则是有点不鸟他,最后,松赞干布还是在妹妹的帮助下,灭掉了李弥夏的羊同。
而这个妹妹居然是李弥夏的妻子!
没错,论起辈来他们还是一家人。
几十年过去了,虽然吐蕃已经成为一个一统的国家,但历史不会轻易被忘记的,肯定还有人记得当年的仇恨,亲疏有别,制造他们之间的矛盾,这就是李飞想要做的事情。
而他现在所面对的主要敌人就是以前的羊同部落。
路上,郭图和王达两人靠了过来,轻声问道:“都护大人,您给交个底,咱们到底去哪啊?您不说地方,兄弟们心里都有些不踏实。”
李飞笑道:“放心吧,肯定不会把你们带沟里去。今夜咱们就来个夜袭吧!”
两人大惊,
夜袭?
还有这么玩的?要知道古代不少人是有夜盲症的,到了晚上就看不清楚东西了,在这种的情况下去夜袭岂不是......
而且夜间行军和战斗时看不见大旗,普通士兵很难听指挥,很容易造成各自为战,打着打着就打成一锅粥。wWW.ΧìǔΜЬ.CǒΜ
李飞看了看他们的表情,淡然道:“前方五十里是吐蕃的大营,人数约在两万上下,靠咱们这些人是吃不下的,但是对他们造成一些损伤是没问题的,顺便还可以袭击他们的粮草,一举多得,至于你们担心的问题......”
他在马上伸了个懒腰,道:“夜袭开始后,我会在头上放一只巨大的火鸟,几里之内都能看见,另外我会全程保持啸声,所有人只要跟着火光和声音紧紧跟在我身边就是了!”
两人一听心里有底了,他们知道只要有李飞在,一切都有可能,这段时间天天跟他厮混在一起,不知不觉间胆子都大了起来,甚至听说今夜要夜袭两万人的大营居然没有丝毫的紧张和恐惧感,只是担心晚上太黑了,杀起敌人来有些费劲。
索性心下一横,管他娘的许多,干脆跟着冲上一把就是了,黑夜中能杀多少是多少吧!杀完就跑,谁追得上?零星的几百骑兵根本不在他们的眼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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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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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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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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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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