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赶忙起身施礼:“晚辈李飞拜见萧大人!”
萧嵩用双手把他扶起,还特意抓了他一把胳膊,李飞微微一愣,难道是识破了我的真正身份,要动手了吗?
不对,应该不是!
他压抑着强烈的冲动,硬忍着没有还手,萧嵩微微一用力就松开了,微笑道:“不错,年轻人身子就是精壮,满身的肌肉,不输我年轻的时候!”
李飞暗自松了口气,原来他只知我是皇族子弟,又是淮阳王的义子,难免纨绔,如果身子骨弱不禁风,别说上阵杀敌,能否到达活着到达边境都很难说,那样的话是绝对不能派出去,留在身边就行了。
李飞道:“萧大人过誉了,飞不过是年少放荡不羁,好行游侠之事,胡乱学了些剑术罢了。”
萧嵩点了点头,示意李飞坐下说话,随后喝了口茶道:“哈哈,不错,我年轻也好游侠,也曾仗剑走天涯,不过年纪渐长后只能回归仕途了。”
李飞心道,哟,没想到这位原来也在江湖上混过,不知道有没有留下什么名号。赔笑道:“大人英武不减当年啊,江湖上没有没有您的身影,却处处留有大人的传说啊!”
“哈哈......!”
萧嵩仰天大笑道:“你小子有点意思,我很喜欢你!”
李飞拿出几罐茶叶,放在一旁道:“知道大人喜茶,父王特意命我给带了一些江南的茶叶,龙井、碧螺春、径山茶,还有扬州当地的绿杨春,大人闲暇时可以尝尝。”
萧嵩接过来看了一眼,道:“不错,王爷送的肯定是极品!他身体怎么样?”
“托大人的福,一切都好,身子骨硬朗!”
“那就好,哈哈,那就好!”他微微沉吟了一会儿,继续说道:“信上说你欲前往边疆塞外之地,上阵杀敌,我想听听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李飞正色道:“大丈夫生于天地间,自然是要保家卫国,成就一番事业!”m.χIùmЬ.CǒM
“嗯,不错,难得啊。我也不怕得罪人,据我亲眼所见,大多数皇家子弟都是游手好闲、声色犬马、玩物丧志之辈,你能有此志向实属不易!不过........”
“大人但说无妨。”
“剑术在军阵中作用不大,两军对垒那是千军万马,靠的是整体阵型和团队配合,游侠式的单枪匹马没什么作用,瞬间就会被吞没。”他稍微顿了顿,道:“不过没关系,你还年轻,身体好力气大,今后要多练习射术和骑术,多学习使用长枪和马槊。当然你有剑术打底,改用陌刀或横刀问题也不大。”
李飞接连点头称是,心中暗自好笑,单枪匹马又如何?你是没见过我变身后的样子,千军万马在我眼前也不过是一群待宰的羔羊罢了,三分钟内在战场上我就是神!到时候给你来一个一个人攻陷一座城的神迹看看,绝对惊掉你的下巴!
萧嵩又问道:“日常往来公文能否应对?”
李飞道:“虽不擅长,但也可勉强应付!”
“嗯,那就行了,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不可能都是文武全才!”他压低了身子凑过来小声说道:“说实话,我就不擅长公文,不也照样做个兵部侍郎吗?哈哈!”
这里面有个关于萧嵩早年间的小故事,《明皇杂录》中记载,唐玄宗开元初(713年),萧嵩擢中书舍人。与崔琳、王丘、齐浣同列,但因学识浅薄,被人看不起。当时唐玄宗准备任苏颋为宰相,命萧嵩起草诏书。写完后,不中玄宗之意,掷其稿于地,说:“虚有其表”。正当萧嵩失意之时,却意外地受到宰相姚崇的赏识。后出任宋州(治宋城,今河南商丘县)刺史、迁尚书左丞,兵部侍郎。
因此才有他上面的这句话。
萧嵩抬头思索了片刻,道:“这样吧,一时间我也想不好到底让你去哪?不如先在兵部历练一段时间,嗯......,就先从主事干起吧。先熟悉一下兵部的日常工作,然后再考虑下一步,如何?”
李飞躬身施礼道:“一切全凭大人安排,小侄遵命就是。”
如此最好,正好趁机在长安扎下根基,把组织的基础框架建立起来,顺便去黑石的总部瞧一瞧!
兵部主事相当于高级职员罢了,按级别论不过是个从八品。不过他这个主事跟其他的主事不一样,他也可算是萧嵩的从事,身边人。
双方商议完毕后,萧嵩起身喊道:“忠嗣,忠嗣,过来一下!”
时间不大,一个高大的年轻人迅速跑了过来,施礼道:“大人!”
“嗯!”萧嵩指着李飞道:“给你介绍个人,此人名叫李飞,是淮阳王李道明的义子,也是皇家子弟,他欲报效朝廷,建功立业,跟你一样,也被我任命为兵部主事!你跟他要多亲近一些,等会带他去各处转转,办一下手续!”
“是!”
萧嵩紧接着也跟李飞介绍了下王忠嗣的大概情况,其父丰安军使王海宾战死殉国后,成为唐玄宗抚养的义子,赐名忠嗣,目前跟李飞的情况差不多,也是暂时在兵部历练。
李飞心头一惊,王忠嗣啊,太熟悉了!
被后世称作‘盛唐第一猛将’的人,最厉害时一人兼任四镇节度使!
果然是身大力不亏,比李飞还高着一头多,长的是虎背熊腰,双臂上的肌肉鼓鼓的,把衣袖都撑满了,初步估计这双臂一晃得有上千斤的力量吧。
这样的人如果穿上全身铠甲,拿起陌刀,跨上战马,在冷兵器时代就跟人形坦克差不多,难怪能取得如此不世之功!
当然现在的他还很年轻,二十一岁而已,比李飞还小一岁。
俩人离开屋子,在王忠嗣的带领下随便逛了逛,然后去兵部的库部司领了官服和名牌,李飞摇身一变就成了大唐兵部的一名主事。
王忠嗣为人勇猛刚毅,寡言少语,不过少年心性,与李飞两人聊的倒是不错。随口说了说江南的一些见闻,后来又听说李飞曾游侠仗剑走天下,顿时来了兴趣,非要让他好好聊一聊江湖上的人和事。
聊过之后,李飞才知道原来王忠嗣也是刚刚被招回来的,前两年他被任命为代州别驾。在职期间,不但震慑了当地的豪强,让当地治安瞬间提升了好几个台阶,而且还经常带领小队骑兵,去边境杀敌。
后来唐玄宗得到消息以后,担心王忠嗣会跟他爹一样战死,强行把他召了回来,暂停了他的行动,让他跟着萧嵩历练。
两人相谈甚欢,王忠嗣道:“你我一见如故,不如这样如何,今晚上我做东,长安酒肆,正好给飞兄接风洗尘,咱们来个不醉不归啊!”
“好啊,奉陪到底啊,哈哈!”
“果然爽快,飞兄既是皇族,那不如再叫上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三人同饮,岂不快哉?”
“哦,不知是何人?”
“李亨啊,我们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你初来长安,当然朋友越多越好!”
李飞心头一动,李亨,这不是日后的唐德宗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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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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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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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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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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