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鉴宝无双赵轩山峰>第231章 大金狗
  “这么快?”吴夺一听,放下了筷子。

  “多大点儿事儿啊。”吴大志继续说道,“那天早上,棋盘苑小区附近的那个加油站,确实有一辆专门运送小狗的厢式货车加过油。”

  “哪里来的车您也知道了?”

  吴大志点点头,“竟然是从茂岭县来的!目的地是齐州的宠物市场。”

  “啊?”

  “茂岭县有个顺天名犬养殖基地,这辆车拉的,都是这个基地的狗子。”

  吴夺沉吟,“那化肥,说不定就是在茂岭县出生的?”

  “这个不好说,得继续查。正好我们要回去了。”wWW.ΧìǔΜЬ.CǒΜ

  吴夺又道,“名犬养殖基地?养的一般是有名的宠物狗犬种;化肥这样的土狗外形,卖不上价的;估计可能不是专门养的。”

  吴大志笑了笑,“不养土狗都有可能。化肥本就不是这个养殖基地的狗子。既然是茂岭县的事儿,回去再说吧。”

  “好。”吴夺重新拿起筷子吃饭。

  吃完早饭,吴夺收拾了一下该拿的东西,又将化肥装进了狗笼,就此出发。

  从齐州到茂岭县,在高速上的路程也就一个半小时。不过,从齐州上高速之前和到了茂岭县下高速之后,都需要费些时间;特别是到了茂岭县之后,出租车司机路不熟,开得慢。等到了白杨村附近,已经中午12点多了。

  吴大志没让司机开进村,两人在白杨村北侧的路口下了车。

  白杨村有一条南北走向的主路,水泥路,北口连着通向村外的一条路;而南口与一条东西走向的比较宽的柏油路相接,这柏油路的南侧,是东西流向的聚龙河。

  聚龙河的发源地,在距离白杨村西向三十里的茂岭山中。

  “哎?这是吴夺回来了?”

  吴大志和吴夺下车后刚走了没几步,村北口的小卖部里走出了一个女子,四十多岁,头发简单挽着,穿得也比较质朴,但是姣好的面容和苗条的身材,还是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是啊,王婶儿,刚回来。”吴夺笑着打招呼。

  王婶儿是外村嫁过来的,老公比她大不少岁数,前几年去世了,成了寡妇。她生孩子比较晚,就一个丫头,叫小燕,今年才九岁,还在上小学。

  吴夺知道吴大志平时没少帮衬她,有一次通话的时候还说你王婶儿家的压井头坏了,要帮着修来着。所以,吴夺就此停了脚步,看吴大志是不是还要说啥。

  王婶儿却直接问吴大志,“他爷爷,你们还没吃饭吧?”

  吴大志很自然地笑道,“刚回来哪能吃饭呢?怎么,小燕妈你要管我爷孙俩午饭?”

  “来吧来吧,我和小燕正要吃呢,正好今天包了大包子,管够,我再炒俩菜。”

  吴大志也不推辞,“那就不客气啦!”

  吴夺心说,好嘛,走前饺子回来包子,还挺齐全。

  吴夺和吴大志跟着王婶儿进了小卖部,然后穿后门进了院子,又进了堂屋。

  “吴爷爷好!”坐在桌边的小燕拿着一个包子正要咬下去,一看吴大志进来了,放下包子,站起来脆生生地打了个招呼。

  小姑娘长得像他妈,挺漂亮,梳着两根羊角辫,脸蛋红扑扑的。

  “小燕,你不认识吴夺哥哥了?”王婶儿笑呵呵问着。

  “认识,哥哥是大学生,我以后也要考大学!”

  “让孩子先吃着吧,别说些没用的了。”吴大志摆摆手,“小燕妈,你也坐下吃吧,甭炒菜了。”

  “很快的,他爷爷,你和吴夺先坐下吃着,我去灶房拨拉几铲子就得。”

  王婶儿去炒菜的时候,吴夺从包里拿出带回来的狗粮,想先喂喂化肥,但是化肥摇头,表示不想吃。

  王婶儿很麻利,一会儿工夫就端了俩菜回来了,一个西红柿炒鸡蛋,一个虎皮尖椒。

  包子是猪肉豆角馅的,味儿不错;西红柿和尖椒是自家种的纯绿色食品,鸡蛋也是散养的鸡下的蛋。

  吴夺好久没吃农家饭了,真香!

  小燕先吃完了,对化肥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吴夺一看,干脆开了狗笼,正好化肥颠簸了一路,也该放松一下了。

  小燕还从饭桌上拿了掉落的包子馅,托在小手上想喂化肥,但是化肥非常蛋腚地躲开了,而后自顾跑到了院子里,活动了一下筋骨。

  “小燕,它不吃肉的,而且现在不想吃东西。”吴夺顺口说了一句。

  小燕嗯了一声,跟着追随化肥跑到院子里去了。

  “他爷爷,你这是要养狗啊!”

  “吴夺养的,没办狗证,在省城怕被查了,这不是我正好一个人,也算有个伴儿。”吴大志应得十分自然。

  “吴夺,我记得你不喜欢狗啊?你上学哪会儿,在村里见了狗可都是躲着走。”

  “嗐,王婶儿,这是条流浪狗,碰巧被我救了,也算是个缘分吧。”

  ······

  正说着,小燕突然慌慌张张跑回来了,“妈妈,哥哥的小白狗一下子变成大金狗了!”

  吴夺大吃一惊,立即抢出门去。

  吴大志眉头微皱,也跟出去了。

  “小燕,你看清楚了吗?”王婶儿也拉着小燕的手,跟在了后头。

  吴夺出来一看,松了口气,化肥还是老样子,正在院里悠闲地散步呢。

  吴大志走上前去,摸了摸化肥的脑袋。

  “小燕,你瞎说什么呢,哪有什么大金狗?”王婶儿嗔怪道。

  “我刚才抓它的尾巴,它一扭头,一下子变大了,白毛也变成金毛了!”小燕可怜巴巴,眼泪立马就上来了。

  “没事没事。”吴大志走到小燕身边,“你不能乱抓它的尾巴,狗子被抓了尾巴,容易炸毛,加上太阳光一照,就好像变成金毛似的,其实它还是一条小白狗。”

  “噢!”小燕看着眼前的小白狗,好似相信了吴大志的说法。

  不过,她却再也不敢和化肥玩了。

  吃完了饭,吴夺和吴大志便就告辞了。

  回家的路上,吴夺也没再将化肥装进狗笼,就让它跟着,一路走了回去。

  吴大志住的院子不小,有五间正房,前出厦一米半,院中无厢房和其他小房。居中的堂屋两侧,分别是吴大志和吴夺的卧室。最边上的两间,则分别是厨房和卫生间。

  院墙建得很高,门楼下是两扇黑漆铁门。院里除了一颗梧桐树、一块用花砖圈出的地种了点儿大葱什么的,别的地方都铺着青石板。

  回了家,进了房,放下东西,吴夺坐下点了支烟,“爷爷,小燕这一说大金狗,您彻底相信了吧?”

  吴大志淡然一笑,“我本也没说不信。小燕的情况,我比你了解得多,她打小就能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有时候不敢跟她妈说,反倒跟我说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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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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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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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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