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她重生而回将近一年的时间,也不曾离开过京兆。
没想到,这首次离京,竟然是前往山南道。
前世,她在这里救下了奉宸卫,因此与奉宸卫结缘。
今生呢?
并不知道。
她这一次,并非为了奉宸卫而去,而是为了武阁比试而去。
此刻,郑吉骑在刘纯度特意从丹丘马场送来的骏马上,远眺着前方急行的马匹,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意。
因是骑马出行,她穿了一身黑色的骑装,依然在两肩处绣了振翅欲飞的金凤,越发显得她风姿飒爽,容貌极盛。
当然,因为有长定率拱卫着她,其实没有多少人能看得见她的容貌。
但是,这一次出行的所有武阁士兵,莫不知道长定殿下和他们一样,都是策马向山南。
这多少让他们心生佩服。
长定殿下乃天之娇女,听闻还不曾离开过京兆,但是并没有选择马车软枕,而真的就是像任何一个前往参加比试的士兵那样。
前往山南道参加比试的士兵,都是军中历练出来的,太清楚长时间骑马是如何的艰辛。
虽然他们不用千里急骑,但是长达五天的路程,就算是慢骑,也是一个极其辛苦的路程。
对军中士兵犹如此,对长定殿下这个天之娇女来说又如何?
长定殿下武功高强,能够反杀谢翊等人是一回事,但是骑马……这个其实和武功高强没有太大的联系。
只要是高强度的骑行,对体力的消耗、对腰腿的磨损,都是一样的。
在郑吉的身后,倒是跟着几辆马车。
马车上的李行恩一直撩开车帘,满眼担忧地看着自家殿下,喃喃道:“已经出了京兆,怎么还不休整?殿下可能承受得住?”
杜凤句坐在他旁边,听着这些话,同样也忍不住看向了那个万众瞩目的人,眼中同样满溢着关切。
只不过,他不像李行恩李总管那样,能够说出来。
自出京兆城门那一刻起,他耳边就听着李总管的絮絮叨叨,不是担心殿下这个就是担心那个。
他的心,也随着李总管的话语起起落落。
原本,他觉得作为前往山南道剿匪的武阁士兵,千里疾行不算什么,行军骑马,这是军中任何一个士兵应该要做的事情。
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干脆不要从军。
但当骑马的人成了殿下……
杜凤句内心幽幽叹息了一声:他竟然成为了过去自己一直唾弃的那种人,差点数次欲开口邀请殿下坐上马车。
这不是为殿下好,而是在折殿下颜面。
殿下倘若连这点苦头都吃不了,那么山南道剿匪、魁首之争,有殿下什么事情呢?
殿下以女子之身参与武阁的比试,本就受诸多限制,即使她是帝女,同样也饱受严苛议论。
在这样的小事上,殿下更不会让自己出什么错。
“老奴……老奴恨不得替殿下骑这一程啊!只是,只是……”李行恩第无数次说出的话,说到杜凤句的心里去了。wWW.ΧìǔΜЬ.CǒΜ
他的心情,何尝不是这样想呢?
只不过,实际的情况是,他和李总管坐在马车上,看着骑马的殿下叹息。
他想了想,出言道:“李总管,殿下她……必须要这么做的,殿下她能受得住。”
这话,同样是在劝告他自己。
殿下选择了一条千难万难的路,区区骑马的辛劳算得了什么?
他看着在寒风中仍面带微笑着的殿下,知道她非但不以此为苦,反而以此为荣。
国朝天家公主之中,唯有殿下能参加武阁比试,唯有殿下能策马山南道,唯有殿下……能接触军中。
这些,对殿下来说,乃是荣耀和希望,他们作为殿下身边的人,应该替殿下感到高兴才是。
仿佛察觉到他们的目光,马背上的郑吉随即回过头来,迎上他们的目光,随即粲然一笑。
一片寒风肃行之中,这样的笑容,犹如天光初开,霎那驱散了所有的阴暗雾霾。
杜凤句的心仿佛被戳了一下,下意识露出微笑,以作和应。
前路山高水遥,他能陪伴在殿下身边,不管是以什么样的身份,这就是足够好了。
杜凤句合了合眼,山南道的山川舆图便清晰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不能代替殿下策马骑行,但是他能为殿下做些别的事情,这也是他坐在马车上跟在殿下身侧的原因。
山南道,砺山……
他安排的,姜家安排的,还有其他人所安排,都将汇集到这里,可谓风云汇聚,那里,接下来想必十分热闹了。
“砺山,到底是怎样一个地方呢?你快和我说说。”
另外一辆马车上,陶静宜靠在马车上,双眼晶亮地看着沈沉,想知道得更多。
没错,郑吉出行带着的这些马车,都是有实际用处的。
沈沉和陶静宜在丁场伤得那么重,自是不可能骑马远行,这马车就是专门为他们准备的。
沈沉想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道:“砺山……有点邪门。”
“这个怎么说?”陶静宜一愣。
在她离京之前,陶家和陶贤妃当然尽可能地搜集了有关山南道和砺山的资料,但沈沉是从山南道出来的,所知道的当然又不一样。
“砺山原是山南卫军驿所在,后来那里出现过一场地动,山南卫便另移了他处。这里因为地动而出现了崇山深渊,渐渐林木丛生人迹罕及,最后便成为了贼匪扎寨之处。”
贼匪为祸的地方,环境大多都是如此,便于隐匿,这没有太多可说的。
但是砺山之所以邪门,那是因为山南卫其实出兵过好几次,每次到了山脚下,都会出事,不是遇到狂风暴雨大作,便是遇上飞鸟云集,还有一次,竟遇上了地动山摇。
他们连砺山都上不了,遑论剿匪?
因此,山南卫的剿匪最后都会不了了之。
不知道怎么的,时间久了,竟然传言砺山有神佛护着,更是让山南卫不敢轻动了。
陶静宜“呵”地嗤笑了一声,“若是真有神佛,也不会保佑贼匪!这地方,果然邪门!”
沈沉重重点头,回道:“是啊,我也是这么认为。”
可惜他在山南卫时只醉心研制兵器,对砺山也只听到了这些,要是知道有朝一日要去砺山剿匪,他就忍耐着多听一会儿了。
砺山那里,为什么会这么邪门呢?
「修改了前几章的一些谬误,但不影响阅读,谢谢大家指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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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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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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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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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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