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回到明朝做昏君小说>第二八三章 四大金刚
  “孙大人,前面就是泸州城了。”戚元功来到孙传庭的身边说道。

  戚元功脸上的表情还是很严肃,虽然这一次小孙大人答应不用自己的虎啸营,可是一旦新军打不好的话,之后还是要自己上,所以戚元功心里面多少有些担心。ωωω.χΙυΜЬ.Cǒm

  说白了就是戚元功对孙传庭的这些兵不信任。这些新军出身低,乱七八糟的什么人都有,其中还包括了小孙大人在路上捡来的难民,而且成军的时间也很短,他们能打仗吗?

  孙传庭倒是无所谓,他看了一眼戚元功,淡定的说道:“好,那就安排下去吧。”

  说着,孙传庭扬起手在半空中招了招,他身后有四个人走了上来。

  这四个人都十分的有特色,其中一个非常高大,身材也十分壮硕,甚至比戚元功还要高出半个头。

  要知道,就戚元功而言,他在大明朝算是很高了,比普通人要高不少。结果这个人长得比戚元功还要高大威猛,看得戚元功默默挺了挺胸板。

  这高个子叫张虎,也是孙传庭路上收来的。张虎是个屠户,据他自己所说,这一次叛乱,他护着全家老小拎着刀杀出来,一路上带着家人躲到了山里面,已经躲了好长时间了。

  这天寒地冻的,山里面实在是没有吃的了,能吃的野果早被其他逃难的人采摘光了。因着在山里游荡的人多,就连飞禽走兽也鲜少露面。

  张虎蹲了好几天才打到两只野山鸡,听说朝廷的官军来了,就想带着他之前打的野兽皮子来换点粮食,结果半路上就遇到了孙传庭。

  也不知道张虎怎么就被孙传庭给忽悠了,就把全家老小都带到了新军里。最近一段时间,张虎成为了孙传庭手下的大将。

  说白了就是跟在孙传庭身后,无论是孙传庭走到哪里,这个张虎都跟到哪里,俨然一副保镖打手的样子。

  戚元功总觉得张虎这个人脑袋有些不好用,憨憨的,但武力值肯定没话说。

  在张虎的身边则是一个瘦子,个子很矮,人很黑,张着与大明人明显有些不同的面孔,黝黑的双瞳之中透着一股阴狠。

  这个人就比较典型了,曾是叛军之中的一个小人物,据说之前还是一个小头领,自己有个小寨子,这一次被奢崇明给调了过来,却是输给了孙传庭临时组建的新军蛋子们。

  在戚元功看来,这种带有不确定因素的人就应该弄死,可是孙传庭却留下了他。

  瘦子的名字叫做桑巴,也不知道是什么民族的名字,反正就知道他叫桑巴。

  瘦子桑巴是孙传庭手下的另外一员干将,也十分得到孙传庭的器重,统领着孙传庭手下的那些外族人。

  凡是叛军那边降服过来的外族人,孙传庭就全交给这个桑巴统领。

  这个家伙用着一把弯刀,很短的那种,而且这个家伙非常的灵活,速度很快。戚元功也觉得他玩弯刀是把好手。

  当然了,在战阵之上,这种好手发挥的余地并不多,但是有些特定的时候就比较好用了。

  除了这两个人之外,剩下的两个人,一个是桑巴的兄弟,叫桑葚。这家伙和他哥不一样,仿佛小时候他们母亲把所有的吃食都给了他似的,长得那叫一个胖,腆着一个大肚子。

  在戚元功看来,这桑葚如果要是在马上作战的话,马都驮不动。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小孙大人怎么就把他给收了,还想让他过来打仗?

  这家伙胖胖的一张大圆脸,整日里笑眯眯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反正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招惹的人物,不知道他的才能是什么。

  戚元功想到了一个词形容这个桑葚,典型的笑面虎。

  最后一个人就比较有意思了,这个人是个女人。

  叛军之中有女人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各地的土司甚至也有女的,风俗不一样。

  这个女人长得很黑,个子也不高。先不说她能不能打,看着其实挺吓人的。她脸上有一道疤,从左到右贯穿了整张脸,给人的感觉好像鼻梁子都被切断了。

  她的名字叫做廖三娘,据说祖上也是大明人,而且还是官宦人家出身。

  这个廖三娘不是叛军,曾经是一个寨子的头目。当然了,说好听点是这样子,说不好听的就是个土匪窝。

  她们自称马帮,靠着打家劫舍、收过路费过活。这条路上的很多商贾都听过她,“骑门过坎廖三娘。阎王买命不好搪。”这句话就是道上形容廖三娘的。

  “骑门过坎”,意思就是你走在一条路上,但凡有点磕磕碰碰的,那都是廖三娘的事情。遇到了三娘就像是阎王买命,不要搪塞,老老实实的。

  戚元功也不知道孙大人是怎么收服这个廖三娘的,当时小孙大人带着几个人就去和这个廖三娘谈,谈完了这个廖三娘就带着她的人下山了,然后这个廖三娘就成了孙大人的心腹。

  现在小孙大人身后这四个人,在戚元功看来就是孙大人手下的四大金刚,站在那里各有特色,衬托得孙大人都古古怪怪的。

  孙传庭也没看身后的四个人,直接豪橫的说道:“桑巴,带着你的人去泸州城周围摸一摸。小心一点,遇到人了就马上退回来。如果遇到有人打埋伏,咱们就先把他们灭了。”

  “是,大人。”桑巴点了点头,恭敬的答应了一声,转身就带着自己的人去泸州城周围摸情况了。

  这个桑巴的大明话说的不好,总给人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戚元功总觉得心里膈应得慌。

  等到桑巴走了之后,孙传庭又继续吩咐道:“桑葚,你带着人去接应你哥。这周围肯定不太安全,别事儿没办成,再把人扔里边。”

  “大人您放心,我们办事肯定不会出岔子。”桑葚笑眯眯地答应了一声,也带着人去接应他大哥去了。

  回头看了一眼廖三娘,孙传庭笑着说道:“带着你的人准备一下,在周围撒出去,找好地方就蹲着就行了。蹲点不是你们的强项吗?”

  廖三娘点了点头,没说话,安安静静的带着自己的人走了。

  对于孙传庭说的话,廖三娘不觉得有什么。咱们是土匪,是马帮,抢劫自然就是强项了,那蹲点就是非常有必要的一项活动。

  所谓蹲点,其实就是找一个地方趴着,不能让人发现,暗戳戳的盯着那些人。你总不能让人察觉前面有土匪吧?

  蹲点的同时还要能摸清商人们东西有多少,人马有多少。

  戚元功知道廖三娘这是去做什么了,说白了就是放暗哨。

  他有些无奈的看着小孙大人。

  小孙大人,你手下这都是什么人啊?

  没一个像是当兵的。

  反正戚元功是看不上,不过小孙大人让这些人去打仗,不用虎啸营的人上战场,戚元功就不好说什么了。

  看了一眼张虎,孙传庭吩咐道:“传令下去,休息一个时辰,然后准备攻城。”

  “大人,我们不一鼓作气攻上去吗?”戚元功看着孙传庭,有些迟疑的说道。

  即便戚元功并不是很精善兵法,也听过一鼓作气。

  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自己这些人都是赶路急行军到泸州城的,这个时候不攻城而直接休息,这会让所有人都泄气。

  “没准他们看我们休息就出来打我们了呢。”孙传庭看了一眼戚元功,语气比较轻松的说道。

  听了这话之后,戚元功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泸州城的的那些叛军是傻子吗?

  看看咱们带来的这些人,这都快小五万人马了,他们城里有多少人敢杀出来?

  孙传庭看了一眼戚元功,面容严肃的说道:“你家学渊源,戚少保当年兵法横行天下,纵横南北没有敌手;你父亲也是大明骁将。按理说,我不应该和你说这些。”

  听了这话之后,戚元功都快哭了,连忙向前走了一步对着孙传庭行礼,表面上十分恭敬地说道:“孙大人,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何况是孙大人这样的大才。能够得到孙大人的教导,是我的荣幸,还请孙大人不吝赐教。”

  事实上,戚元功的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他心里面都急死了,这位小孙大人快点和我说说吧,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你到底想怎么干,你再不说我都要憋死了。

  孙传庭当然不知道戚元功心里面是怎么想的,但是他对于戚元功的态度很满意。

  于是孙传庭语重心长的开始说道:“用兵之道,天时地利人和。很多人都这么说,但是我却有一些不一样的看法。”

  戚元功对于小孙大人口中的看法甚是感到好奇,但他知道不能催,越催这孙大人说话越慢。

  “所谓天时地利人和,很多时候是死的,但很多时候又是活的。我们现在在四川,手上就没有多少人马。虽然你的人马很精锐,但是只有五千,聚在一起还行;分散开来的话,没有什么战斗力。”

  戚元功虽然点了点头,但心里却是在盘算着如何炮轰泸州城。

  “如果我手上有五万你身后这样的人马,我什么都不用做,一路推过去就行了。可是我没有。”

  “为将者,不能坐等,要活学活用。天时也好,地利也好,人和也罢,说白了要用于心。既然陛下让我们到西南来平叛,那我们需要把所有能利用上的东西利用上。”

  “如果仅仅是从湖广调十万大军过来,那这个事谁都能干。为将者要考虑干别人不能干的事,同样,为官者也是一样。”

  “用最小的代价做更多的事情,这样才能够比别人更突出。如果你做的事情,别人也能做,那为什么要用你?”

  “看看我们刚来的时候,身后没人、手里没刀,我们在泸州这种地方能有什么作为?”

  “再看看现在,我们手里面有五万人马,虽然他们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终归是有了人了呀。他们的不足可以用战术去弥补,我们可以制定更好的计谋,用来扬长避短。”

  “如果为将者不能扬长避短,那就不是一个合适的将领。不要抱怨,不要总想着向朝廷要东西,要学会用手头的东西做出最好的成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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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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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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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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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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