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气氛并不是很好,自从被叛军攻陷之后,城里面就一直弥漫着恐怖的氛围。
平头百姓们几乎不敢出门,街面上冷冷清清的,随处可见散落着的竹篓,还有些稀稀拉拉的杂碎小物。偶有几个百姓实在是不得不出门采买的,大都小心谨慎的贴着墙走,见到穿着甲胄的士兵,就连大气都不敢出。
虽然叛军这边也严格要求麾下士卒,但还是避免不了的发生了很多烧杀抢掠的事情。为此事,叛军的首领还杀了几个不听话的士卒,以此杀鸡儆猴。
这段时间以来,泸州城已经相对平稳了下来,但依旧气氛很紧张。因为这里一直以来都是兵家重镇,所以叛军对这里自然也很看重,奢崇明派了一个心腹之人到这里镇守,这个人就是奢寅。
作为奢崇明的儿子,奢寅在泸州城里有着绝对的权威。
原本的泸州知府衙门里面。
奢寅坐在主位上,在他的下面则是这次带来的手下,左右两侧全都有。xiumb.com
奢寅看了众人一眼,沉声说道:“遵义城的事情想必你们也都知道了吧?”
在场的众人默默点了点头。
虽然奢寅只有二十几岁,可是在场的人没有小看他。即便奢寅长得白白净净的并不粗壮,也不可能有人小看他,这种情况从来没有改变。
因为比起他的老爹奢崇明,奢寅给大家的印象并不好。这是一个年轻而心机深重的人,同时心狠手辣,没有人敢得罪他。大家都心知肚明,得罪了奢寅,明面上和和气气的,转过头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奢崇明才会让奢寅来镇守泸州。
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泸州对自己来说有多重。用自己家大王的话来说,泸州就是大家的出路。
等拿下整个四川之后,就可以出泸州入贵州,所以才占领了遵义。遵义就是桥头堡,一旦拿下了四川,就可以从遵义进入贵州。
真到了那个时候,整个贵州、四川都将是大王的。甚至可以进云南,也可以继续向北,到时候就能打下一片大大的疆土。
坐在右侧的一个大胡子男人说道:“少主,遵义城的事情也不算太出乎意料。毕竟贵州那边没有人占领,遵义也算是孤掌难鸣。”
奢寅转头看了过去,说话的人他自然不陌生,是父亲的心腹手下樊龙。旁边坐的是樊龙的弟弟樊虎,两兄弟都是父亲的心腹手下,也是一等一的猛将。
这话也就是樊龙敢说,换别人的话,奢寅肯定没有这么好的态度。
奢寅没有发脾气,冷冷的说道:“镇守遵义城的人是张彤,大家应该都知道张彤是什么人,也应该知道他是什么能力。即便是如此,遵义城也没能够守住。”
“根据手下的探子来报,贵州的军队已经向咱们这边来了,估计下一步他们需要打泸州,所以现在所有人都回去做好准备,实行宵禁制度,告诉城中的百姓没有事不要上街。除此之外,准备好粮食,说不定这一次要打很久。”
众人看着奢寅,没有人敢反驳,连忙恭敬了态度说道:“是,少主。”
见到众人答应了之后,奢寅转头对刚刚说话的樊龙说道:“樊将军,城里面的人手还算充足,我给你三千人马出城去,找个地方隐藏好等我的信号。一旦有了反击的机会,我们里应外合,灭了来犯的明军。”
“同时派人传讯给父王,告诉父王明军已经来打泸州了。不过请父王放心,我会在泸州城下全歼明军的援军,让父亲不必担心。”
大胡子将领樊龙听完这话之后就是一皱眉头,他有些迟疑的说道:“少主这么做,是不是有些不妥?明军势大,您刚才也说了,张彤的能力很强,手边的人马也不少,可是连报信都没来得及,可见明军有多厉害。城中人马虽然充足,但也仅仅有不到三万人。一旦明军攻城,只留一万五千人守城怕是会有疏漏。”
“在卑职看来,现在要做的不是想着怎么全歼明军,而是守好泸州城。只要能够把泸州城守好,就已经足够了。等到大王拿下了重庆,攻破了成都,占据了整个四川,再由泸州出兵也不迟。”
在樊龙看来,在这个时候分兵,简直就是愚蠢的不能再愚蠢的决定。虽然不知道奢寅为什么会下这样的命令,但他不想去执行这样的命令。
坐在一边的樊虎看了一眼大哥,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大哥哪都好,为人重义气、讲信用,同时对大王忠心耿耿。至于行军打仗更没得说,是一员骁勇的战将。
可问题是这个脑袋总有些不太灵光。少主既然要分兵,那是真的要分兵吗?
那摆明是要把大哥给支开,一来是不想分给大哥功劳,这是要打压大哥;二来是瞅大哥在身边不顺眼,想把大哥给赶走。
如果在城外大哥隐藏的距离太近,被明军发现给歼灭了,那也是大哥的失误,可以说是死有余辜,况且还影响到了少主的计划。真到了那种情况,少主还能把责任推给大哥。
在场上的这些人人谁看不出来,少主对大哥颇为忌惮,或者说少主就是想取大哥而代之,把这支人马的指挥权拿到手。
现在大王的形势越来越好,占领的地盘也越来越多,那么将来的继承权争夺肯定就很激烈。
少主摆明了就是想拿到军队的权力,立下大功,提升威望,掌握军权,提升实力。
也就大哥看不出来这一点,死脑筋一样。
樊虎有些无奈的说道:“大哥,咱们这不是和明军打过仗了吗?明军什么样子,你不是不知道。遵义城丢了,那是他张彤无能,平日里耀武扬威,到了关键时候就成了草包。可是少主能一样吗?”
“少主雄才大略,腹有沟壑,足智多谋,对付这些明军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守城,守什么城?”
“我觉得少主说的对,就应该全歼来犯的明军,然后咱们乘势夺下遵义城,趁着明军在贵州兵力空虚之际,我们直接杀入贵州打下几个城,如果有可能的话,直接打到贵阳去。”
樊龙皱着眉头看着弟弟,阴沉着脸默不作声。
奢寅看了一眼樊虎,觉得他说的有道理,自己的目光还是浅显了一点,只想着全歼明军,那能有什么用?
无非是功劳大一点,让父王开心一点。可自己要是能够杀进贵州,能够占领贵阳,那功劳就大了去了。到时候自己可以在贵州扩充人手,自己就有了贵州一省之地,还不一定怎么样呢。
想到这里,奢寅大笑着说道:“樊虎将军说得好!咱们既然要干大事,那就要有大想法。”
“樊虎将军说的对,我们不能把目光全都放在歼灭明军上面。我们要有更长远的计划,我们要杀到贵阳去,我们要占领整个贵州!”奢寅越说越兴奋,站起身子挥着手说道。
其他人也全都开口附和:“全歼明军!杀到贵阳!占领贵州!”
一时之间,气氛十分的浓烈。
坐在那里的樊虎反倒是松了一口气,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看来自己和兄长的这个绰号是摘不掉了。
虽然外面的人都叫自己兄弟为樊家兄弟,一龙一虎。可事实上呢?
不少人背地里叫自己兄弟樊家二傻。可是樊虎却知道,自己不但不傻,而且还很精明。反倒是大哥,那才是真的傻。
自己为了维护大哥、维护这个家,这是操了多少的心?
这一次好歹过关了,下一次不行,还是赶快让大哥去城外吧。虽然面对明军有一些危险,但是大哥打仗还是有两把刷子的,想来也不至于把命给丢了。
如果再在城里面待着,那大哥能活到哪一天可就真的不知道了。
见到大哥还要说什么,樊虎连忙伸手拉了他一把。
转头瞪了一眼弟弟,樊龙没好气的说道:“你拉我做什么?”
“大哥,小弟觉得你还是应该出城。虽然我赞成你刚才说的话,可是你看看少主和这些人,他们有谁赞成?”
“他们都看不起明军。这一路上打了这么多胜仗,占领了这么多城池,他们早就成了骄兵。可是骄兵必败,这是亘古以来的道理。好在大哥的头脑还算清醒,所以我劝大哥还是带着人出城吧,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你好可以给他策应。”
“如果所有人都在城里,全都被明军围在了城里,到时候就真的是动弹不得了。”
“你不看好能守住泸州?”樊龙沉声问道。
“张彤连遵义城都没能守住,虽然没守住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毕竟遵义城不是大城,他手上的人马也不多,可至少应该能守几天吧?”
“当初是怎么计划的?如果遵义城被攻打,马上派人求援,咱们就发兵支援。可是结果呢?张彤前脚派出人来求援,后脚就已经被攻陷了。所以说啊,此战不容易,尤其是所有人都成了骄兵的情况下。”
“大哥即便领着人在城里,所能做的也不多,那就不如出城去,到时候无论做什么,都能够进退自如。所以大哥还是去吧。”
看了一眼弟弟,樊龙点了点头说道:“好,那我就去。”
等到所有人都不再拍马屁了,樊龙站起身子说道:“少主,如果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那末将就告退了。末将马上回去整理人马,天黑之前就出城。”
见到樊龙这么爽快利落的答应了下来,奢寅笑着点了点头,同时站起身子走到樊龙的身边,伸手握住了樊龙的手,笑着说道:“如此,城外就托付给将军了。”
奢寅的脸上全都是笑容,显然很高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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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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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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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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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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