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人走,每天也有人来,就比如说刚刚结束拍摄的这位——
“曾离姐,你演的真好,那眼神太有戏了!”
袁华这话倒也不是拍马屁,而是真心有感而发。
她刚才这段戏虽然不长,但金铃夫人在面对黑心老人时,那种哀怨凄绝的眼神被曾离演绎的相当传神,简直几乎叫人当场落泪。
另外不得不承认,她这一身红衣确实是大气美艳,风情万种,为这个角色增色不少。
看来她真的很适合大黑或者大红,这种一般女演员根本驾驭不了的古装配色。
听了袁华的恭维,她的脸像绽开的玉兰花,笑意写在脸上说:
“过奖了,还得感谢你给我这个表演机会才是!”
袁华一本正经的说:“哪里,曾离姐愿意卖我这个面子过来,我才是荣幸之至。”
曾离笑了笑没有继续客套,她本来就是偏清冷的性子,能说一句感谢就已经不错了,让她继续说些更肉麻的话,她也确实说不出口。
当然,她对袁华印象还是比较满意的,因为他年纪轻轻早已功成名就,但却没有丝毫倨傲之色。
见他平时待人接物也是相当谦逊,特别是对他们这些前辈从来没有逾礼之举。
难怪人家年纪轻轻就名动四方,创下诺大一片基业……凡过人之人,必有过人之处,古人诚不欺我。
如果说自己年轻时候,就有人家这样的清醒头脑和长袖善舞的本事,那么可能不至于四十岁,还在四处奔波接“金玲夫人”这样的龙套角色。
真快啊!这一晃便已经四十岁了,但自己迄今为止,尽管陆陆续续也参演了五六十部影视剧,但最知名的角色居然还是“梅三娘”。
要知道这部《新聊斋志异》还是04年播的,也就是12年前的作品了!
等于说这过去十年,她一直原地踏步,名气地位几乎没有任何突破。
当初赫赫有名的中戏“七朵金花”,如今章紫怡、梅亭、元泉、秦海露早已影后拿到手软。
胡婧虽然没有前四位那么成功,但那是因为人家08年就已经嫁入马来豪门,自此逐渐将重心放在家庭上,相夫教子去了。
唯一能跟他比惨的,那就只剩张桐了。
但昔日七朵金花曾离稳居前三,毕竟她是那届96神仙班公推的班花。
而张桐本来在七人组就属于半边缘人物,不论演技还是相貌都很难压过其他人,因此发展不如其他人完全不奇怪……
反倒是她这个才叫高开低走,一手好牌打个稀烂。
其实不单是曾离在为自己神伤,其实袁华看着眼前的美艳御姐也在为她惋惜。
这么好看,又有演技的女演员,怎么一糊就是20年呢?
难怪前世看了一些华娱小说,但凡九十年代起步的,老喜欢把她作为女主,可能确实是因为意难平吧!
毕竟以她的基础条件,确实不应该混的这么惨!
曾离的例子也很好的说明了,在娱乐圈想混出头,有时候光有颜值以及演技还不够,可能还需要一些运气。
就说金玲夫人这个角色吧,袁华之所以给她发了片约,主要因为前世这个角色就是她演的,而且确实给他留下了相当不错的印象。
但一码归一码,这个角色确实是一个戏份非常少的龙套角色,可能总共出场时间加一起,撑死也就十来分钟吧!
可想而知,如果说是七朵金花的其他几位,袁华敢给人家发这个邀请吗?谁又搭理他啊?
简单应酬几句后,曾离告辞离开,袁华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对站在旁边的李小沁随口说:
“曾离姐演的真不错呀,不愧是大前辈,你得好好学着点啊!
你不是也有一场替张小凡挡剑的戏么,应该是和这个感情差不多的……
金铃清脆噬血误,一生总被痴情诉。三生七世,永堕阎罗。
可能这就是合欢铃主人的宿命,总是为了救噬血之主甘愿牺牲魄散魂飞,你表演的时候完全可以借鉴参考一下嘛!”
其实在原著小说中,只有碧瑶使用了痴情咒,合欢铃的原主人金玲夫人并没有用。
但是袁华觉得这一段电视剧改编之后更好,所以说就将这段保留了下来。
毕竟两位合欢铃之主同样悲惨的遭遇,也更能强化噬血珠和合欢铃冥冥之中有着宿世姻缘这一理念,也让碧瑶之死增添几分宿命论的意味,戏剧效果更强烈。
不过袁华说完这么大一段话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听到李小沁接腔,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发现她双眼放空貌似在发呆——
袁华有些不高兴,老板训话你身为员工怎么能走神呢?
那我刚刚说了这么一大段话,岂不是一直自言自语?那不是显得我很呆?
“啪——”
又是一个响指将李小沁惊醒,看李小沁抬头向自己看来,袁华好奇的问:
“怎么又在发呆,你刚刚在想什么呢?”
李小沁愣了一下,随即摇摇头说:
“没什么……”
既然她不愿意说,袁华也没打算打破沙锅问到底。
况且看她好像有点低气压,眼眶也有点微红,袁华还以为她被曾离的表演打动,有些入戏还没缓过来呢!
毕竟她饰演的碧瑶,其实某种程度上和金玲夫人有颇多相似之处。
所以说在人家表演的时候,通过传出来的情绪让她产生共情,好像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物伤其类嘛!
不过这点袁华倒是猜对了一半,李小沁确实是物伤其类,但并不是他想的那样。
刚才她现场全程观摩了曾离的表演,的确大受震撼,进而也和袁华一样为她惋惜:
为什么这么漂亮,又有演技的演员,到了这个年纪还没有红起来呢?
接着李小沁马上就想到了自己,其实她和曾离还有一大相似之处,就是她们两个人都有学习戏曲的相关经历。
曾离小学毕业后就考入了中国戏曲学院,主修青衣,这和李小沁从小学习昆曲经历是很相似的……
很自然的,她看到现在的曾离,四十岁还在跑龙套接这种小角色,自然也会为未来的自己担忧:
会不会自己到了曾离这个年纪也依然红不起来呢?
毕竟她如今出道也有七八年了,也演了三四部电视剧的女主,资源可能比曾离生涯初期还要略强一些,但依然迟迟未能彻底打开知名度……
虽说如今已经接了《诛仙》这样的一部年度大戏,但是很明显,这部剧最吸引人的演员不是她,毫无疑问是袁华和刘天仙。Χiυmъ.cοΜ
这两个人太引人注目了,观众的目光还能剩多少落到其他人身上,恐怕还得打个问号。
再说即便是这部剧真的火了,戏红人不红也不是什么很奇怪的事情。
别说她只是双女主之一,即便是单女主被配角完全盖住风头,这样的例子过去也早已屡见不鲜。
不行不行,我绝不允许曾离这样的悲剧发生在我身上,看来必须得死死抱紧袁华这根大粗腿不撒手,这样就能确保起码未来无虞了!
李小沁,你必须得紧绷起来了,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确保这部剧一定要成功,尽可能的让自己被更多的人看到,也该为自己拼一拼了!
出名要趁早,真要等到曾离这个年纪再想努力拼一把,那就已经来不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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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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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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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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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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