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铠作为队长代表两名队友致谢,袁华堆起笑容跟三小依次握了握手,语气亲切的说:
“哪里的话,应该是我谢谢你们,愿意来给我捧场才对!一路幸苦了!
对了,还没恭喜你们呢!听说你们今年可以登上春晚了,是吗?
小铠,我记得你是99年的吧?也就是说才17岁就能登上春晚啦!啧啧,你们可真厉害啊!
天呐,想想我17岁的时候在干嘛?好像还在逃课上网,整天惦记给女孩子写情书呢!
果然人与人不能一慨而论,真不愧是英雄出少年啊!”
毕竟还都是少年,被袁华随口一捧,果然个个都很受用,脸上也逐渐流光溢彩起来。
本来三人一开始刚进来的时候,可能初来乍到又被袁华的气场所摄,基本上还都有些拘谨。
除了队长王俊铠还算落落大方,其他两个队员甚至都还没怎么开过口。
但袁华突然自曝其短,也算是迅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交谈的氛围一下子就融洽多了!
王俊铠少年老成的说:“华哥您说笑了,和您比起来,咱们又算什么少年英雄?只有像您这样的,才能算是真正年少有为!”
袁华哈哈大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
“小铠你真会讲话,怪不得你能当队长呢!你看,仅凭这一点,我肯定就不如你!
毕竟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在叛逆期呢,肯定没你这么会说话!”
被袁华这么一拍肩膀,王俊铠感觉自己骨头都轻了二两,不禁心情激荡热血上涌,耳朵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袁华其实还是蛮欣赏王俊铠这小伙的,尽管一开始他对三小都无感,但因为“明学”大火去补课《中餐厅3》,让他对王俊铠印象大为改观。
不过袁华估计还不知道,王俊铠可是一直把他当榜样的,人家最大的理想,就是有朝一日也能像袁华现在这样,年纪轻轻就成为一方大佬,走到哪里都是座上宾。
王俊铠他们虽然截止目前也算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显然在袁华面前基本完全不够看。
论人气,此时的袁华差不多已经稳居流量明星的榜首,粉丝数甚至可能比他们哥仨加一起还多。
论资历,袁华早在13年前后便已跟随团体火遍全亚洲,而那个时候他们仨甚至都还没有正式出道。
论作品,他们此刻唯一能拿的出手的代表作也就一首《青春修炼手册》,但袁华早已歌影双栖,而且成绩斐然,屡创佳话。
论影响力和社会地位,那袁华更是将他们甩的连车尾灯都看不见!
他们可能唯一的一点优势就是年龄,但他们好歹也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不会天真的以为只要按部就班发展,到人家袁华这个年纪,就一定能取得他现在的若干成就,那不是纯扯淡吗?
其实这已经算是双方第二次线下正式会晤,袁华第一次见到他们,还是在《老炮儿》剧组,当时他们哥仨也是过来客串了一把。
当然不同于袁华的客串,他们那个才是真正的客串,基本上拍了一天就走了!
虽然只过来呆了一天,但至少也和袁华算是正式认识了,之后又在几个颁奖晚会上匆匆的见过几次……琇書蛧
之所以选他们来扮演少年张小凡和少年林惊羽,当然是看中他们的人气和流量。
反正前世欢瑞这么干,貌似效果还不错,那袁华自然有样学样。
其实这个时候TF三小就已经很火了,自从14年推出《青春修炼手册》之后人气飞涨——
但还远远没有达到巅峰,毕竟他们连一次春晚都还没上呢!
前世他们能火的那么快,国民度那么高,连续三年登上春晚舞台,绝对算是重要的催化剂。
不过没说几句话,袁华就来不及和他们继续寒暄了。
因为随着发布会的时间将近,方静刚刚告诉他,欢瑞那边的演员们也已经到了!
这次欢瑞的老总陈元亲自带队,袁华自然得出去迎一下。
这个项目欢瑞拿到了30%的投资,也就是投资9000万。老总亲自带队跑一趟,可能一方面也是冲袁华来的……
“陈总,欢迎欢迎,久仰大名。”
陈元也是相当热情:“不敢当,袁总才是真的如雷贯耳,最近听的耳朵起茧了。妥妥的青年才俊,前途无量啊!”
“哈哈,您过奖了,哪里敢当!快里面请——”
袁华看了一眼他们欢瑞选的演员,基本上还是和前世一模一样,秦骏杰出演曾书书,成亦出演林惊羽,茅子骏出演秦无炎。
这并不能完全算历史惯性,毕竟欢瑞签约的演员拢共也就这些人,既然前世最后选择了他们,那么现在即便再选一遍,大概率也还是这几个人入选。
本来袁华起初曾有意让杨羊来扮演林惊羽这个角色,但可惜杨羊当时没答应拖过去了,后来袁华就把这个角色交给了欢瑞。
于是欢瑞把这个角色给了成亦,而且即便后面杨羊再想回来都不行,因为欢瑞坚决反对。
要知道自从《盗墓笔记》播出之后,杨羊就和新东家欢瑞正式闹翻跟经纪人一起出走,既然欢瑞有投资,当然是不可能让杨羊进来的……
杨洋和袁华的关系也没好到那份上,自然犯不着为了他而开罪欢瑞,所以这件事就只得作罢。
前世欢瑞这几位演员选的也还可以,虽然谈不上演的多么出类拔萃,但起码荧屏形象还是帅的,至少没掉链子……
之前就已经提过了,像这种仙侠古偶剧,演技只要大体能过得去就行,但是颜值不够,绝对是大忌。
就像张小凡这个角色,谁都知道原著中描述是“相貌平平”,那前世最后为什么还是挑了李一峰来演呢?
这世上别的不多,相貌平平的演员,那还不是到处一抓一大把?
毕竟说白了,这玩意儿就是古偶戏,不论什么时候,也不论是哪个公司来拍,压根儿就不可能挑一个颜值不高的人来当男主角。
某家公司花大气力买来IP改编权,然后又花几个亿经费制作,还要挑一个颜值普通的演员来当男主角,那心得有多大呀?
首先凭啥啊?其次赔了谁负责啊?
毕竟《诛仙》剧版又不是什么粉丝特供向作品,电视剧本身也不光是拍给粉丝看的,更重要的是面向全体,即大部分没有看过原著的普通观众。
也不想想,潜在观剧群体中,到底是看过原著小说的多,还是没有看过原著小说的多?优先迁就哪一边?这个难道还用想吗?
IP改编剧固然要尽量照顾到原著粉丝的感受,但也绝不是无条件迁就。
退一万步讲,看小说也好看,看IP改编影视剧也罢,最重要的是什么?代入感啊!
即便是原著描述男主相貌平平无奇,但是读者在代入的时候也肯定会自动美化三分。
大多数原著粉丝肯定不会因为IP改编的时候,片方选了一高颜值的演员来饰演主角就硬是不看,这未免有点矫情。
但是非原著粉丝,是绝对会因为你选了一个颜值普通的男主角而被赶客,选择不看不追。
毕竟人类天生就是视觉系动物。理由充分天经地义——演员不帅。
如果你搞个颜值普通的“张小凡”,那不是跟收视率过不去吗?
倒也不是说颜值不高的演员就不能做男主,拍出来收视率就一定差,但关键首先得看题材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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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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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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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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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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