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诗诗闻声回头,瞧见一个男人,他穿着一身靛蓝色的袍子,手持折扇,站在门口看着屋内的二人。

  他面容俊朗,一双剑眉斜插入鬓,皂白分明的双眸浅笑盈盈。

  墨般的头发在头上绾成发髻,只用一只木头簪子固定。

  可浑身却透着一种陌上人如玉的温润感。

  李诗诗见他面生,想了许久都没想到这人她究竟在哪见过。

  但若不打招呼就显得有些失礼,于是她回身施了一礼问道:“这位公子我们可曾见过?”

  男人礼貌回礼,说道:“小可,公孙倾表字常恭,感谢姑娘救命之恩。”

  “救命之恩?”李诗诗有些纳闷:“我不曾见过您,又何来救命之恩这一说呢?”

  公孙倾,微微含笑拱手而拜:“姑娘之前在镇子上救下了个受伤的男子,而这名男子正是我的一位朋友。”

  那位受伤的男人?李诗诗愣了愣。

  她离开的时候男子刚刚醒,怎么这朋友来的如此快?

  看着公孙倾,李诗诗有些警惕的往后退了几步。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男人有些来者不善。

  随后她礼貌的冲他笑了笑说道:“今天只是举手之劳,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罢,李诗诗脚步匆匆往外走。

  老板见客人走了,连忙端着辣椒往外跑,一边跑一边还问:“这辣子你还要不要?”

  老板站在门口看着李诗诗渐行渐远的背影,有些无奈的叹口气。

  转过身看向站在屋里的公孙倾,问道:“公子,你还要这个吗?”

  公孙倾笑了笑,手中折扇啪的一声合上,随后道:“要,有几盆都帮我包好一会,会有人来取。”

  随后他转身往出走,老板刚想说还没给钱,随后便有一个带着木质面具的男人进了屋,到了老板跟前直接将老板拦下

  “有什么事情找我即可。”

  李诗诗离开以后,买了只鸡才又回到了吴家饭馆。

  从她离开到回来用了差不多一个半时辰。

  吴婶子见她大包小裹的从外面回来,便赶紧迎了过去。

  李诗诗将东西都放下,说道:“我刚才去了一趟天之楼,顺带尝了尝他们家的炸鸡。我想我们应该做的比他们好得多,而且关于鸡肉柴的问题我能解决。”

  看李诗诗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吴婶子也不在说什么,只说若有什么吩咐一定尽量帮忙。

  李诗诗笑了笑,说道:“今天我回家先把炸鸡腌制好,等弄好了婶子品尝给个评价就行。”

  等李诗诗带着东西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天色渐晚了,将今天买的菜送给王氏,王氏又留他们吃了饭,等在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天黑了。

  李诗诗一回家就开始忙活着腌制鸡肉,古代不比现代,有很多香料是这个时代没有的,所以李诗诗只能依葫芦画瓢,能替代的替代,不能替代的就省略。

  今天原本想买的辣椒也没买上,但好在回来的时候问了宋刘氏之前看到辣椒的地方,看来自己还得去山上找一趟才行。

  李诗诗将腌制好的鸡肉放在阴凉处保存,随后又看了一眼之前自己在山上挖着的薄荷。

  薄荷在她精心的护理下生机勃勃的长着,就连园子里的瓜果蔬菜也开始伸展着枝叶开出娇嫩的花朵了。

  忙活这一切,到了睡觉的时候也已经是很晚了。

  李诗诗也是匆匆收拾了一下便赶紧睡觉了。

  次日清晨,李诗诗将腌制好的炸鸡炸好。

  因为她事先是先将鸡肉切成块腌制的,所以腌制入味的效果才更高。

  古代农村家家户户都舍不得用油,李诗诗也是一样的。

  而且这个时候还没有研究出如何压豆油,大家用的还都是菜籽油。

  所以李诗诗也不敢确信自己这炸鸡是否能够炸成功。

  起锅烧油,待油温三四成热的时候就把鸡肉放进去,这样避免了鸡肉外焦里生的情况。

  在炸鸡肉前。李诗诗并没有用面粉裹炸鸡再下锅。

  毕竟这个时候大家吃粗粮多,家家户户大米白面的少,她自己都舍不得吃,又怎么能用在这事儿上呢?

  待鸡肉炸的七八分熟,李诗诗又进行了一次复炸。

  这一盆香气四溢的炸鸡就算做得了。

  婉妙和婉然两个小馋猫,从李诗诗开始炸鸡肉的时候就眼巴巴的等着。

  现在好不容易炸好了,两个孩子立马兴奋起来,想要尝尝。

  李诗诗笑了笑,转身拿了两个瓷碗,给两个孩子一人夹了几块,说道:“看看好不好吃。”

  俩孩子忙不迭的点头,接过筷子和碗,眼睛里直冒光。

  李诗诗笑着瞧着她俩。

  婉然婉妙虽然都是从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但性格却是截然不同。

  如今的婉然不再像以前那样谨慎又胆小,鸡肉到了手里,便赶紧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连吹都没吹直接塞进嘴里。

  小孩嘴嫩,鸡肉又烫,刚进嘴婉然便烫的跳了起来,一边用手扇着风,一边又忍着热。却始终不肯将鸡肉吐出来。xǐυmь.℃òm

  李诗诗既心疼又想笑。

  只是等吃完鸡肉,婉然这舌头上又免不了烫出泡了。

  “怎么样,好吃吗?”李诗诗看着在一边默默吃鸡肉的婉妙。

  婉妙头也不抬低头吃着肉,随后含糊不清的回答:“好吃好吃。”

  李诗诗顿时放下心来,随后自己夹了一块尝了尝。

  味道虽然不及在现代那样鲜美,但好在鸡肉不柴味道适中。

  随后她嘱咐婉妙和婉然在家看家,自己将炸好的鸡肉包好,随后去了宋刘氏和吴婶子家。

  现如今,宋刘氏因为有了李诗诗的油炸臭豆腐,在村里也支了个不大不小的摊子,日子也好过了不少。

  前两天她还跟自家爷们讨论想去镇子上做生意的事情呢。

  结果今天早晨,宋根生就说了想要去镇子上支摊的想法。

  正好李诗诗给宋刘氏送鸡肉的时候听到了这事儿,李诗诗突然想到,若能够让她们这三家联手,很多事情都很好解决。

  再加上夏天到了如果一直做臭豆腐生意也不会太好,但若是能做一些符合夏季的饮食,受众会更广。

  这样最起码她们三家,就不会一直苟在这里靠着老天爷吃饭了。

  若发展的好,李诗诗不仅能够实现自己富裕,还能顺带解决共同富裕的问题。

  一想到这李诗诗瞬间兴奋了。

  但她知道这些事需要更长远的筹谋,而她更重要的事是,把当前的问题解决。

  其他的交给时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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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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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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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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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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