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书没主线,满眼科普,时代环境。说写歪了。
还有人说,不明白一件事没写完,为什么转到其他方面去了。
我本懒得理会,因为我始终认为认字可以教,阅读是教不了的。
既然自己已经竭尽所能,问心无愧,无需在意。
但考虑到《重返1977》和《国潮1980》从写书开始。
每每写到一定程度,就不断有这种意见冒出来。
有些人甚至是恶意带节奏的,实在烦不胜烦。
而且也有一些读者是出于善意的考量,怕这本书崩了,大约是真心不明白,(我已经单独做了回复),便觉得还是说明一下相关情况比较好。
在我看来,网络小说只是一种传播途径的小说,而不是八股文那样的定式文章。
在我看来,借助这种传播途径,任何写作形式的小说都是网络小说。
不是说,只有一种以剧情快速推进为主,主角龙傲天的模式,才叫网络小说。
对吗?像许多人非要分什么网络小说,和传统小说。我是彻底无语的……
其实有一种小说叫风土小说。
就像《四世同堂》和《神鞭》。
以老舍为代表的“京派”,主要特征是关注人生,和政治保持距离,以“和谐”、“节制”、“恰当”为基本原则的审美意识。
这种小说较多偏向诗化、散文化、带一点现实主义又带有浪漫主义气质。
京味小说基本写作要求当然是北京人写北京事儿。
还有一种小说是世情小说。
大家最熟悉的就是《金瓶梅》和《红楼梦》。
这是中国古典白话小说的一种,又称为人情小说,世情书等。
它是以“极摹人情世态之歧,备写悲欢离合之致”为主要特点的一类小说。
我的这本书的本质就是借助了重生金手指的风土小说和世情小说。
为什么我要写这样的小说?
是因为我喜欢重生文又看不下去。
现在网上充斥的重生文,尤其是些北京的,全是错漏百出,既没人懂得过去北京是什么样的,也没人在乎年代的客观条件。
所以那些书没法像真的了,当然很幼稚。
写的全是关公战秦琼的事儿,全是杜撰的北京,想象的年代。
主角做的事儿完全不是时代背景下能发生。
那也是历史虚无主义。
我写书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哪怕水平有限,五毛特效,我也在尽量复原年代特征,写出真实的北京风土和过往。
我是把大家认为的都市文在当历史小说写。
所以这本书的剧情就是以时间线为脉络,在时代背景下推进的。
什么时候,就干什么事儿。时候不到,当然不能写后面的。
主角为什么给别人打工?为什么不开公司?为什么不买房?
甚至收藏的顺序,答案全在时间里。
至于些北京的风土和世情,有没有必要呢?是不是毫无必要的水?就为了科普,旁枝末节。
当然不是!
这本书叫《国潮1980》,最早的简介里也表明了书的主题。
只是大多数人都不当事儿。我嗓子都喊哑了,你们怎么就视而不见呢!
所以主线就是具有投机分子本能的主角回到了八十年代,体会到了前人的智慧,和传统文化的魅力。wWW.ΧìǔΜЬ.CǒΜ
然后借助我们传统文明的积淀,获得成长,在商业领域大杀八方,成就事业的。
所以这个主角一直在学习,一直在对传统文化进行总结,也一直在收获,一直在转变。
就像最近些有关西餐似的,学到东西就是日后致胜的法宝。这不是主线什么是主线?
我不写这些,到了真正该与洋人图穷匕见的时候,怎么就能实现碾压。
怎么让主角完成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成就?没有依据啊。
所以这本书从没有任何没必要的风土描写。许多东西是需要前后比较对照的。
绝不是什么“年代文”,“日常文”,能够简单定性概括的。
剧情节奏确实慢,但是步步铺垫,层层叠加。
优点是,这些细节描写本身就是一种乐趣,一种知识,与现实生活联系强,具有一定实际意义。
别的小说主角升级打怪,大家看个热闹罢了。
这本书,大家在和主角一起成长获胜升级的同时。
也许是真的可以有所收获,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有一定帮助的。
至少我希望能让大家感到开卷有益。
缺点是,真正的主线写的明明白白,但许多人就是看不出来。
言尽于此。
这么说把,看着这书不高兴,也许问题不在于我,恰恰就在于您自己呢?
也许是您抱有的期待错了。
打个比方,您不能期待满大街都是快餐店啊。
总不能跑到起士林要汉堡包和炸薯条吃吧。
您不能看着罐焖牛肉的小瓦罐就喊“哪儿有牛肉?哪儿有牛肉啊?给我上个尿壶干嘛。”
其实只要您砸开那罐子口,就能倒出牛肉来。
有人或许非要较真,说你就不能考虑大众口味吗?你干嘛故弄玄虚,搞那么委婉?
你直来直去不好吗?你就跟钱有仇吗?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写,就不行吗?
有关这事儿,我所能做的,就是尽量写的通俗化,尽量幽默化而已。
我的写作是无法脱离开风土小说和世情小说的本质的。
而且我书里也把这个道理解释的明明白白了。
起士林要是图赚快钱,也卖上了汉堡包和炸薯条,那就离倒闭关张不远了。
嗯,最后我也学着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再风骚一句吧。
宝宝很委屈,快订阅打赏安慰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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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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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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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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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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