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后我每天都对活阎王撒娇>第260章 番外·互不相欠,永不再见
  我的名字叫做林清清。

  我出生在帝都四大百年世家中的林家,这注定了我的人生将是众星捧月、公主一般的待遇。

  直到后来遇见了酒心,那个让我只看了第一眼就心动无比的少年。

  可是那少年并不喜欢我,他甚至对我无比的厌恶讨厌。

  为了引起他的注意,让他也喜欢上我,那天晚上,我去了他师姐风瑶筝的家里。

  原本只是好心,想要给他钱,让他别再做那些绑架人的糟心事情。

  哪怕他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老老实实在我身边,我也愿意每个月付给他巨额的工资。

  可是他不知好歹,将我的好心当作驴肝肺,不仅不接受我的提议,竟然还对我大打出手,大骂我是烦人精,麻烦精。

  从小就没被人忤逆过的我,哪里受得了他这样对待,加上我脾气也非常火爆任性,一时没忍住,当场在他师姐家跟他干了一架。

  结果毫无意外,我不仅没打赢他,还得赔偿打架时对他师姐家造成的一切损失。

  就算是这样,我并没有因为他的拒绝而退缩,反倒像极了一只小强,越战越勇。

  在我和步晨景的订婚宴上,我自作主张地将他介绍给所有人,告诉大家他是我喜欢的人。

  我以为他心里多少会对我改变一些看法,一个女孩子、一个有着显赫家族身份的女孩子,那般主动追在他后面转,他心里一定会感动,或是开始留意我,在意我。

  可现实却给了我致命一击,我所做的一切不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在蓝家那位看似娇滴滴软软弱弱的小公主绿茶般出现在他视线里,他对我更是讨厌到了极致。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依旧未对我手软一分,当众打了我一耳光。

  还好我也不是吃素的,在他打完我之后,马上就将那一耳光还给了他。

  也正是这样,他离我越来越远。

  我一直都以为,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这句话是对的,也坚持着对他的喜欢,只要我和他都还活着,就不会放弃追随他的脚步。

  这样年轻的想法只持续到我的父母意外身故,我身后的世界轰然倒塌,一夜之间,我就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

  那天开始,我在他面前渐渐自卑起来。

  曾经我自认为高不可攀的林家大小姐身份,在世人的眼里俨然成了一个笑话。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靠着好朋友风瑶筝和她男朋友步凌风的帮助,重振林家,曾经要倒闭的林家很快重新崛起。

  为了能尽快侍应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尽快地重振林氏,我退了学,一心投身到工作中。

  这个时候的我已经没有再站在他面前的勇气,而他也开始当起健身教练,事业上蒸蒸日上,我知道,我们再无可能。

  既然再无可能,那就安心地为了林氏卖命吧。

  我开始了相亲,不求对方长得好看帅气,因为对我而言,除了步凌风,再找不到任何一个男孩子能比得过我心中的那个少年。

  只要对方在帝都有着不容小觑的身家背景,能够帮助我林氏在帝都站稳脚,将林氏做到更好,对方是高是矮,是肥是瘦,都一样。

  终于,陈家的继承人陈晨进入到我的圈子里。

  他说,只要我嫁给他,婚后老老实实听他的话,陈家就会帮我把林氏做好,甚至比以前更好。

  我信了,也决定跟他在一起。

  也许是我犯贱吧,到这个时候,还想做最后的努力。

  我让风瑶筝将他约出来吃饭,想要当着他的面刺激他,看看他心里是不是真的没有我的一席之地。

  结果我还是想多了,林家出事以后,他看我的眼神更冷了。

  那种冷漠的程度,仿佛连我们曾经干过架那种事都未曾发生过。

  他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我。

  那之后,我彻底绝望。

  后来,就算我被人绑架到东南亚,辗转一圈,前来救我的人只是步凌风,他即便知道我身处于危险之中,对他似乎也未曾有过一丝一毫的影响。

  回到帝都,我终于开始真正的释怀。

  释怀我对他的喜欢,释怀我那颗不安分的心。

  从那时起,我的工作更加繁忙起来,有时候忙到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我和他更少见面了,时间久了,我甚至差点忘记我喜欢过那么一个少年。

  在风瑶筝昏迷的那段时间,我偶尔抽空过去看她,她醒来后的几天,我也找了时间去看。

  好巧不巧的是,还没跟风瑶筝说上两句,就听到他要来医院的消息。

  为了不跟他碰面,我只好提前离开,后来想想,也真是够狼狈的。

  他心里从来就没有过我,眼里也从来就没有我的身影,别说林家变故,我从高高在上的林家大小姐变成落魄千金他不会多看,哪怕我猝死在工作上,对他而言都是不痛不痒的。

  有时候也会回想起当初临时住在公寓里,我的堂哥林寻想要对我动手那个时候,原本已经离开的他突然又回来,在步凌风的下属沈邪赶过来之前先一步制服林寻。

  那件事,我一点也不会多想。

  虽然,偶尔也会奢望,也会幻想。

  已经多久没有见到他了,我也没去数。

  只知道他教练的名号在帝都越来越响,越来越多上流名媛富婆都排着队报他的课,为的仅仅只是能看到他一眼。

  也听说,蓝家那位小公主总是倒贴般去找他,至于他见没见,我不知道。

  想来,必定是见了,或许,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

  毕竟如他所言,蓝家小公主与我林清清不一样,人家清纯、善良,体贴人,娇弱的样子令所有男人都想保护。

  哪里像我,喜欢他还要跟他干架,看来我真是活该单身,活该没人爱。

  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是在那场无比隆重的世纪婚礼上。

  我看着风瑶筝穿着她婆婆亲自设计的婚纱礼服在缅国某位金姓大佬的护送下走上台阶,看着他作为伴郎站在新郎步凌风的身后,我的心情与我的面色一样平静,平静到令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有一天我在他的面前竟可以做到如此。

  不悲不喜,不慌不乱。

  也许风瑶筝也是好心,在丢手捧花的时候,故意安排我跟他站在最中间。

  当其他人都开开心心去抢手捧花的时候,我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没有上去抢的打算。

  人群推搡中,我差点摔倒在地,有一只大手在我摔倒之前拉住了我的手臂。

  我站稳后,抬头想要去感谢那人时,却撞入少年灼灼的目光中。

  而那个少年,正是我过去喜欢到骨子里的他。

  他好像变了,变得不再那么排斥我。

  他将我扶稳后,还问我有没有事。

  我承认,有一瞬间我心再次动了。

  但那不过短短一瞬,很快,我便恢复如初。

  推开他,自动远离他,两米开外。

  眼角的余光无意瞟到他,却意外地发现他眼睛里一闪而过的伤感。

  我一度以为自己是看错了,不以为意。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我难以相信。

  他竟将到手的手捧花递到我手上,告诉我说:“清清,这花你拿着。”

  我拿着?

  他给我花?

  为什么要给我呢?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

  事实证明,太阳的确打西边出来的。

  婚礼结束后,我原本是准备坐金姓大佬的顺风车回家,但在那之前,却被他拦下。

  他像是在宣示着自己的领地占有权,明明才十六七岁的年纪,看上去他的行为却又那么的老成。

  “别什么男人的车都敢坐,今天晚上我送你回去。”

  末了,还加了一句。

  “以后也不准随便坐男人的车回家,你想去哪里,给我打一通电话,我来接你。”

  我再次:???

  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不是很讨厌我吗?

  为什么突然转了性,搞得好像我是他的女朋友,还不让我坐别人的车?

  他是谁啊?

  他以为谁都会站在原地等他吗?

  不,我早就已经看开了。

  我只当他喝醉了酒,没看清楚我是谁,笑笑就算了,不用太当真,也不必往心里去。ωωω.χΙυΜЬ.Cǒm

  他的实力已经雄厚到开始准备着手开设他人生中第一家健身房,规模还大的过分,那么多女人喜欢他,蓝家老太婆一跤摔成脑出血去世后,蓝家小公主蓝水云已经公然放话说要嫁给他,又怎么能轮到我林清清。

  那次以后,我以为我的生活依旧比死水还要平静。

  结果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中午,他带着九千九百九十九朵蓝玫瑰出现在林氏大厦,当着上百个人的面,竟然对我单膝跪下,要我嫁给我,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在做梦。

  脑子里迅速闪过一连串问号。

  他为什么要向我求婚?

  为什么要对我说出那么多看似刻骨铭心的情话?

  他是在耍我玩吗?

  当所有人都以为我会同意他的求婚,我没有给他留一丝面子,直言了当以一句“不合适”拒绝了他。

  但他并没有放弃,反倒是像极了最开始的我,越战越勇。

  他每天不是给我送花,就是给我送来他亲手做的饭菜,每天不重样地送。

  我把他的花当着他的面扔到垃圾桶,将他做的饭菜全给员工们吃,这些,他都知道,但他假装什么也不知道,依旧每天按点送来。

  我上下班的时候,他也会过来接送。

  哪怕我不坐他的车,他也会开着车跟在后面或是在前面“带路”。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小半年。

  可是,依旧没有打动我的心。

  我不敢再去赌。

  恰好,在小半年后的某一天,我听到缅国那边传来金姓大佬的妻子跳海自杀的消息。

  我的脑子里突然闪现过那位大佬落寞的身影,他长得也很好看,且比起我最开始喜欢的那个少年,他显然更成熟。

  一个不太现实的想法突然从我脑海中闪过。

  很快,我便付诸了行动。

  我遣散了好不容易起来的林氏,带着所有家当,一个人前往缅国,找到那个人所在的洛川海岛。

  大佬毕竟是大佬,他对亡妻执念很深,如果不是我叫他一声哥哥,或许连城堡的门都不让我进,就会将我轰出岛去。

  我开始学着一个贤妻良母,去照顾城堡上下,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在经历过几十次的失败,当我将第一份成功烧好的红烧肉端上桌,那一刻,大佬的眼里似乎重新有了光。

  他告诉我,我努力想要做好的样子,像极了他的亡妻。

  那个女人年轻的时候也和我一样,遇事越战越勇,不轻易言败。

  只是,让她勇敢的对象,并不是他,而是步凌风的大哥步尘风。

  他的亡妻,喜欢的人一直都是步尘风。

  从来就没有真正看过他一眼。

  甚至,他跟亡妻连结婚证都没领过。

  两个人只是在外人眼里看起来是一对夫妻,实际上什么也不是。

  在她生病之前,他没牵过她的手,没有得到过她的身子,得到的只有她高高在上的厌恶。

  之所以会在明明已经移植好所有该移植的器官,身体渐渐好转,至少能够多活十几年的情况下,还要割腕自杀,一是因为她得知步尘风已经死了,自认为活着没什么意义。

  二则是因为不想看到他,觉得他就是一条听话的狗,不配站在她面前。

  他这些年过的生活,外人看着挺威风,其实苦的要命,也只有他以及他身边亲近的人知道。

  那天晚上,他跟我说完这些的时候,喝了不少酒。

  我以为我会趁人之危,但我没有。

  我叫来管家,将他弄进房间。

  我没有在房间里过多停留,走出去后,正准备离开,管家却叫住了我,告诉我,他家爷苦了三十年,如果这个时候能够有个人出来拉他一把,或许以后也就不会再那么苦。

  那一夜,我站在海堡的最顶楼,吹着海风,看着波涛暗涌的海面。

  思考了一整夜。

  之后,我做了一个决定。

  是了,我准备和金大哥结婚。

  到达缅国的三个月后,我联系了远在帝都的步少奶奶,向她寄出结婚请柬。

  步少奶奶在电话那头听到这个消息,十分的意外,问我:“这是真的吗?你真的想好了要跟他结婚?”

  “嗯,是真的。金大哥也愿意接受我,而我也是个没人要的人,我们两个惺惺相惜,很不容易。”

  那边开始陷入沉默。

  几分钟后,我才听到她说。

  “酒心他满世界找你,健身房也不开了,他到处打听你的消息,说如果找不到你,他也不回来。”

  听到这个消息,我以为我会为之震惊,然后取消婚礼。

  可是我没有。

  我很平静地听完,又很平静地开口。

  “那是他的事,关我什么事?”

  我放下手机,没有再去看步少奶奶给我发来的其他信息。

  是吧。

  我喜欢他的时候,他厌恶我,巴不得看到我死。

  我放弃了,抽身了,他却不愿意了。

  迟来的深情比草贱,我为什么要因为他的回头而接纳他的感情?

  我虽深深喜欢过他,也曾为他犯过贱,可那些都已经是曾经。

  再过半个月,我就要结婚了。

  我回到房间,看到正在亲自手写着一张张结婚请柬的那个男人,他绝美清逸的容颜让我尘封已久的心再次动了起来。

  婚礼的前一天晚上,他还不放心地告诉我。

  “清清,我比你大了十二岁,整整一轮的年纪,如果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我看到他说这话时,眼里分明是害怕的,大概,是害怕我真的离他而去。

  他前半生,太苦,太苦了。

  后半生,就应该是甜的,不能再苦下去。

  我更知道,在经历过那个女人死也要离开他之后,如果我没有来,他可能会郁郁而终。

  若是我现在抽身走了,他的后半辈子或许会更苦。

  当然,我不走,不是因为害怕他苦,是因为我也喜欢上了。

  就像我第一次喜欢那个人的时候,义无反顾地喜欢上,决定再赌一把。

  他给我的婚礼,虽然没有步凌风给风瑶筝的那般隆重盛大,却也轰动了整个东南亚,甚至婚礼直播现场传出去后,外国很多人都知道,缅国最大黑势力的金霆云娶了一个比自己小一轮的小娇妻,都说他对小娇妻如何重视如何好。

  他的确对我很好很好,就像步凌风对风瑶筝那般好。

  风瑶筝和步凌风夫妻二人来参加婚礼的时候,当时她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

  走的时候,我还打趣地说,到时候我们两对夫妻,一对生男孩,一对生女孩,就可以从小给孩子们订娃娃亲,让他们长大以后结亲。

  不过,既然要结娃娃亲,那么我最好也应该尽快怀上才对。

  婚后一个月不到,我便查出怀孕。

  孕期前三个月,我吐得不行,吃什么吐什么。

  金大哥……不,我家的金先生,看到我吐成那样,心里也着急。

  但他从未照顾过孕妇,一些相关知识他也不懂,他只能上网搜索,然后一个人在厨房里摸索着,给我做着一份又一份食欲满满的孕妇餐。

  我偏爱吃酸的,风瑶筝偏爱吃辣的,我便时常电话里跟她说,很可能我肚子里的是个男孩,她肚子里的是个女孩。

  不过,我只说对了一半。

  风瑶筝比我先生,她竟然一下子就生出三个可爱的宝宝。

  两个男孩,一个女孩,这让她在步家的地位更是更上几层楼,就连步老夫人也对她好得不得了,对几个重孙更是稀罕得不行。

  那三个孩子名字也都十分好听。

  是他们夫妇一起取的名字:爱遥、心瑶,慕遥。

  这些名字,哪一个都不离“yao”,步凌风这是有多爱他的妻子啊?

  着实看得我羡慕得不行。

  而且啊,三个宝宝,一胎就解决了,多好啊。

  孕晚期的时候,我问金先生,有没有给孩子起好名字。

  他却说,我读过大学,学历比他高,让我来取。

  我知道他一直都是很自卑的,很小的时候跟家人走丢,被金家原来的家主捡到以后,金家小姐也从未把他当人看。

  若非金家原来的家主非常赏识他,看出他的不平凡,加上他自身的努力,也不会有今日的社会地位。

  金家交到他手上的时候,说白了,其实只剩一个空壳。

  是他这些年,走南闯北,经过无数道死亡关卡,端掉无数个黑暗势力的窝点,靠着他自身的骁勇善战,才有了今日不可撼动的金家。

  我执意让他来取名字,后来,他实在无法拒绝我的软磨硬泡,只好同意。

  当爱遥、心瑶、慕遥三个小家伙满百天、步家为他们摆上百天宴的时候,我正跟晋升为妈妈的风瑶筝视频着,突然间下身一阵湿热。

  我突然意识到,羊水破了,我要生了。

  没有想到,曾经任性妄为嚣张狂妄的林家大小姐,躺在产床上那一刻,竟然不再害怕痛。

  虽然生产的过程有些不太顺利,好在在通过十个小时后,我和金先生非常卡哇伊的宝贝女儿终于出生了。

  金先生不会起名字,于是便学着步凌风起名的方法,一个“恋清”概括了所有。

  孩子出生的那天晚上,我接到了一通没有声音的来电。

  “哪位?”

  没人回应。

  “不说就挂了?”

  还是一阵沉默。

  其实,在问出第一声的时候,我心里就已经大概猜到了那边会是谁。

  只是我不想挑破,因为没有必要。

  而那边,在沉默了两分钟左右,便自己挂断了通话。

  这时,金先生将刚刚哄睡着的恋情放在小床上,走过来:“怎么了?谁打来的?步家少奶奶吗?”

  “不是,是我过去喜欢过的一个男孩子打过来的。”

  我没有想要隐瞒,看到金先生眼里闪过的担心,主动伸手握住他的。

  “老公,那只是我的过去,我跟他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连手都没牵过。”

  许是没想到我坦诚到如此,他没有过多询问,也没有因为过去不堪的我而选择沉默。

  哪怕我告诉他,在很久以前,我曾经被人绑架过,发生过非常可怕的事情。

  他只是紧紧握住我的手,大手在我脸上轻轻抚摸着,声音无比温柔。

  “你的过去我不在意,我只希望现在、将来,你的世界里只有我。”

  “嗯,我也是。”

  我靠在他的怀里,感受着来自他身体的每一丝温热,只觉得幸福无比。

  这辈子能遇见一个对的人,爱的人,足以。

  至于那个叫酒心的少年,他将永永远远封存在我的记忆中。

  互不相欠,永不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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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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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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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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