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收不断往返于眉山寨与长滩之间。

  他们带回的信息越发证明,那些战败的鞑子并没有逃回杭州湾北面,他们就在长滩休整,甚至一副随时要卷土重来的感觉。

  鞑子们如此狂妄嚣张,朱以海一开始还觉得有些不能理解,但经张名振等提醒过后,也马上醒悟过来。

  今日一战,只怕鞑子们根本不服气,认为只是一时浪输了,他们依然拥有绝对实力,所以现在自信优势在我,要杀回马一枪。

  明白这些后,朱以海倒是兴奋起来。

  大家都自信认为优势在我,那这仗还得打,这正是他想要的,都不服气,都想再打,那就凭实力说话。ωωω.χΙυΜЬ.Cǒm

  “臣建议不如以静制动,凭寨而守,待其来攻,后发制人。”张名振提出自己的建议。

  朱以海笑笑,摸着下巴,“卿是因孤在此,所以怕出击时孤为累赘吧,既然要打,还是直接出击的好。”

  今日白天一战,朱以海也觉得有些遗憾,那么大优势,没能全歼鞑虏,这仗完全可以打的更好一点。

  一场小胜之后,如今士气正好,正当一鼓作气。

  在寨中的临时军事会议上,朱以海的坚决起了作用,尤其是今日白天他也亲临战场,虽没能真正提刀砍人,但也指挥着军中长夫、炮兵参与了,所以大家对他要带兵上阵,也没那么坚决的反对。

  最后勉强通过了朱以海的计划,黄宗羲等带长夫留守。

  朱以海带着新扩编的十营战兵正勇出击,要在杭州湾南岸的长滩把这些鞑子一网打尽。

  夜晚,鞑子并没有来袭,他们似乎也料到寨中可能会有警惕,所以打算天明后正式来攻,这边朱以海派人轮流值守一夜后,天明率军出发。

  检查了一遍燧发铳,朱以海穿上绵甲出发。

  “奴祝殿下马到成功旗开得胜,凯旋!”

  温婉的黄寨主孙女屈身行礼送来别朱以海,朱以海对她笑着离开。

  “殿下不给黄姑娘一个名份吗?”替朱以海扛着鸟铳的杨伯兴问。

  “黄姑娘挺好的,只是孤并不打算接纳,给什么名份?”

  “黄姑娘哪里不好吗?”

  “可惜残疾。”朱以海摇摇头。

  “黄寨主安敢欺君?小的找他去!”杨再兴大怒。

  朱以海叫住杨伯兴,这事跟黄家其实也没关系,黄老寨子肯送孙女侍君,这已经是对他朱以海非常看的起了,只是朱以海虽然昨天跟这位黄姑娘聊的不错,在这军旅之间,也算难得放松了一下。

  但是他对于此时明末大族女子普遍的缠小脚,确实看不惯,这三寸金莲士大夫们非常喜欢,朱以海却觉得很恶心,把好好的一双天足,给缠成残疾,太过畸形难看了。

  所以就算黄姑娘难得的大方温柔,朱以海却也不过仅是跟她聊了会天而已。

  他也没有说顺势把美人收入怀中,播洒龙种什么的。

  “小脚残疾?”杨伯兴愣住,一脸不可思议。

  这缠小脚可是多少年的历史了,名门大户家小姐哪个不缠脚的?只有穷苦百姓家的女子才不缠脚,因为要帮着干活。大户家不缠脚?那怎么嫁的出去。

  为何监国殿下居然还嫌缠脚,说残疾,他想不通。

  朱以海却没心思纠结这些,如今主要任务是打鞑子,其它的都是次要的。

  沈文忠等提出的他现在还没子嗣这事固然是个问题,但还没那么严重。

  十营新军八千人马,行动并不迅速。

  各营诸哨依次而行。

  好在虽然刚经历了扩编,但毕竟其中有四个营的老底子,这四营人马那也基本上是半个浙兵的老底子,又吸纳了陈梧的一些老兵,所以在新胜的气势下,还挺士气高扬。

  依然是张名振带领两营镇标为前锋,以神机和勇卫各两营为左右翼,以世忠营两营为后卫,朱以海带领的旗手两营为中军。

  各营间保持着一定距离,缓缓而行。

  朱以海骑在马上,打量着这支军队,总的来看,还很杂乱。

  连旗帜好多都是临时赶制的,军服就更不用说了,衣甲杂乱。

  披甲率不高,马骡更少,武器都五花八门,但将士们士气挺足,这都是一场胜利带来的,此时大家都是一副去教训失败者的自信。

  这么大一支人马出击,鞑子方面也很快就知晓了,不久后,便看到远远的有虏骑出现,他们打量观察着,却并无慌乱。

  张名振也很有大将之风的派出了夜不收轻骑,过去驱逐这些侦察军情的虏骑,双方的哨骑便在大军的前方,展开追逐战。

  你来我往的小股骑兵,奔走骑射。

  甚至还不时的拿铳射击,砰砰砰的让战斗的气息不断增加,士兵们也都渐渐激昂起来。

  诸营人马靠的更紧密一些,每走半个小时左右,都要停下来重新整队,让新兵们能够跟上队形。

  “鞑虏约有七百,我军八千,十倍有余也。”

  跟随在朱以海旁边的沈宸荃都觉得优势在我,十分自信,全军上下,连世忠营新兵,都认为这仗没有半点问题。

  “缓缓推进,把鞑子都赶到海里去。”

  鞑子昨天战损一半,折了三百人,退回这边营地,补充了四百,兵力给昨天打仗时还多一百,但这里的四百留守,明显肯定不如昨天折损的那三百强。

  虽然朱以海向来有些瞧不起大明军队,但真打起仗来,他这支新军,却也因为有着几千老兵而尽职专业,起码行进、警戒、哨探等都还是很专业的。

  走了约二十里路,鞑子临时营地已经出现在眼前。

  朱以海这八千人马,走走停停的也几乎花了一整个上午的时间。

  号角悠扬。

  两军接近,倒没马上交手,只有小股骑兵在互相抵近侦察、驱逐。

  “就地休整,构建防御,吃点干粮,补充体力,准备战斗!”

  全军士气很足,一群浙兵精锐老兵,带着新招的年轻兵勇,这一路过来没有人掉队,也没有临阵脱逃的。

  到了此地,体力也还十分充足。

  看到鞑子近在眼前,也没慌乱。

  虽然朱以海不敢确定,一会打起来这些新兵会不会有人尿裤子,但现在这气势,确实是军队气象,而不是百姓斗殴了。

  这个时候,能够感受到大明那些军官们为什么喜欢重金打造出一支精锐家丁了,缺饷少粮的情况下,军队缺额严重,也缺乏足够训练,若是再不重点训练打造一小股精锐部队,那么出兵打仗的时候可能就一盘散沙了,有这些精锐的家丁充做骨干,起码还能拉起架子来。

  朱以海的家丁队仍是旗手营六十人,其中老兵占了三成,新兵七成,全员配双骑,还有二十头骡子驮动东西,他们的武器也都比较充沛精良,长枪兵皆配绵甲,弓箭手和火枪兵也配了胸甲、铁盔,甚至还有一个火炮小队,配有五门虎蹲小炮。

  而整个旗手营,又被张名振、沈宸荃等早视为朱以海的禁卫军了,战场上朱以海的安全还是有保障的。

  “鞑子看来没打算守,而是要跟咱们正经野战一场了。”

  朱以海举着千里镜观看,鞑子有个临时营地,但非常简陋,连营栅、拒马这些都没有,只是搭了些帐篷,然后就这么过夜。

  明军出现,他们也早早收拾妥当。

  沈宸荃也举着望远镜观看,鞑子很从容淡定,约摸一半人马三百多已经从营地走出,提着长矛火铳大盾等摆开了三个步阵。

  犹如展开雁翅。

  然后后面左右两侧还各有百余骑兵。

  最后营地里有百人左右,估计就是预备队了。

  “鞑子很嚣张!”

  朱以海觉得鞑子确实有些过于自信了,他这可是八千人,十个营人马拉过来,占据了极大一片地方,满眼都是乌泱泱的兵。

  所谓人过一万,无边无际,八千人马,也能摆开几里地了。

  朱以海这里是一营四哨,每哨又四队,所以队哨为大小军阵,最后十营又按头翼尾中分五部,大小阵相连,环环相扣,旗帜飘飘,十分惊人。

  可鞑子明显没怎么放在眼中。

  他们摆开的是一个防守阵,约四百人下马列三个步阵,两翼各一百骑兵掩护,最后一百人为预备队。

  这阵防守为主,却也带有杀招,两翼随时可以出击。

  “鞑子如此狂妄!”

  “入关以来,他们可是战无不胜的,经常击败十倍之敌,早习惯了如此了。”

  “可昨天被我们斩杀俘虏三百!”

  “他们也只是以为一时轻敌大意,被突袭而已,并不服气。”

  朱以海打量着整个战场,此处是杭州湾南岸的滩涂,这里被百姓垦荒种植,早开辟成一块块的田地。

  可以说是一眼到底的平地,无险可守,也无兵可藏,后面还就是大海。

  鞑子是置于死地。

  不管怎么说,兵力和地理,都是对朱以海有利的。

  张名振却还很谨慎的派出轻骑不断的奔走在四周,仔细的搜查,不放过任何一处可疑之地,甚至让轻骑把搜索范围扩大到周边二十里,以防附近还藏有鞑虏埋伏。

  休整了约半个小时,张名振率先发动攻击。

  镇标两营缓缓压上去,轻骑在各营间奔驰跑动,传达军令。

  神机、勇卫四营人马,也从两翼跟上,侧面掩护支援,双方仍然保持着足够的距离,朱以海的旗手二营和也跟着动起来。

  诸营缓缓移动着,并没有号角一吹,全军就往前冲的那种场面。

  可朱以海骑着马缓缓跟随大军移动,却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仍不可抑制的在渐渐沸腾。

  这是一场正面战斗,他十余倍于鞑子,怎么也不可能输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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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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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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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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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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