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鞑子入城了!”

  定海港,数十条船入港。

  引的码头一片慌乱,有惊慌者大呼清军入城。

  码头,一乡民撑船入城卖柴,听到惊呼,满脸悲愤,“大明朝亡了!家破了,国亡了,如何苛且偷生?”一边悲痛大喊,一边泪流满面弃船跳入海中。

  码头上一乞蓬头垢面,看着慌乱奔散的人群。

  喃喃自语,拿起打狗棒在地上划下一首诗!

  “三百年来养士朝,如何文武尽皆逃?纲常留在卑田院,乞丐羞存命一条!”

  写完这首诗,这个乞丐将打狗棒丢弃,然后走到海边从容跳海。

  船甲板上,朱以海看着仅仅因为朱之葵原先送粮船上还有未取下的清旗,就吓的一片慌乱,不由的面色沉重,看来如今的大明子民已经患上了恐清症。

  他看到甚至有人跳水。

  “把人救起来吧。”

  朱以海上岸后,虽然马上派人去澄清谣言,但码头的商贩百姓仍很慌乱的避之不及。

  “殿下,刚才有两个跳水的人有些特别,一个卖柴乡民,一个要饭乞丐。他们不是被清旗吓的跳水,而是欲殉国尽节!”

  王鸣谦来向朱以海报告,这让老朱很是意外。

  “跳水殉国?”

  堂堂礼部尚书东林领袖的钱谦益能说的出五月水太冷的话而不肯自尽,甚至剃发令一下,就说头皮刚好太痒要剃掉,为何区区最底层的卖柴乡民和乞丐却愿意为国尽节?

  这犹如一个天大的笑话,却更加让人肃然起敬。

  “把那二位请来!”

  一身湿漉漉的卖柴乡民和乞丐被带到朱以海面前。

  “孤乃大明鲁王,如今即位监国,敢问二位义士忠民姓名?”

  “草民杨伯兴,招宝山下平头百姓,家无田产,砍樵卖柴为生。”

  “学生沈文忠,原为定海诸生,后来弃生巾经商下海,船遇风暴,货物全折,赔尽家财,老母病死,妻子改嫁,沦为乞儿!”

  朱以海打量着二人,卖柴乡民矮小黑瘦,目光不敢与他对视,有着普通小民天然对上位者的畏惧,一双手满是老茧,甚至有许多未好的伤痂。而那个乞丐却目光很大胆,蓬头垢面看不出本来面目,身体瘦弱的好像随时就要一倒不起。

  但那目光却很复杂,有放荡不羁中又带着几分愤世妒俗。

  “你们为何要跳海自尽?就算大明亡了,这天下也不过改朝换代,换一个皇帝罢,对普通小民而言也没多大影响吧?”

  卖柴的杨伯兴直言,“听说鞑子最为凶恶,他们打扬州,因史阁部抵抗,城破后便血屠十日,屠了八十万百姓。我儿与我弟之前同在扬州做事,已遭无辜。如今鞑子再来,我等定不能幸免,宁愿自尽。”

  而沈文忠则很干脆的道,“我虽沦为乞丐,但也愿为忠臣不为顺民。大丈夫当洁白光明,置身天壤。”

  “况且鞑子乃是蛮虏侵略,既是要夺大明江山,更是要亡我汉家文明天下,我一读书人,无力抵抗,但也不肯顺从他们,做毁弃祖宗侮辱先贤之事。”

  朱以海听了这话,无法评判他们偏激或什么,他们心中有信念。

  这是一种信仰,有信仰的人便是半个圣人。

  “山河与日月交辉,国祚同乾坤共永!”老朱叹声,虽然这话如今显得苍白无力,但大明朝近三百年,如今还有这样愿为国而死的卖柴乡民和乞丐书生,都还说明老朱家也不是一无是处的,还是值得为之一拼的。

  “二位,孤本是远宗疏藩,如今江山社稷危亡,毅然站出来扛起中兴大明的重任,大明还没有亡,天下也不会亡,我华夏汉族世代相传的文化更不会亡。”

  “杨伯兴,你既然已是孤身一人,不如且留将一身热血,投身军伍,加入孤的勇卫营一起随孤中兴大明如何?”

  “沈文忠,读你的诗听你的话,知你胸有才华,只是时运不济,难得胸中一片忠诚。孤想请你留在身边,特赐你举人出身,授你通政使司从九品知事,你可愿意?”

  杨伯兴因为家人死在扬州,所以孤身一人听说鞑子来了,既怕又怒,打算干脆一死了之。如今被救上来,见到了天一般的监国殿下,对他大为称赞,还要招他进天子御林军的勇卫营,当下激动的直点头。

  倒是沈文忠没有那般激动。

  这个读书人乞丐,曾也是天之骄子,后来沦落为乞丐,但心气还在。

  他只是喃喃感叹,“可叹三百年大明天下,学生敢问殿下,如今局势,难以收拾,殿下又打算如何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

  朱以海很诚恳的回答。

  “孤以为大明还没亡,还能匡复中兴,有几点理由。一是孤愿意临危受命站出来领导大家抗清,其二则是这天下还有许多如文忠和伯兴你们这样的忠贞之民,也有如张将军王总兵这样的大明忠勇卫士。”琇書網

  “再一个,鞑子虽然凶悍,可自孤出生那年努尔哈赤起誓造反,几十年过去,如今虽一路打进关,但后金的真鞑子也不过几百牛录,几十万人口而已,反之我大明三百年天下,中原万里河山,子民何止亿万?”

  “鞑子这是蛇吞象,若是一点点蚕食,倒是没事,可想一口吞下大象,就算吞进去了,也消化不了,必然撑死他自己。”

  “当然,更重要一点,孤自南下后,也一直反思我大明朝这些年的政策制度,思考其弊端,确实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改进,而孤如今为监国,也愿意改错补漏,只要朝廷能够心向百姓,关怀天下,我们便能团结一心,共御外侮,你们说对吗?”

  “文忠,伯兴,死容易,但我们不能轻易死,得守护祖宗留下的这文化,守护祖宗打下的这江山,你们说对吗?”

  沈文忠被监国这番话有些打动,虽然他觉得这位监国太年轻,也许只是嘴上说的好听,毕竟大明朝的弘光帝、潞监国,被现实证明一个比一个懦弱。

  “大丈夫死都不怕,又何尝一试?”朱以海激将!

  沈文忠抄了一把乱发,眼中焕起神彩,“哈哈哈,殿下这话足够了,好,便随殿下且试天下。”

  码头上这出小意外,却让朱以海感觉身上的担子重了几分,又对未来反清复明的大业增添了几分信心。

  只要人心还在,那么一切都还有希望。

  其实大明两京沦陷,虽然也有钱谦益这样的投降名士高官,也有诸如保国公朱国弼、镇远侯顾鸣郊等这些世受国恩的勋臣,但死节殉国的大臣、士民还是更多的。

  王鸣谦一直在暗暗观察着年轻的鲁监国殿下,对于这位突然出现的鲁监国殿下,他还是带着几分怀疑心态的,不是怀疑其身份真伪,而是怀疑他究竟能不能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候,扛的起这监国重担。

  王家父子在北京城破后,从苏松南下浙江宁波,手中握着一支不多但却也还堪一战的兵马。

  父子俩虽在弘光朝廷没有什么出众的表现,甚至都没怎么参与到江淮战事中,但他们呆在定海也不是无所事事的,他们是负有镇守东南,操练水师,保证闽浙税赋的重任的。

  包括张名振的石浦游击营的那营新军,那也都是在王之仁的统领下,甚至是在他的全力支持下才有所规模。

  面对着如今糜烂的局势,父子俩都是那个态度,走一步看一步,不急着举旗出兵,而是先假意接受招降,甚至这次王鸣谦护送朱之葵的粮船去杭州,本意也是去刺探一下杭州清军的虚实的。

  不过从船上杀朱之葵,到码头安抚跳水义民,这位鲁王表现出来的种种,让王鸣谦这位小王将军,也是暗自赞扬的。

  这已经是超过一般水平的表现,甚至可称上佳了。

  这种时候,大明朝还有这样有担当有能力的亲王来做监国,确实是难得了。

  “取孤的衣袍来,为沈先生更换。”

  老朱对沈文忠很客气,不止赐举人出身,还授了个九品的通政使司的知事官职,知事品级很低,不过通政使司这个衙门是个重要的中央衙门,类似于中办厅,负责上传下达,是皇帝掌握信息的重要渠道,知事便是负责文书收发这块的,如今眼下,这知事更相当于是天子近前的身边人了,品级卑微,却位置紧要。

  沈文忠有些感动。

  “臣唯有以死报君恩!”

  “孤还是那句话,死很难易,但如今天下形势,不允许我们轻易言死,要留下这有用之身,为天下人谋大事。沈先生,你只记住一句话,只要我们心中坚定信念,就算再艰难的局势,也压不垮我们,再凶恶的敌人,也击不倒我们!”

  总兵府。

  王之仁已经接到儿子派来的家丁通报,石浦张名振和海门吴凯护卫着台州的鲁王自海上来,而且在外洋遇到朱之葵,已经直接杀了。

  这位节制浙江一省兵马,号称拥兵两万五的镇倭总兵官,捻须沉吟片刻,站起身来,“某要沐浴更衣,恭迎监国殿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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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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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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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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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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