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圣旨传下,孟宪荣升忠肃镇总兵官,刺头温虎也升为游击。
驻守穆陵关的神策镇人马,将大部撤返青州,只留下一营暂驻穆陵关,孟宪则将前往青岛接掌忠肃镇。
温虎成为留守的营官。
“咱们不是打了胜仗吗,怎么还要撤离?”温虎有些奇怪。
“那是因为博洛跑了,现在这个方向已经不会有鞑子过来,而且这里远离海岸,因此咱们主力没必要留在这,神策驻防青州,忠肃移驻青岛,那都是为打仗准备的。”
“那我也不愿意留下,没仗打留在这做什么?”温虎发牢骚。
“你小子好好呆在这,虽然只给你一营人马,但是不是还有乡勇吗,你也不是没有事做,接下来你守好穆陵关同时,还要把周边的山区肃清,那些占山为王的,藏匿山中的都要清理,重新编管,敢做乱的要剿灭,招聚饥民,垦荒屯田,农闲时集训乡勇民团······”wWW.ΧìǔΜЬ.CǒΜ
温虎满脸不乐意,“孟总镇哟,你能不能换个兄弟留下?”
“让你留下,可是圣人钦点,说你小子能打善战,这是抬举你小子,否则你来穆陵关时才一队头,再怎么升也升不到游击的。”
“我之前就做了两回营官了。”
“你还有脸说?事可一可二不可再三,你别以为光荣,这次还能再升营官,那已经是破天荒了,老子马上去忠肃镇,以后你小子若是再乱来,可没人保你。”
“总镇,要不你带我去忠肃镇吧,你过去总也得带几个帮手吧?我过去给你当标营中军?”
孟宪拍了拍温虎,他倒是挺想带这家伙走的,虽然喜欢惹祸,但打起仗来是真猛,可惜天子钦点他留守穆陵关。
“好好干吧,能够直达天听,让圣人知晓名字,你小子以后前途无量啊,别总觉得留下来没事干,任何位置,都可以深耕细作的,为将者不能光知道冲锋陷阵,如何镇守一方,训练兵马等也很重要的。
你现在不仅是神策镇的一个营官,还兼任穆陵关守备,又加了这穆陵关团练的教练使,身兼数职,可见圣人对你的器重。”
温虎却直翻白眼,“说一千道一万,也就是带一营人守着这荒山野岭,然后管带着一群饥民、百姓,这算什么重用。”
“你小子怎么不开窍呢,想当年咱们神策镇是怎么来的?最早不就是湖州义军?你小子现在年纪轻轻,职位不高,可却直接就有了一块自己的地盘,这是人家好多参将副将们都没有的。
你现在就该好好想想,怎么抓住好这机会,
你若是有本事,你在这里招聚流民,训练乡兵,且耕且守,到时若是能练出个万八千人来,等前方有战事,受召出击,再打出一两个漂亮仗,到时你这守备,说不得就能变成一镇人马了,”
孟宪不得不好好指点下这个家伙。
“哪有这么好的事!”
“事在人为啊,这全凭你本事,若是你自己没半点信心,那当我没说,若你有点抱负,那你就努力去做,困难肯定有,但想想我们当初在湖州随金总镇举义时,那时情况不更困难吗?我们经历了多少次失败?但金总镇有气馁过吗?”
“得努力,要坚持,好好干吧,老子就在青岛,真有事,记得来找我。”
“都是从湖州长兴出来的,别丢了咱们江东子弟的脸!”
温虎被激动,红着脸拍的胸脯砰砰响,“就冲这话,我温虎留下了,不仅留下,还偏要干出一番成绩好。”
“记得你现在说的话,走了!”
孟宪带着一队家丁要先行离开,他要先经青州拜见老上司金攻玉,然后去莱州面圣,再回青岛接统忠肃镇。
离开前,他让人把保存好的鞑子头皮给装箱。
虽说穆陵关数战,击杀鞑子近两千,不过获得的首级并不多,因为鞑子每次都会尽量把首级抢回去,只有少数被明军抢走。
这些被抢回来的,也多只是首级,因为已是夏天,不易保存,本来打算直接割只左耳为凭就好,可孟宪看着那些首级上的辫子就来气,最后下令沿着耳后把整个鞑子的头皮割下来,这样的一块完整头皮,既易保存又易携带,尤其是那个金尾鼠尾还很完整的在上面。
一块头皮,基本上就能一眼看出这是真鞑子了,毕竟就算是剃发的明军或百姓,往往跟长年留金钱鼠尾的鞑子,头皮还是很大区别的。
除了好保存易辨认外,孟宪割头皮还有一点原因,就是恨鞑子的剃发令,你们鞑子不是强迫中原汉人剃发吗,不是喜欢留辫子吗,现在斩杀你们后,都不让你们死了带着辫子走。
看他娘的谁狠。
“那些俘虏怎么处置?”
穆陵关里还有几十个俘虏,就是那天来夜袭的一营鞑子,大部被斩杀,有部份被俘虏,这些天一直被关着,有一顿没一顿的饿着,已经饿的皮包骨只剩下口气了。
孟宪本来是想杀了省事,但皇帝有旨,这些鞑子要带到莱州去。
“出发前,给他们吃顿饱饭,别饿死在路上了,既然陛下留着他们有用,就不能死了。”
······
俘虏营里。
一名神策军辅兵敲响了一根铁条,这是开饭的声音,拿根铁条当钟敲。
听到声音,俘虏们都闻声望来。
伊斯哈有气无力的坐起来。
“主子,我替你去打粥。”包衣阿败迪斯也饿的没了形,却还是主动道。
苍蝇嗡嗡的飞舞,伊斯哈替邻居大叔那满赶了赶,可苍蝇飞了几下,又落了回来,继续在那满的伤口上叮咬。
那个壮熊一样的满人领催那满,此时却躺在地上动都没动一下,好几处伤口散发着臭味,甚至有的伤口已经有蛆在钻来钻去。
“大叔,放粥了,醒醒。”伊斯哈唤着,这个邻居从关外到山东,一路对他多有照顾。
可那满却仅是轻轻嗯了一声,表示他还活着,却坐都坐不起了。
许多俘虏已经挣扎着去领粥。
伊斯哈看着那满,有些哀伤,这些天他们一直还存有几分希望,认为博洛大王能攻进关来,到时大家就有救了,可是现在博洛大王已经撤离了,据说在沂水那边还跟明军又打了一仗,又死了一千多,现在已经直接往济南而去,算是彻底的抛弃了他们。
俘虏们绝望了。
阿迪斯去取粥。
结果却端回来能立的住筷子的稠粥,里面甚至还搭了些野菜。
好些天没吃到盐的俘虏们,皮肤都开始浮肿,无油无盐无青菜,就一点稀汤吊命。
突然看到这不一样的伙食,都愣住了。
然后几个神策辅兵过来,往每人脚下扔了一条二指宽的咸鱼。
伊斯哈赶紧捡起,塞进嘴里就嚼,虽然干柴,甚至还有砂,可那久违的咸味,让他感觉浑身舒畅,甚至连身上的伤口似乎都没那么痛了。
包衣阿迪斯却捧着那条咸鱼干哭了。
“嚎什么丧呢,小心引来明军责罚。”伊斯哈恼怒的骂道,虽然这个包衣奴才一直忠心耿耿勤勤恳恳,甚至那天晚上还是他救了自己的命,可听到他嚎,他还是怒骂。
阿迪斯抹了把眼泪,“主子,明军给咱们吃这么好,这顿怕是上路饭了。”
伊斯哈愣住。
“主子,大明死牢里的那些犯人,临处决前,都有一顿送行饭的,会比提前吃的好许多,吃完了就要砍头上路了,咱们是不是也要被处决上路了?”
伊斯哈嘴里还塞着半条咸鱼干,却突然食之无味,一点也不香了。
他不由的想起了关外辽东的老家屯子,想到屯子里的母亲,弟弟妹妹们,家里还在等待着他立功受赏,等着他带赏银回家,等着他抢回奴隶牛马吧。
父亲入关抢掠受伤后,在床上拖了好些年,把整个家都彻底的拖垮了,家里全指望着他这次入关能够为家里翻身。
可现在他却在吃断头饭,要上路了。
想及此,恐惧袭来,彻底的绝望。
伊斯哈终究只是个没成年的少年,这一刻他不再是那副努力表现的老成样,他大哭起来。
“嚎丧呢!”
一名神策辅兵过来,直接一鞭子抽了过来,阿迪斯赶紧趴到主子身上护住,“别打我主子,别打。”
他说的是汉话,还是山东腔。
那辅兵愣了一下,打量着这个拖着金钱鼠尾的鞑子,“你是汉人?”
阿迪斯护着还在崩溃哭泣的伊斯哈,对辅兵点头。
这让辅兵很不解,也很愤怒,“你是汉人,你怎么还护着这个小鞑子?”
“他是我主子。”
“草,”辅兵忍不住骂出声,“你叫什么名字,哪人,怎么就认鞑子做主人了?”
阿迪斯犹豫着。
辅兵忍不住一脚把他踢翻,“说!不说就把你的鞑子主子一刀砍了!”
“别砍,我说,我说,我叫阿迪斯,”
“汉名!”
“宋鸣梧,原是兖州鲁王府宦官,崇祯十五年大清兵破兖州,被老主子掳往辽东,今年随小主子入关······”
“等等,你说你原是鲁王府的太监?”
“我原是北京宫里太监,后来拔到兖州鲁王府奉承司听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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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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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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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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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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