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来的臭乞丐,赶紧给我滚远点儿,要是敢弄脏我的衣服我就打死你!”
听到这话,小乞丐赶紧停下了脚步,惯性使然,脚指头从破了大洞的草鞋里露了出来,就连脚丫都是黑不溜秋的。
老爷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好几眼,像是在评估一件商品,待转到他脸上时,厌恶地蹙了蹙眉。
最后评估的结果是,一无是处。
他是靠着做贩人生意起家的,平常会四处搜罗好看的少男少女,将他们卖给牙婆子。
今天这个人不行,浑身脏的要命就算了,更为关键的是,他走过来的时候,虽然刻意控制,但是还是可以看出这个小孩儿的腿是微跛的。
他更看不上了,偏偏小乞丐还哀哀地恳求这人给他些东西吃,他更烦了,冲着后面扬了扬手,家仆们立马心领神会,将浑身上下没几两肉的小乞丐拽走,拳打脚踢了一番,恨不得将人打死的架势。
小乞丐急促地尖叫了一声,像是被人打习惯了,很快就反应过来了,用小胳膊护着自己的头死死咬着牙。
也不知道被打了多久,忽听得马蹄声起,尘土飞扬,一道清脆的少年音大声喊道。
“都快让让,马儿失控了!”
围着小乞丐的人一惊,回头看了看,果然见一匹纯白色的马驮着一个半大的少年郎,正疯了似的向着这边冲过来。
他们吓得脸色苍白,赶紧一窝蜂地躲开了。
只留下孤零零躺在原地的小乞丐还没反应过来,呆呆地看着高高扬起的马蹄,害怕地闭上了眼睛。
预想之中的疼痛并没有传来,他反倒感觉自己被一双结实的臂膀抱了起来,再睁眼时,便稳稳地坐在了马背之上,身后靠着宽阔的胸膛,他甚至都能听到剧烈的心跳声,闻到皂角的香气。
少年忙着安抚失控的烈马,脚下夹紧马肚子,将缰绳一再拉紧,废了好大力气才让马儿停下来。
“好了,睁开眼睛吧,已经没事了。”
小乞丐这才敢睁开眼睛,他也不是全睁,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待看到危险彻底解除之后才颤了颤睫毛,把眼睛全都睁开了。
少年菱唇微勾,觉得这小子倒是有些意思。
“小乞丐,你方才没事吧?”
少年是跟随父亲在军营里长大的,说话向来直来直去,也不知道自己这句称呼很不妥。
小乞丐偷偷瞪了他一眼,倒不是因为他的称呼,而是因为他的腿被磨得生疼,本来就有毛病的腿变得更加严重了。
好在,他看了看周围的景色,也不知道马儿是怎么跑的,竟然恰好跑到郊外的破庙附近了!
他有些高兴,下意识地想起了自己藏起来的馒头,便伸手摸了摸。
谁知道,却一下子摸了个空!
虽然脸上满是脏污,但是还是能看出他的动作非常焦急,将袍袖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全都摸了一遍,他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他藏起来的馒头不见了!琇書蛧
一定是方才在马背上的时候颠簸出去了!
都怪这个人!
小乞丐恶狠狠地盯着这个看起来与自己年龄差不多大的少年,眼睛看起来很亮,像是闪着两团炙热的火焰。
“……怎么了?”
少年郎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小乞丐刚要破口大骂,耳边却又传来马蹄声和交谈声,不一会儿,树林就冒出了好多人高马大的男人,一个个看起来像是小山,腰佩宝剑,呼啦啦朝着他们围过来。
小乞丐吓死了。
少年看出了他的窘迫,想也知道是这帮人给他造成了压力,赶紧安慰道,“不必害怕,他们是过来找我的。”
说完,他就迈开长腿朝着那些人走了过去,几个人不知道围在一起嘀咕了什么,少年的脸色忽然变得凝重起来。
今天是圆月之夜,皎洁的月光洒在少年脸上,衬得他整个人像是一把即将出鞘的宝剑。
他走过来像小乞丐道歉,忽然问了一句,“你方才想和我说什么?”
小乞丐环顾了下四周,见其他人都凶神恶煞地看着自己,支支吾吾道,“没,没事……”
少年的小脸绷得很紧,微微点头,“好,既然这样,那我先要告辞了。小兄弟,他日有缘再见。我叫沈长亭。”
说完,他就带着那群人走了,又是一阵尘土飞扬,小乞丐捂着鼻子咳嗽了几声,皱了皱眉头。
今天可算是白忙活一场。回去也不知道怎么和弟弟交代,他哥没用,连填肚子的东西都带不回来。
小乞丐唉声叹气地向着破庙的方向走去。
识海里突然传来“斯拉斯拉”的电流声,小乞丐轻轻叫了一声,“001?”
过了好久,就在盛乐以为不会再有回复的时候,001说话了,“宿主,我在。”
这次完成任务之后,盛乐甚至都没有回到系统空间,一睁眼就来到了街角处,陪伴他的只有一个破破烂烂的碗。
剧情已经自动运送到了他的脑子里,这次的他来到了一个古代位面。
主角受正是方才那位忘忧公子,怜君阁的头牌,凭借着一张好皮囊和纤尘不染的气质可以轻易赢得世人的喜爱。
身处风月之所的他不像个小倌,反倒像是一位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举头投足之间皆是别人模仿不来的高雅。
事实也是如此,忘忧正是大酆第一世家的后人,后来因为祖辈叛国被治了罪,忘忧因为正好在外游历便侥幸逃过一劫。
一夕之间,他的亲人都死了,忘忧也无处投奔,最后流落到了青楼楚馆,成为了怜君阁的小倌。
身份虽是如此,他却有自己的一套底线,便是卖艺不卖身,世人反倒因为这个更加欣赏他的脾性,知道他是干干净净一个人,因为很多人都爱慕他,忘忧的日子过得也不算差。
盛乐方才也见到了主角攻,正是马背上那个英俊无匹的少年郎沈长亭。
沈家的祖祖辈辈历来是大酆的功臣良将,沈长亭在很小的时候就跟随父亲一起在练武场操练了,之后又跟着父亲去了塞外严守边防,防止蛮族来犯,等到成年了才回来。
甫一回京,京城里的狐朋狗友就说他在塞外素了太久,想要带着人去青楼楚馆解解闷。偏偏其中有个好男风的,将沈长亭拉去了怜君阁。
或许是命定的情缘,沈长亭恰好遇到了正被人欺负的忘忧并将人救了下来。
惊鸿一瞥之下,沈长亭对这个世家公子模样的小倌一见钟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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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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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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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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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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