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这位渣男就是朱平安。
在诏狱的第六日,朱平安已经进化成了渣男,上唇和下巴萌生了一层短短的胡渣,不过并不糙,更没有显的邋遢,反而给年少青涩的他增添了一分成熟味儿。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在明沈炼疏,杨继盛疏,杨最疏……”
朱平安蹲在诏狱牢房泥泞的土地上,一边持着木棍在泥泞的土地上奋棍疾书,一边默念着南宋文天祥的《正气歌》,不过《正气歌》的内容已经被朱平安修改了,在汉苏武后增添了大明沈炼、杨继盛、杨最等人。
“臣虽愚鲁,不敢奉诏......”
虽然几日过去了,但是杨最的这一席话,仍旧不时的在朱平安耳边回荡。杨最的气节深深的震撼了朱平安,朱平安心胸之中的浩然正气也在不断的发酵。
“杨公,平安受教了。平安虽不能成为如您那般宁折不弯的白杨,但也绝不会违背胸中这腔正气,即便弯腰,也一定是为了这一腔正气。”
在泥泞的土地上一气呵成写完《正气歌》后,朱平安向对面空旷的牢房长长鞠了一躬,然后伸脚将行云流水、浩然正气的字迹抹平,使之重归于泥泞。
《齐民要术·卷五·种榆白杨》:“白杨性甚劲直,堪为屋材,折则折矣,终不曲挠。”
在朱平安心中,杨最、沈炼、杨继盛他们就是这样的白杨,他们都是宁折不弯的栋梁之才,大明这栋参天大屋,离不开像他们这样的白杨之才。
朱平安自知做不到他们这样宁折不弯,但是朱平安也不会妄自菲薄,每个人心中的准则不一样,自己会弯腰,但弯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正气。
正气长存。
朱平安坚定的握紧了拳头。
“喂,那个书呆子,开饭了。”
诏狱狱卒端着一碗饭走来,懒洋洋的喊了一声,将碗随意的放到了牢房外面,筷子都掉落到了地上,态度很是怠慢,一点也没有把朱平安放在眼里。
对他们来说,不管你在外面地位多高,权势多大,名声多显赫,但是进了诏狱,你就是一坨烂肉而已,进了诏狱,能有几个人活着走出去的?!
至于叫朱平安书呆子,则是因为朱平安惯常早上晨读四书五经,又经常在地上写写画画的,所以,他们几个负责这一块区域的狱卒,都叫朱平安为书呆子。
“有劳。”m.χIùmЬ.CǒM
朱平安拱了拱手,对狱卒的态度不以为意,虽然晚了点,但是一日三餐能一顿不落的送来,这也是很难的了。
狱卒看都没看朱平安,懒洋洋的打了一个哈欠,一摇一晃的离开了。
朱平安从地上捡起筷子,用囚衣擦了擦,端起碗,大口的喝了起来。
早餐是一碗稀饭,大约是昨日剩下的,索性诏狱阴冷潮湿,倒是没有变馊。稀饭上面飘着几根黑色的咸菜条,是腌制的咸菜疙瘩切的丝。
这就是诏狱早餐的标配了。
朱平安用完早餐,将碗筷放在牢房外面,时间到了,自然会有人收走。
快到中午的时候,正在练字的朱平安听到了一阵脚步声,便伸手将写的字涂抹掉,然后抬头循着脚步声的方向望了过去,很快一行人出现在了朱平安的视线中——衣着华丽的太监以及制服统一的锦衣卫。
这一行人配置有些熟悉。
不过配置虽然熟悉,但是人却不一样,领头的太监是个陌生脸,不是冯保,不是陈洪,是一位陌生的太监;陪在他身边的是锦衣卫,朱平安认识,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缉捕入诏狱的大红飞鱼服锦衣卫千户。
“朱平安,还不快点过来拜见钦差大人。”
大红飞鱼服锦衣卫远远的就向朱平安唤道,声音一如既往的如豺狼一样难听。
毛病。
怎么总跟自己过不去啊,朱平安无语的翻了一个白眼。
“呵呵,久闻小朱大人大名,不曾想第一次竟然是在这里相见,真是令人难忘啊。哦,对了,小朱大人还不认识杂家吧,杂家乃尚膳监孟冲,小朱大人那首糖醋鱼和麻辣翅孰更下饭的大作,现在还在我们尚膳监挂着呢。今日呢,杂家是奉圣上之命,特来闻讯小朱大人几个问题的。”
陌生脸太监来到牢房近前,笑眯眯的与朱平安说道。
“原来是孟公公,幸会幸会。”朱平安在牢房内拱手与孟冲打了一个招呼。
一开始朱平安对孟冲的名字还没什么感觉,不过等打完招呼后,朱平安在心里记下孟冲的名字时忽地心中一跳,脑海中划过了一道闪电,然后不由多看了孟冲一眼。
孟冲?!
你就是孟冲!冯保未来的对头!
这是一个以谄媚闻名的太监啊,在历史上留下了“争饰奇技淫巧以悦帝意”的评语。
未来十来年后,高拱先是推荐陈洪掌印司礼监,等到陈洪被罢职后,冯保原以为机会来了,可没想到高拱推荐补缺司礼监掌印的却是这位孟冲。其实,按照内廷规定,孟冲是没有资格掌管司礼监的,但高拱不顾规定,依然坚持推荐支持孟冲掌印司礼监。
由此可见孟冲谄媚的功力,连高拱这般有脾气的主,他都能谄媚的动,让高拱为他破例。
“怎么,小朱大人也听过杂家吗?那杂家真是三生有幸了。”孟冲笑眯眯的说道。
真不愧是在历史上留下谄媚之名的太监,面对诏狱中的自己,态度都能如此。
朱平安不由感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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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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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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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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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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