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平安家的一间房门被轻轻推开,穿的厚厚的带着不伦不类兔皮帽子的朱平安从房间走出来,斜挎着书包,手里拿着跟了他数年的黑木板。
此时时间尚早,东方只是微微露出一丝亮,四处一片寂静,唯有寒风呼啸的声音,但是在积雪的映趁下,院子里能见度还是蛮高的。
朱平安略微活动了下身体,然后习惯性的走到院子里特意搬来的一块巨石前,将黑木板平放在巨石上,往巨石凹槽倒了些热水,掏出一支简单的毛笔,悬腕练字。这已经是朱平安坚持了数年的习惯了,古代科举对字体要求还是蛮高的,而且书法这玩意又无法作弊,你多练就写得好,少练就不如别人,所以朱平安一直坚持早晨起来练字,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未曾间断过。
其实几年下来,今非昔比,朱平安一家也算跻身到下河村富庶之家行列中了。不过,艰苦朴素的习惯,朱平安依然保持着。
朱平安到目前为止就两只毛笔,一支是当年蒙学恩师孙老夫子所赠,这支毛笔在抄书、眷写的时候用;另一支毛笔就是朱平安现在所用的这支,是朱父亲手做的毛笔,这支毛笔在清晨练字的时候用,多年下来这支练字的毛笔已经换了数次笔头了,每次都是朱父用牛毛做的,但是笔杆依然还是那支笔杆,都被朱平安磨出油光来了。
“怎么又起这么早啊彘儿,天气多冷,快去再睡会。”
在朱平安悬腕练习书法大约半个多小时吧,母亲陈氏也起来了,打开房门,没出意外的又看到了小儿子在外面黑木板上写写画画。
外面寒风料峭,陈氏刚打开房门就觉得刺骨的冰寒,再看着小儿子赤着手练字,不由心疼的出言劝说小儿子回房暖和暖和再睡一会。
“不用了娘,我人小火气大。”朱平安落笔勾出在写的字的最后一笔,停手憨笑着给母亲回话。
“屁,火气大你戴皮帽子做什么?”陈氏翻了一个白眼,嗔怪。
呵呵呵
朱平安憨笑,不说话。
陈氏也就没辙了,想着早饭要炖一只老母鸡给小儿子补补身体,小时候胖嘟嘟的多可爱啊,现在个子是长高了,人却瘦下来了。不行,得多做好吃的,再养胖些。
母亲陈氏起床后,紧接着朱父还有大哥朱平川也都起来了。
“爹,外面积雪不好走,今日让我去驾车吧。”大哥朱平川跟朱父商量说,现在的朱平川几乎和朱父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黑黑壮壮的,人也憨厚老实的很。
“今日大集,大哥怕是要帮我未来大嫂捎东西的吧?”朱平安放下毛笔,开大哥的玩笑。
“呵呵呵......”大哥朱平川摸着后脑勺傻笑。
“傻笑个什么,实话实说不就完了。”朱父从后面踢了朱平川一脚,笑骂道。
母亲陈氏看着这一幕,淘米的动作顿了顿,说话里满是醋意,“我这是白养你十多年了,媳妇还没娶呢,就把娘忘了。”
大哥朱平安摸着后脑勺憨笑,“哪能呢娘,我把媳妇娶来,一块孝敬您。”
陈氏闻言脸色才好了很多,嘴里却是不饶人,“现在说的好听,娶了媳妇就说不定了。”
大哥连连保证。
看着这一幕,朱平安忽然有一个恶趣味,停住练字的毛笔,嘴上挂着坏笑,看着大哥忽然问道:
“那如果娘和大嫂同时掉到水里,大哥先救谁呢?”
媳妇和娘掉进水里的问题,在现代是一个被问滥了的问题,被问得多了的现代人总是能给出各种聪明的答案。
不过在这个年代,这个问题可是第一次。
听到朱平安问的这个问题,母亲陈氏眼睛亮了,很是感兴趣,米也不淘了,就是等着看朱平川怎么回答。
朱父也是好笑的看着朱平川。
“咳咳咳,二......二弟......”朱平川刚听到这个问题,就憋红了俩咳嗽起来,一脸无辜的看向朱平安。
这,这该怎么回答啊。
朱平川心里面仿佛有一万只蚂蚁,一张黑脸红红的,手也不由自主挠头。xǐυmь.℃òm
要是说先救娘,可是要是被娟听说了,那可就不好了。
可是如果说先救娟,看看连米都不淘了的陈氏,朱平川知道自己如果这么说了,母亲生气是小,伤心可就不好了。
好难啊。
朱平川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朱平安看着自己大哥捉急的样子,憨笑不已。
母亲陈氏看着两难的大儿子,心里面觉的又高兴又难过,这个傻小子就是太老实了,才会总被老二捉弄,不像老二,表面看着憨憨的,实则心里精怪的很。
看着为难的大儿子,再看看隔岸观火看的乐不可支的小儿子,陈氏忽然把这个问题抛给了朱平安。
“彘儿,你呢?你先救谁?”陈氏忽地问道。
“啊?”朱平安愣了一下。
这下该朱平川看笑话了,觉的二弟也要尝尝自己为难的滋味了。
“我啊,我还早啊。”朱平安回道。
陈氏对这个答案不满意,追问道,“再早也总要娶媳妇,倒时候先救谁?”
朱平安想都没想就笑着回答道,“我还早啊,所以有时间挑一个会游泳的媳妇,到时候想都不想就先救娘。”
“你这滑头!”陈氏笑骂道。
整个早晨,朱家就洋溢着欢声笑语。
因为做早饭还需要一点时间,朱平安练了一会字,就收拾好毛笔木板放回自己的房间,取了昨日从李大财主家借的朱熹做注的《中庸》去院子外面看书去了。
朱平安家的院子靠近河边,又是村子的边缘,所以朱平安可以很容易找到一个安静不被人打扰的角落看书。
在古代科举考试,对于寒门子弟来说是没有什么投机取巧的方式的,只有扎扎实实慢慢积累,有了稳定的基础,才能靠着自己前世的记忆,在这个八股取士、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时代,脱颖而出。说到基础,自己的基础可不仅仅是蒙学这几年啊。
这次童子试,或许会让大家大吃一惊呢。
朱平安看着手里的《中庸》,嘴角挂起憨憨的笑容,只是眸子里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光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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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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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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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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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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