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年代,一批老兵打光又会补充进一批新兵,只要军魂还在,要不了多久又会成为一支士气满满的军队,仿佛这支军队从来没有人离开过一样。
和平年代,一批老兵走了,就会分来一批新兵,传承在,战斗力就会在。
一班副班长陈杰调任三班担任班长,罗亮亮接任一班班长,军衔升为上等兵的凌峰被破格提拔为一班副班长,这在习惯了排资论辈部队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
凌峰在一班虽然训练成绩一直是最好的,也刚刚立了一个三等功,但从资历上来说他还仅仅只是一个新兵,这太不寻常了,不是传言连长夏辉很不待见凌峰吗?
很多人私下更是传言,凌峰的三叔公的儿子在旅部当领导,还是常委中的一个,夏连长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捏鼻子认怂。
这个时期的军队跟地方一样也会流传着所谓的关系论,只要是不合常规的安排就往关系上扯准没错。
这些传言自然也传到了凌峰耳朵里,凌峰一笑而过,不屑一顾,红眼病这个东西,在哪个时期哪个地方都有,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对于夏辉对自己的不待见,凌峰更不会放在身上,夏辉就是一个纯粹的军人,只要对连队有利的事他就会毫不犹豫的去做,再说他的心胸岂是窄到容不下一个上等兵的地步。
作为后世来人的凌峰敏锐的从这次一班的人事安排中嗅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
一班不仅自己这个副班长年轻,罗亮亮这个新鲜出炉的正班长更是属于破格提拔,为了给罗亮亮铺路,还将本应该接任一班班长的陈杰调任三班担任班长,这手笔不是一连两名连主官敢尝试的。
这里面有更上层的意思,结合后世的经验,开始于1999年的那场全军范围内的军改,估计要悄悄开始了。
这就好想得开了,我军对军改向来严谨,这种大范围内的军改提前两年找一个样榜部队先试点,然后再推广,逻辑上就说的通了。猛虎营是基地打造的样榜部队,一连又是猛虎营的尖刀,拿一连先试刀符合我军稳健的风格。
这次军改在军制上最大的改变就是对原有志愿兵制度的改革,虽然还是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但义务兵的服役年限大辐缩短,而志愿兵的数量将大辐增加。
现在的义务兵,包括了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陆军是三年,海空军是4年,上士一般授予超期服役的士兵,最多超期服役2年,如果不能提干或者转志愿兵就得复员回家了,就像徐锐、高军这样的优秀班长,也只能复员回家,这对部队来说是很大的人才浪费。
老兵是部队的基石,留不住老兵的部队在战斗力上是要受到很大影响的。
而开始于2000年初新的兵役制义务兵全部改成两年,志愿兵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士官制度,分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一、二级士官是初级士官,服役年限均是3年;三、四级士官是中级士官,服役年限均是4年;五、六级士官是高级士官,服役年限分别是5年、9年。
待遇方面也是大辐提高,高级士官待遇上等同于团级干部,中级士官待遇看齐营连级军官,还可以随军,解决两地分居的问题,初级士官工资待遇略低于排长。
可以说新的士官制度会让徐锐这样的优秀士兵可以长期在部队服役,他们家乡的妻子即可以选择随军到部队,让军人更安心服役,也可以待在家乡,他们丈夫的工资可以帮助她们养家糊口,退役了还有一大笔退役费或者可以安置工作,这就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士兵长期服役的后顾之忧。
可以说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改革,是军队走向职业化专业化的开始。
军官领域的改革也是跨时代的,现在的军官主要以士兵提干为主,学历低,专业性差,年龄偏大,驾驭现代战争特别是高新技术下的战争能力有些力不从心。
而即将开始的军改,军官必须经过专业的军事院校培养,无论是从地方高中生中直接录取还是从部队中招收少量的优秀士兵,都必须入军校经过3到4年的系统教育,军官队伍的知识结构将得到大辐优化,一大批高学历专业化年轻化的军官将走向基层军官的岗位,将引发军队现代化建设各深次的改变。wWW.ΧìǔΜЬ.CǒΜ
可以属于军人的大好时代就要来到了,而前世凌峰抓住了这次军改的机会,从一名士兵成长为一名中校军官。
遗憾的是没有抢占住下一次更深层次军改的有利位置,没能进一步成为真正的职业化军人,这是凌峰上一世的遗憾,既然老天垂怜,再给了凌峰一次从新来过的机会,凌峰在心里暗暗起誓,一定不再留下遗憾。
在凌峰看来,自己就是为了军人的职业化而重生的,自己一定要努力成为一名掌握最前沿的军事科技,能够适应未来现代化战争需要的职业军人。
这一次自己成了军改大潮开启前的一只小白鼠,那就让自己的职业化军人路先从这个副班长开始吧。
一个大时代正悄悄来临,凌峰的心里充满了无限的期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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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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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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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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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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