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寒门崛起新笔趣阁>第七十一章 一朝被蛇咬,处处闻啼鸟
  大明朝对于基础设施也算重视,有秦汉遗风,基本上所有地区都是每隔十里建一长亭,每隔五里造一短亭,让行人有歇脚的地方,古代出远门时,亲朋好友也都经常在此相送。

  十里才有一长亭,所以附近方圆数里奔赴县城童子试的人们都在此处话别。人越聚越多,青衫长袍背负行囊的学子也越来越多。大伯朱守仁长袖善舞,和诸多学子打成一片。朱平安一个人也不认识,就连恩师做保的另外四人也是不认识。当然这也跟朱平安年纪有关吧,人家那些学子最小的也都二十多岁了,你一个十三岁的小屁孩,代沟至少都有仨了,谁会认识你。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乡邻家人陆续离去,十里长亭只剩下方圆数里的十几位学子,也有几个富裕学子的书童。xǐυmь.℃òm

  “王兄久仰久仰,这次王兄肯定要金榜题名了吧。”

  “赵兄幸会幸会,小弟提前恭祝赵兄金榜题名了哈。”

  “朱兄好久不见,这次考中后,可要一定和我把酒言欢啊。”

  十几位学子互相吹捧着,听到对方说自己金榜题名高中之类的的话,一个个兴奋的跟喝了几两小酒似的。

  唯余朱平安一人背着行囊,被孤立在外,嘴角勾起看着他们互相恭维。

  “咦,这位小兄弟是?”互相吹捧中终于有人发现了朱平安,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站在这干嘛啊,难道说是谁带的书童不成,可是看衣服也不像啊,不由好奇地问道。

  “哦,这是敝人小侄子,上河村孙老秀才做保五人缺了一人,他来凑个数,长长经验。”大伯朱守仁淡淡的说。

  “哦,呵呵,长长经验,是极是极。”

  学子们闻言,纷纷笑做一团,对朱平安也就不怎么关注了,毕竟一个凑数的小屁孩而已嘛,又不是什么才子神童,如果是神童才子之类的话,我们也都是方圆数里的人,怎么会没听说过呢。所以,肯定就是一个凑数的小屁孩而已,何须理会。

  十余位学子相商一起奔赴县城,途中也好做个伴。一群人在十里长亭说说笑笑,之乎者也子曰呜呼,热闹得很。临走时,有人提议,说什么走前不如在这十里长亭各自留下一首诗词,以后高中了也算是一段佳话。

  群情激愤,一个个摩拳擦掌,挥毫泼墨。

  写的诗词都很普通,反正朱平安是没看出谁有出彩的,不过每当有人写完,就会有人装模作样的点评一番,引起一片叫好声。

  真是无聊啊,朱平安站在一边冷眼旁观。

  大伯朱守仁也一手拎着袖子泼墨一首,水平也不比这些人高到哪去,架势倒是十足,写完也是有人点评一番,四周一片叫好不绝于耳。

  估计是臭味相投吧,大家也就这水平,这水平的大家都能欣赏,所以才会一片叫好声吧。

  众人纷纷留下墨宝,听着四周的恭维,不由志得意满,生出一种今朝赶考我必中的感觉,满意极了。

  过了好一会,才有人注意到朱平安,用开玩笑的口吻挪揄道,“这儿不是还有一神童的嘛,别藏在一边啊,也给我们露一手啊。”

  然后众人才发现站在偏僻处的朱平安,见朱平安站的那么偏远,大家都认为是朱平安胸无点墨写不出诗,不好意思的躲在一边了,纷纷笑着起哄要朱平安也写一首。

  人们都有这样的恶趣味:你不开心啊,那把你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大家认定了朱平安,胸无点墨,鱼目混珠来凑数,但是,越是这样,大家就越想看看朱平安出丑的样子。

  所以,众人很是热情,甚至有人仗着人高马大,抓着朱平安就提到了放着笔墨纸砚的桌前。

  周围围了一圈打了鸡血一样的学子们。

  “我,我不会写诗啊。”

  大家兴致这么高,朱平安也就想着配合一下,憨憨的脸上挤满了不好意的笑。

  听到朱平安说自己不会写诗,大家就更兴奋了,不会写诗啊,那真是太好了,快些一首让我们高兴高兴。

  “小友,莫要谦虚了,快快写来。”

  群情激愤,盛情难却,朱平安只好苦着一张脸,一手抓起毛笔。

  这是怎么拿毛笔的姿势嘛,怎么跟拿筷子似的,拿的太高了,围观的人们窃窃私语,然后低声吃吃笑出来。

  朱平安在嘲笑声中,更加不好意思了,手忙脚乱的纠正了拿毛笔的姿势。

  在众人低声耻笑中,朱平安落下了第一句。

  “一朝被蛇咬”

  众人见状,微微顿住了笑声,这是什么嘛,不是大家常说的一朝被蛇咬的俗话吗,怎么也给他当成诗词来用了,且看他下一句是什么。

  没让大家等太久,朱平安又落了下一句。

  “处处闻啼鸟”

  此一句一出,很多人都忍不住了笑了,什么跟什么嘛,乱弹琴,这孩子上没上过学,不会是把他知道的都拿来应付了吧。

  在大家哄笑声中,朱平安继续写道。

  “长亭外,古道边,一行白鹭上青天。”

  写完收笔,朱平安看着自己大作,还做出一副等待大家评点夸奖的模样,似乎对他自己胡品乱凑的诗满意得很呢。

  一朝被蛇咬,处处闻啼鸟。

  长亭外,古道边,一行白鹭长青天。

  围观的众人们,看看朱平安胡平乱凑的诗,再看看朱平安那憨憨傻傻的等着大家夸奖的模样,一个个再也忍不住了。

  你是来搞笑的吧!

  整首诗听着押韵是押韵,可是前一句是五言古诗,后一句却变成词牌了。而且,整首诗除了长亭外,古道边这种谁都会说的大白话,其他的都是从其他诗词人那拼凑来的。一朝被蛇咬是俗语,处处闻啼鸟这一句是出自唐朝孟浩然的《春晓》,一行白鹭上青天这一句却是出自唐代杜甫的《绝句》。

  “真是有辱斯文啊......”

  “字看着倒也说不过去,可是诗词完全是瞎胡搞嘛......”

  “真是不学无术......”

  众人一个个都快笑破了肚子,这是谁家的傻孩子啊,这样水平也来童子试,也太让我们觉的掉档次了吧,这水平就是凑数也是乱来嘛,孙老秀才也是老眼昏花了吧,派这货来凑数。大伯朱守仁都默默远离朱平安好远,唯恐被众人想起自己和朱平安的关系来。

  尤其是让大家觉得好笑的是,那傻小子还瞅着大家笑跟着一起笑呢。

  人蠢在不自知啊

  这一刻,众人的想法却是和朱平安想到一块去了。

  (新书第一次有推荐,还望各位书友大力支持,多收藏多推荐,也好有继续推荐的理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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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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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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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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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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