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咀山一战没有影响到大军赶路。
只是负责侦查的小队便将交趾士兵打的哭爹喊娘。
这点小插曲传到秦山耳中,秦山露出轻蔑的表情。
交趾人一向狂妄自大,如今年又有把他们降服的西土人为靠山,他们便自以为能挑战如今大颂,简直可笑。
他们想不到的是,如今燕王治下的大颂和曾经的大颂乃是天壤之别。
而交趾军队与大颂军队的差距就如同他们当年拿着大刀长矛面对法兰克火枪火炮。
在这个残酷现实面前,交趾依旧选择与大颂为敌,那就是自找死路了。
又是两个时辰的路程,青龙军前锋抵达了支棱县外五里。
这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山道两侧的树林的缝隙变得黑黝黝的,秦山令大军原地驻扎,又令将领派出士兵在周围巡逻警戒。
为了防止交趾军队夜间从山林里偷袭,他还令士兵把机枪布置在队伍两侧,装上弹夹。
“这南边可真是热啊,晚上连被子都不用盖了。”将秦山的命令下达之后,尚义回到秦山身边,拿着从路边折的芭蕉叶扇风。
见秦山的额头上满是汗珠,他又嬉笑着脸给秦山扇风。
“被子是省了,今晚倒是要喂蚊子了。”秦山一把拍在自己的左手背上,死了三个蚊子,一手血。
随即他望向士兵们,在将领的安排下,他们正解开背包,铺被子。
大颂军改之后,士兵们外出打仗便会将自己的被褥捆起来,背在身上行军。
到一处,有民居便借住民居,没有民居的野外便席地而睡。
除非判断一场仗可能会持续一个月以上,否则根本不会携带笨重的帐篷等辎重。
显然,攻克支棱县对青龙军来说根本要不了月余。
此刻,支棱县。
阮有进正在趁着微弱的光线从县城的门楼上观察大颂军队。
望了一阵,他冷笑起来。
“不知多少中原军队南下交趾时,败于支棱县前,这次也不会例外。”阮有进将望远镜交给高耀之。xǐυmь.℃òm
这支棱县建在山道内的开阔之处,地形如同一条鼓胀肚子的蛇。
县城两侧的山体如同刀削,是县城天然的东西城墙。
进犯之敌除非长出翅膀,否则根本不可能越过支棱县。
然而,在县城东侧山体的位置却有一条隐蔽的山洞。
从山洞进入,可在县城外三百米处的山顶爬出。
利用这条密道,他们能轻易出现在来犯之敌的侧翼,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而且由于山道狭窄,不便于安营寨扎,来犯之军的防御不足,这更有利于他们的进攻。
现在,见大颂军队如此疏于防范,他的心思顿时火热起来。
夜半时分,交趾军队从山上一拥而下,想想便令他激动。
于是,他把自己的想法同高耀之说了。
“只怕行不通。”高耀之皱了皱眉头,“统兵的这位大颂将领十分小心谨慎,否则我们白日的偷袭也不会失败,驻扎在山林,他不可能不派兵在山林中巡逻。”
“蠢话。”阮有进哼了声,“难道大颂军队比我们的士兵还熟悉附近的群山吗?晚上山林一丝亮光也没有,他们能发现什么?”
高耀之被反驳的说不出话来,只是他总是感觉有些不妥。
谷</span>但具体什么地方不妥,他也说不清道不明。
“去执行吧!”阮有进不容高耀之再说什么,喝令道。
高耀之应了声是,转身离去。
天空中最后一丝亮光也消失了。
整个山谷顿时漆黑如墨,支棱县内,交趾士兵带着长刀进入山洞。
对阮有进来说,这次偷袭想要取胜,必然是要打一场肉搏战。
晚上视野太差,无法瞄准敌人,还可能暴露位置。
如果直接从山上扑下来,对着大颂士兵便是胡砍乱杀,定能杀伤众多,且令大颂军队陷入混乱。
到时候,他再令城内的交趾士兵拿着火把和线膛枪杀出,便可一战而定。
在交趾士兵采取行动的时候,山道两侧的树林中不时有火光闪烁。
这是负责巡逻的时候拿着火把巡逻。
不过即便有火把,也只能照亮青龙军士兵方圆五六米的位置,之外仍然漆黑一片。
所以巡逻的时候青龙军士兵格外小心翼翼。
据说青龙军出发前,燕王特意来过电报。
提醒他们交趾山多林密,极易隐藏士兵,要谨慎再谨慎。
因此,他们除了拿着火把巡逻的士兵,还有躲在黑暗里的暗哨。
毕竟他们就像萤火虫一样,在黑夜里就是明显的目标。
如果有敌人潜入山林是定然要避着火把而走的。
而有了暗哨,便可一明一暗,尽大可能发现敌人。
时间从傍晚到了午夜,藏身与山洞里交趾士兵掀开了头顶一块木板。
这个木板白天的时候上面有一层厚厚的落叶,与周围的落叶融为一体,敌人很难发现。
爬出洞口,交趾士兵立刻注意到了树林里拿着火把巡逻的大颂士兵。
观察了一阵,摸清楚了大颂士兵巡逻的大致路径,他让其他士兵上来,隐藏在山的背侧。
山林十分广袤,大颂军队又不可派出太多士兵巡逻,山背便成了巡视薄弱的地方,便于他们藏兵。
且对附近的山林十分熟悉,交趾士兵熟练地穿行于山间,避开巡逻的大颂士兵。
一个多时辰的时间,约八千交趾士兵从山洞内爬了出来,到了预定的位置。
他们得到命令,在中部发起偷袭,将大颂军队从中间一斩为二,令其首尾不能相顾。
待准备就绪,交趾士兵从山背翻过山脊,悄悄向山下摸去。
走路的时候,他们还是选择避开巡逻队。
“大颂士兵真是蠢,这样能发现我们才怪。”一个交趾士兵躲开巡逻队的路径,心里讥讽了一句。
抬脚又往前走,他忽然感到踩到一个柔软的东西。
他怔了下,以为是山里动物的尸体,便没有在意,继续向前走去。
熟不知,他刚才踩到的是一个大颂士兵的脚。
这个大颂士兵藏在灌木丛里,屏气凝神,正是暗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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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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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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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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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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