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立于台上的女校书墨儿只听这一句,心便被撩动的剧烈颤抖,只一瞬便泪光点点了......
众人尚未从第一句中清醒过来,冯山水便将第二句诗也读了出来:
何事秋风悲画扇
这一句更是直扣人的过往,当初爱的那么浓那么深,为何最终要分开。当初你给我说的海誓山盟,今日又为何对别人讲。
台上原本只是泪光点点的女校书,此时点点泪珠却已滑落香腮了......
朱平安手中的毛笔加快了速度,唰唰唰奋笔疾书。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你的心态容易变了,当初说好爱我到老,如今却把我当根草,当成草也罢,却来骂我变心。这一句下来,有的人内心都产生了共鸣,静静听着,内心却已经风起云涌,听着感悟着;当然也有很多人皱起了眉头,这种充满人生感悟、感情感悟的诗句,是这么一个看上去毛都没长齐的少年能做得出来的吗?很是让人怀疑。
朱平安向来行事低调,很少与众人在一起,同行学子考生在安庆府都留下了至少五六篇诗作了,朱平安也仅仅是在惊仙诗会那两篇而已,而且还是让人充满疑问的两篇。
小才是有,但是大才么,大家还都是充满疑问的。
毕竟这种诗作都是可以流芳百世的,怎么会是一个只有十三岁,没有丝毫名气的少年郎做出来的呢。尤其是这种需要感情阅历才能做出来的诗词,竟出自一个毛都没找齐的少年之手,这实在令人难以相信。
桐城夏洛明静静站在一边,脸上一贯的高傲不见了,微微张着嘴看着朱平安,看不透......
现场议论声已渐渐大了,多是怀疑,少是赞叹。
朱平安似乎听不到众人的声音,看不到众人的感情变化,继续站在那奋笔疾书,将剩下的诗句一气呵成: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朱平安最后一笔落下,旁边的冯山水似乎也颇多感慨,将全诗重新读了一遍。
俏立台上的女校书目光灼灼的看着朱平安,已是泪流满面。
此词简直太适合这种风花雪月场所了,全文以一失恋女子的口吻谴责负心的锦衣郎,几乎就是古代版升华版文艺版的爱情买卖了。当初一见,你对我倾心,对我立下海誓山盟说要爱我永远!可是转眼间,你又揽她人入怀中,却还骂我心易变。我哭过,痛过,爱国,恨过,最后只能道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
全诗读完,大家感情复杂,这绝对是一首能流芳百世的诗词,可出自一位毛都没长齐、不知情为何物的少年郎之手,怎么看怎么让人怀疑,你有过恋爱吗,怎么能写出这种缠绵悱恻的诗词呢。
被触动心弦,难以自已的女校书墨儿,此时泪水已打湿了所带面纱,向朱平安盈盈一拜,感谢朱平安的这首诗词。
有人第一时间看到了女校书的动作,在女校书感激的话尚未出口时,抢先一步将质疑向朱平安说了出来。
“这诗是你自己做的吗?”
朱平安放下手中的毛笔,看了一眼那人,微微笑了笑,反问道,“难不成是你做的?”
那人语结,怔了片刻,复又言之凿凿问道,“你不过十三岁少年郎而已,焉能做出此等爱恨情仇的人生感悟?”
不少有同样疑问的人,不由附和。
朱平安微笑依旧,轻声问道,“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那人毫不犹豫,“自然是真话。”
“真话便是,我没吃过猪肉,但却常见一群肥猪呼啸山野。”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历史上感人至深,恨人至深的爱情故事又不是没有,风流才子俏佳人的话本又哪里少了。
微微怔了下,那人又问道。“假话呢?”
“假话便是......便是我抄的一个复姓纳兰名叫性德,字容若,号饮水的家伙的。”
纳兰性德?好奇怪的名字,这是哪里人氏,缘何未曾耳闻?
在众人疑惑间,朱平安已经转身离去,灯红酒绿的醉君楼,未曾让朱平安多留恋一眼。
“公子,还请留步......”
即便是俏立台上的,那位被众人追捧了数年依旧遮着面纱的女校书,此刻已经将手放在了面纱上,下一秒就要将面纱扯下露出倾世容颜,可是即便如此,却也不曾让朱平安回头再看半眼。
众人反应过来时,朱平安已经下了楼,毫无留恋。
再然后,众人便只能从窗棱模糊的看到那位夹着黑木板的少年,再次步入风雨中。
道不同,不相为谋!
走在风雨中的朱平安,轻轻的呢喃了一句,便大步向着客栈的方向走。
也不知道没吃完的饭菜,客栈是否还留着,本来都没有吃多少呢,抓出的那一把钱是多了还是少了,走时被乡人拉扯太仓促了。在醉君楼这么折腾,肚子更饿了。雨似乎更大了,风也紧了,湿透的衣服贴在身上,挡不住风凉雨寒,还是快些赶回客栈,喝一碗姜汤,洗个热水澡换身干净衣服......
xǐυmь.℃ò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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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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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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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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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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