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阔的泥土官道上,一行队伍正在徐徐前进。
队伍的前面有二十名侍卫,后面也有二十名侍卫,中间一人身上穿华丽的锦袍,体型微胖,正是醇王。
献俘仪式结束,第二天他便被赵恒催着出发。
尽管不乐意吃这顿劳苦,但他总不能抗旨不尊。
经过八日的跋涉,越往北越荒凉。
这两天,他便只想早点到燕城,作为燕郡的治府,那里至少会像点样子吧。
“殿下,过了前面的村子就是燕郡了。”一个青衣小厮骑在马上,伴着醇王而行,遥指前面的村落。
已是八月,天气依然酷热。
从上个驿站一路行来,醇王早已热的满头大汗。
又渴又累。
擦了擦汗,他道:“到前面的休息一下吧。”
又行了一段路,果然有一个村子临着官道。
村口还有一茶铺,里面五六个人在喝茶。
“这位贵人,新煮的绿豆解暑茶,要不要来一碗?”
醇王一行抵达,茶铺里的老汉立刻迎上来询问。
“一人来一碗。”醇王下了马,让侍卫们也都下马,稍作歇息。
“哎呦,今天遇到贵人真是要发财了。”老汉乐呵呵拎着茶壶,给醇王摆碗倒茶。
轮到秋生,秋生突然捂着肚子到醇王面前,“殿下,小的肚子疼。”
“就你事多。”醇王将绿豆茶咕噜噜喝下去,一摆头,示意他去,接着问老汉:“这里到燕城还需多久?”
“走要三四天,骑马一日就到了。”老汉一面倒茶,一面回醇王。
闻言,醇王点了点头。
喝了茶,他坐在椅子上休息,侍卫们也三三两两坐在一起。
一刻钟过去,醇王忽然觉得一股强烈的困意涌起,眼皮不由闭了起来。
……
兵仗司。
“嗖”的一声破空声响起,一只弩箭深深插入木桩。
相对木桩,赵煦还保持着射击的姿势。
“哈哈,果然不错。”赵煦打量着手中的滑轮弩。
在将图纸交给王应后,经过数日的研造,第一把滑轮弩达到了赵煦满意的要求。
“殿下,这是普通的弩箭,只射入木桩一寸而已,而滑轮弩竟然射入两有余。”王应拔除两只弩箭,笑着向赵煦走来。
“最重要的是,殿下只是一只胳膊就拉动了,不需要像以前那样,还得把弩放在地上踩着,两只胳膊拉。”常威比赵煦还激动。
身为将领,他自然懂得军中需要多个兵种配合作战,而不是单一的马步兵。
赵煦点了点头,弩在射程上是不输弓箭的,威力上更胜于弓箭。
在当代,记载宋朝的神臂弩射程能够达到二百四十步,而古代一步1.2米,相当于二百八十米左右。
这种弩的拉力分三个档次,分别是90斤,120斤和150斤,而弓箭,上力挽一百二十斤,足以看出强弩更难拉,这也是威力更大的原因。
但现在,弩上两端装了滑轮就不一样了,至少省去四分之一的力。
也就说原本150斤拉力的弩,现在他只需要90左右就可以拉动。
这对弩兵来说可以省去大量气力。
“让制弩匠人尽快生产。”把弩交给王应,赵煦吩咐道。
不是匠人八天时间才造了一只弩,而是这八天的时间匠人不断在调式滑轮组。
直到现在才掌握了火候。
现在,技术成熟后,下面的制造就简单许多了。
三人正兴冲冲交谈,这时候一个兵仗司侍卫走了过来。
“殿下,兵仗司外,门将说有要事求见。”侍卫说道。
“门将?”赵煦皱了皱眉头。
门将就是把守城门的将领,不过一般来说,门将基本不会直接找他。
和常威对视一眼,两人来到兵仗司门口。
只见门将带着两个士兵,而士兵在看着一个奴仆模样的青年。
“燕王殿下,小的秋生,乃是醇王家奴,请殿下救命,醇王殿下他,他…被贼匪抓去了。”青年大哭大叫。
“醇王?“赵煦有点蒙。
这个人他是知道的,乃是皇都赵恒最小的弟弟。
因为喜欢吃喝玩乐,和赵恒性子很合得来,两人关系倒是不错。
不过他这位皇叔久居京师,几乎从来不出远门。
现在一个奴仆突然跑到他这里说醇王被抓了,他自然无语。
不过蒙圈之后,他立刻冷静下来。
“你有何证据证明你是醇王的奴仆。”赵煦问道。
因为古代消息的闭塞,有些胆大妄为之人是敢于冒充皇亲国戚骗吃骗喝的。
他自然不能不仔细点。
秋生将身上的包裹取下,“殿下,请看。”
“圣旨?”赵煦大吃一惊,这个他不可能不认识。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看了眼。
里面的内容是赵恒让他配合醇王采办军需。
收起圣旨放回,赵煦皱了皱眉头,看来这件事不像是假的。
“醇王在什么地方被绑的?”赵煦问道。
若是醇王在自己的地盘挂掉了,赵恒一定会治他的罪的。
一个老亲王在一个小亲王的地盘被贼匪干掉,皇家的脸都没了。xǐυmь.℃òm
“就在原阳县,木鱼村。”秋生边哭边说。
“谁他娘这么大胆子。”常威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不过他眼往秋生身上一斜,疑惑道:“醇王殿下被绑了,你怎么没被抓?”
“小的当时肚子疼,去河边大解,在河水倒影里见到有人拿刀在小的背后,当时就跳到河里去了,从水里出来,小的偷偷回了茶铺,发现一帮匪徒正在把殿下绑走。”秋生忙解释。
常威看向赵煦,“殿下,此时不能贸然出动军队,当派出眼线去当地打听,否则惊了匪徒,就怕他们杀人。”
赵煦和常威的想法差不多,匪徒绑人一般只为钱财,贸然动大军不合适。
当先让徐克等人前去打听。
再让士兵扮做商队前往此地,伺机行事。
想到这,他立刻返回王府布置,又令人将秋生安置下。
……
昏暗潮湿的房间里,醇王欲哭无泪。
此时,一把刀就放在他的脖子上,他对面,三个穷凶极恶的匪徒正恶狠狠看着他。
“你是王爷?我还是天王老子呢。”匪徒拍着醇王的脸,“快写,让你的家人送十万两银子过来,否则就杀了你。”
“我,我真是王爷啊。”醇王喊道。
他现在很后悔,前往燕郡的时候为了方便路上行乐,他和侍卫都是便装出行。
而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又都在秋生手里。
这伙匪徒只当他是个富商,要勒索钱财。
“我写,我写。”醇王脑中灵机一动,拿起笔写了一个名字,“你派人去商行问这个名字,定会有人给你银子。”
为首的匪徒看了,点了点头,“果然是去燕城的富商。”
说罢,他拿着纸条出来柴房,叫过一个人去燕城。
“嘿嘿,还是大当家英明,终于守到一个大户,干完这票,咱们就能南下快活一辈子了。”一个匪徒说道。
被称为大当家的人得意的笑了两声。
若是张康在此,他一定会认出此人不是别人,却是失踪的宋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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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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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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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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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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