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骑的规模,哪怕是由吕布率领,也只是个斥候队而已,哪里需要他出面。
等他知道天子亲自出面,并且为吕布授了狼旗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件事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这一百余骑承担着天子的殷切希望,只不过他没感觉到而已。
杨彪有些沮丧,觉得自己或许应该请救致仕了。
就在杨彪自怨自艾的时候,天子请他议事,主题就是重设都护府的事。只不过这次要设立的不是西域都护,而是北疆都护,首任都护的拟定人选就是弹汗山大捷的指挥者——荀攸。
杨彪很惊讶,一度怀疑自己听错了。
“陛下,关东未平,州郡未定,征伐四夷是不是操之过急?”
“设立都护府,与征伐四夷有何相干?”刘协哑然失笑。“杨公,我只是担心草原不安,鲜卑人死灰复燃而已。之前虽然设立护鲜卑校尉、护乌桓校尉,却都在塞内,对塞外的鲜卑人控制有限。如今公达一战而威震草原,正是在塞外设立都护府的好机会。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嘛。”
“仅凭并凉二州,如何供养得起这么多人马?”
“鲜卑人怎么活,他们就怎么活。”刘协说道,声音不大,却很坚决。“朝廷会为他们提供武器和必要的粮食补给,让他们能战胜鲜卑人,让鲜卑人无法坐大。”
他顿了顿,又道:“但是毋庸置疑,战斗会很艰苦。所以,朝廷会尽力让他们的付出有所值。诸公在讨论的时候,务必要记住这一点。”
杨彪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超出了他的认识范畴。他从来没想过汉军可以像鲜卑人一样在草原上生活、战斗,但仔细一想,没想过不代表不可以。在北疆呆了一年多,他清楚人有多大的潜力,为了活下去,又能付出怎样的代价。鲜卑人可以做到的,汉人同样能做到。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就算荀攸不愿意受这样的苦,也会有别人愿意受这样的苦。
比如吕布,或者张辽、高顺。
要放弃这个机会吗?当然不能。Χiυmъ.cοΜ
这是荀攸冒着被天子斥责的危险争取来的机会,绝不能轻易放弃。
杨彪迅速做出了决定,赞同刘协的意见,在北疆设立都护府,并由荀攸出任第一任都护。综合考虑当前朝廷的实力,以及草原上胡虏的户口,应该将兵力限制在三万以内,并将都护府的控制范围设定在塞外。
沿边诸郡可以为都护府提供粮食、物资,但不能由都护府直接控制,以免出现都护府实力过大,尾大不掉,甚至成为朝廷的威胁。
刘协没有发表意见,只是让杨彪畅所欲言,并将他的意见记录下来。
这些老臣或许会有私心,但他们受董卓、李傕之苦太深,绝不会鼓励边将坐大,哪怕这个边将是他们之中的一员。
这一点,刘协还是有信心的。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放心将设立都护府的想法交由公卿讨论。
刘协与杨彪反复商讨后,拟定了诏书,命人送往关中、益州以及河东。
随后,刘协又与杨彪商量。他暂时还不打算回美稷去,美稷的事务暂时还是由杨彪代理,所以杨彪不能久留。
考虑到荀攸、吕布的先后出击,会有更多胡虏款塞请降,杨彪肩上的担子会更重,刘协授权杨彪以太尉的身份辟吏。
谷</span>九卿不开府,不能辟吏,太尉可以。
杨彪感激不尽。天子虽然依然不肯将太尉实授给他,却还是体恤老臣的,对他的信任也无可挑剔。
出了御帐,杨彪想着刚才天子所说的话,径直回自己的帐篷,险些撞上迎面走来的袁权。
“姑父有心思?”袁权笑道。
杨彪回过神来,自失地一笑。“你找我有事?”
袁权点点头,将一只厚厚的包袱递了过来。“这是我和阿衡为姑父缝制的冬衣,你试试合不合身。如果不合身,我们再改改。”
杨彪诧异地看了一眼袁权。“你们……缝的?”
袁权笑了。“刚学的,手艺不好,姑父别嫌弃。”
“你这孩子。”杨彪心疼地瞪了袁权一眼,将袁权引到帐中。他太清楚袁权、袁衡了,那真是锦衣玉食长大的世家女,根本不会学什么女工。如今到了边疆,迫于生计,只能从头学起。
“手给我看看。”杨彪说道。
袁权摇摇头,打开包袱,取出冬衣。“没关系的,是我自己手笨,怨不得人。”
杨彪哼了一声,夺过冬衣,拉过袁权的手。
袁权的手很粗糙,但是很有力。她轻轻挣脱杨彪的手,笑道:“姑父,真没什么。连荀贵人都自己动手缝衣,我有什么不可以?对了,姑父没看到狼旗,上面也有我绣的。”
杨彪看着袁权,心情很复杂,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道:“孩子,你姑母若是知道你这样,会骂我的。”
袁权笑得更加灿烂。“姑父多虑了,若是姑母在此,或许会说这才是我们袁氏的家风。当年召公卧雪,不比现在难多了?正是后人奢侈,忘了祖辈的艰辛,这才有今日之难。姑父,子美(黄猗)随军出征,未能当面辞行,命我代向姑父请罪。”
杨彪一愣。“子美随什么军?他不是在学员军中,随贾文和学习兵法么?”
袁权掩饰不住眉宇间的喜色。“天子说他学习刻苦,进步突出,授了长史,随温侯出征了。”
杨彪彻底懵了。
一时偷懒,他错过了多少事?
黄猗是江夏黄氏子弟,又是袁术的女婿,天子委任他为吕布的长史,足以证明吕布此行绝不是打探消息这么简单。这么重要的事,他这个代理太尉,实授大鸿胪,全面负责北疆胡虏事务的官员居然没有参加,甚至没有关心。
我是不是不太糊涂了?
过了好一阵,杨彪才平静下来。“子美最近吃了不少苦吧?”
“苦的确是吃了一些苦,但都是值得的。要不然,这样的机会怎么会落到他的手中。”袁权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玉不琢,不成器,希望他这次能抓住机会,不负江夏黄氏之名。”
杨彪想了想,眼神却渐渐亮了起来。“他能走到这一步,已经无愧于江夏黄氏。也许天子是对的,世家子弟只读书是不够的,还应该到战场上去历练一番,才能成为真正的人才。公达、子美便是明证,当为士人楷模。”
袁权心中虽然欢喜,却也不敢将黄猗与荀攸并列。本想谦虚几句,却见杨彪不像是说笑,一时也有些激动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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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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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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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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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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