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毛般的雪花扑面而来,转眼就在他的肩头积了薄薄的一层。
汉军居然会在这样的天气发起攻击?
会不会是步度根使诈,诱我出击?
一瞬间,无数念头涌入脑海,难以决断。
他和步度根之间没什么信任可言,所以才会谈了这么久也没结果。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就算他想驰援步度根,也要防止步度根反咬一口,说他是联合汉人发起攻击。
如果是那样,他就很难在草原上立足了,说不定会被逐出弹汗山一带,只能到更加寒苦的北方生活,现在的牧场则被步度根侵吞。
亲卫将轲弥匆匆赶了过来,熊皮袄还没穿好。
“大帅,这是怎么回事?”
轲比能摇摇头,命轲弥去召集部下,准备应战,又让他叫来阎柔。
阎柔与轲比能年龄相当,相貌粗豪,除了发式不同,看不出与轲比能有什么区别。他很快赶到轲比能身边,听着风雪中传来的战鼓声,眼神闪烁。
“这是三郡郡兵同时出击。”阎柔说道。“大帅,你不要惹事,守好大营。”
“雁门的也来了?”轲比能心中一紧。他知道阎柔所说的三郡是指雁门、代郡、上谷。代郡、上谷离弹汗山都很近,出现在这里不意外,雁门郡兵也出现在这里,就不太寻常了。
汉军恢复得这么快?年初击破扶罗韩还是在塞内,一年不到,就敢出塞作战,这也太惊人了。
阎柔转头看了轲比能一眼,笑了。“大帅不相信?”wWW.ΧìǔΜЬ.CǒΜ
轲比能不说话。
“我提一个人,大帅就知道了。”
“谁?”
“臧旻。”阎柔吁了一口气。“熹平六年,与南匈奴单于羌渠一道,从雁门出兵的汉军将领。”
轲比能略通汉家故事,有点反应过来了。“雁门太守臧洪是他的子弟?”
“亲儿子。”阎柔裹紧了外衣,拉着轲比能回帐。“走吧,大帅,准备酒肉犒军,我保你无恙。”
轲比能将信将疑,命部下严加戒备,放出斥候监视战场,自己还是跟着阎柔走进了大帐。
——
张辽策马急驰,手中长矛起落,接连杀死数人。
喷溅的鲜血已经将他的甲胄染红,随即又被冻住,接着又有新鲜的热血溅了上来。随着他手中长矛的舞动,甲叶上的冰片不时发出轻微的碎裂声。
“冲!冲!冲!”张辽一边杀敌,一边连声下令。
他身边的鼓手屏住呼吸,舞动双臂,用力击鼓。
将士们随着鼓声奋力向前。虽然对手已经崩溃,该是分开追击的时候了,但鼓声命令他们集结冲锋,他们就不能违令,继续保持队型,跟着张辽前进。
此时此刻,风雪迷眼,张辽的战旗和战鼓所在之地,就是他们前进的方向。
这是半年多训练养成的习惯。
他们很快就明白了张辽如此坚持的原因。离他们不到两百步的地方,传来了战鼓声,有一支汉军骑兵正在同向冲锋。如果散开,他们很可能会撞在一起。
谷</span>很快,前面又传来了战鼓声。
张辽随即下令,全军向右偏转,与前面的汉军保持距离,避免冲撞。
与此同时,高顺也下令全军向左偏转,与臧洪所领的雁门骑兵擦肩而过。最近的时候已在射程以内,双方几乎能看到对方的身影。
在高速冲锋的战场上,这已经是非常近的距离。如果不是双方有默契,很可能一拨箭雨就误伤了队友,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凭借着精良的训练,三郡精骑在无法看到对方的情况下,仅凭鼓声互相联络,在步度根的大营里往复冲杀,一次又一次地碾碎鲜卑人的反击。
鲜卑人终于崩溃了,一部分策马逃往大漠深处,一部分人跪地投降。
战鼓声渐渐停息。
臧洪居中,张辽在南,高顺在北,两万多汉军骑士向东列阵,随时准备发起进攻。
风雪更紧,将士们抓紧时间进食,检查装备,跳上备用战马。
虽然很累,但他们士气高昂,有信心击败任何来犯之敌。
臧洪喘着气,从亲卫手中接过水,灌了一大口,抹了抹嘴。“公达,张辽、高顺有多少骑?”
“各万骑。”荀攸平静地说道,将手中的长矛交到左手,右手在大腿上擦掉血迹。“他们动作快,一路招募骑士,里面还有不少雁门马贼。”
“怪不得我招不到足够的人手。”臧洪哭笑不得。“原来被他们招募走了。”
“你也驾驭不了那些人。”荀攸说道。“虽说马贼们也讲义气,但你若是没有足够强悍的武艺,还是很难让他们信服的。他们在刀锋上讨生活,首先考虑的是活下去。谁能带着他们战胜对手,让他们活得更久一点,他们就跟着谁。”
臧洪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论用兵,他或许不比高顺、张辽差。论个人武艺,尤其是骑战,他肯定不如高顺、张辽。
鼓声响了一阵又一阵,节奏渐渐舒缓,仿佛狂跳的心脏恢复了平静。
荀攸听了片刻,又看了看远处的地平线。“子源,随我上山。”
“好。”臧洪应道:“我就等着这一刻呢。”
战鼓声再响,荀攸轻踢马腹,缓缓向前,走向弹汗山的最高点。
臧洪率三千骑士紧随其后。
张辽、高顺也随着战鼓声缓缓调整方向,一人从南坡,一个从北坡,夹峙而行。
风雪渐停,东方渐白,一轮红日喷薄欲出。
荀攸登上山顶,亲卫立下战旗。
建安二年的第一缕阳光露出地平线,照在战旗上,照在荀攸、臧洪的脸上。
在他们的身后,是被摧毁的步度根大营。余烟袅袅,火光点点,一片狼藉。
弹汗山东坡,无数鲜卑人站在自己的大营门口,举目西望,看着山顶上的战旗,看着山坡两侧严整的汉军骑兵大阵,看着远处直冲云霄的烟尘,噤若寒蝉,冷汗淋漓。
在一片肃杀中,轲比能的大营里吹响了悠长的号角声。
轲比能单骑而出,在山脚下勒住坐骑,步行上山,一步步来到荀攸的马前,躬身拜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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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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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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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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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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