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攸持节监三郡,有专行之权。身为雁门太守,他没有违抗荀攸命令的权力。荀攸亲自从高柳赶来,已经是给他面子。
山下有亲卫牵着马等候,臧洪翻身上马,抖了抖手里的缰绳。
“公达,此地去城七里,你我赛上一回?”
荀攸也上了马,回头看了臧洪一眼,微微一笑。“求之不得。”
“赌点什么?”
“随你。”
“若我赢了,出塞首战的任务给我,如何?”
荀攸笑了。“看来你这几个月进步不小,渴求一试。这是好事,只是手段不够光明磊落。这条路,你走了很多遍了吧?”
臧洪大笑,用马鞭指指荀攸。“公达,你真是一点机会也不给啊。算了,既然被你看破,我就直说吧。我需要一场大胜来证明自己。”
“你准备怎么证明自己?”荀攸轻踢马腹,与臧洪并肩而行。
臧洪抬起马鞭,指了指东北方向。“家父当年奉诏出塞,檀石槐避而不战,我军粮尽而退,将士十亡七八,一世英明毁于一旦。蒙天子不弃,委我以雁门,正是报仇的好机会。我当统三千步骑,直奔弹汗山,斩其酋帅,祭奠当年阵亡的数万将士。”
荀攸无声而笑。“原来你早就有出击的计划,之前却半句也不漏。”
“原本只是计划,可行可不行。既然你决定迎战,那就主动出击了。鲜卑人有元旦聚会的习惯,这些天应该有不少人已经赶到了,杀他个措手不及,正当其时。”
荀攸一抖疆绳。“既然如此,你还等什么?”说着,轻踢马腹,战马便窜了出去,瞬间抢出臧洪两个身位。
大雪覆盖了原野,马蹄踩出的路并不宽。荀攸挡在了前面,臧洪很难超过去,除非他冒险走大雪覆盖,未经探明的地段。
但即使臧洪这几个月经常在附近巡视,也不见得对每一个位置都一清二楚。万一雪地下面藏着一个坑,马失前蹄,那就危险了。
臧洪没有选择冒险,而是紧紧的跟在荀攸后面。两人一前一后,首尾相衔,一直赶到平城北门外,臧洪才突然加速,从荀攸身边抢了过去,顺手用马鞭在荀攸的肩上敲了一记。
两人同时减速,臧洪抢了半个身位。
“承让。”臧洪拱手大笑。
荀攸满意地看看臧洪。“子源,令尊未竟之功业,当由你来完成。努力!”
臧洪收起笑容,躬身再拜。
——
回到城中,臧洪随即召来掾吏,准备出征。
平城到弹汗山很近,不到五百里,而且沿途平坦,基本没什么险要。鲜卑人随时可以来,汉军也随时可以出塞。中原派兵征讨时,这里就是最常见的路线之一。
谷</span>熹平六年,臧洪之父臧旻与南匈奴单于羌渠出塞讨伐鲜卑人,就是由雁门出发。
但那一战败得很惨,臧旻槛车下狱,后来被免为庶人,终身为憾。
那一年以后,鲜卑人时时入塞,朝廷却无力反击,雁门北部诸县被实际放弃,甚至有人提议将郡治从阴馆搬到句注山以南,以避鲜卑人的兵锋。
但天子反其道而行之,将郡治搬到了平城。
郡治由阴馆搬到平城,随时有可能遭到鲜卑人的袭击,所有人都很紧张。作为新任太守,臧洪无疑是最紧张的那一个,这几个月片刻不敢放松,尤其是入秋以后,连睡觉都不敢脱衣服,就怕鲜卑人突然出现。
但鲜卑人一直没有出现,别说塞内没有,塞外也很少看到鲜卑人的影子。
所以荀攸一开始说鲜卑人可能大举入侵,臧洪是不太相信的。现在看来,应该是鲜卑人上次被杀得惨了,不敢轻举妄动,要谋定而后动。要么不来,来就是一场大战。
既然大战不可避免,臧洪决定先发制人。
准备是现成的。为了防备鲜卑人,秋收以后,郡兵就集结待命,随时准备应战。区别只是这次出战不是防守反击,而是主动出击。不是御敌于长城之外,而是直捣弹汗山。
这时候,郡治在平城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赶到弹汗山的路程只有阴馆到弹汗山的一半。
荀攸与臧洪商量了时间,派快马通报高顺、张辽,争取能在同一时间出面了弹汗山。
三将之中,荀攸最不放心的就是臧洪,但看了雁门郡兵的演习之后,他很满意。
臧洪这几个月的确花了心思,下了功夫。不仅物资准备得很充分,心理上也有充足的准备,从掾吏到普通郡卒,都对这个刚来不久的太守很信服,言听计从。
这其中有臧旻的遗泽,但更多的还是臧洪本人的魅力。他为张邈兄弟复仇,不惜与袁绍反目的事迹传到雁门后,很快就获得了雁门人的尊重。有一个讲义气,又能吃苦的太守,他们很满意,将保一方平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臧洪的身上。
一天后,臧洪率领三千步骑出发了。
兵力不多,但战马数量充足。不论步骑,都是一人双马,带半个月的粮食。
这是雁门郡目前能拿得出的最大限额。如果没有足够的战利品补充,臧洪就只能向河东求援,要不然明年春天连掾吏的俸禄都发不出来。xǐυmь.℃òm
出征之日,平城一切照旧,城门启闭的时候都没有变,仿佛这只是一次例行操演、巡视,就和之前的一样,没有任何区别。行军速度也不快,用了两天时间才越过长城。
出塞之后,气氛突然变了,臧洪下令人不解甲,马不解鞍,全速前进。除了每两个时辰休息半个时辰之外,昼夜急行,连晚上睡觉都只能在马背上。
看着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臧洪,荀攸开始有些担心臧洪求胜心切,不恤将士体力。后来看到将士们熟练地轮流在马背上打盹,丝毫不影响行军速度时,他才意识到,臧洪为这一刻已经准备了很久。
回想起当初天子为了见臧洪一面,不惜在美稷等了一个多月,推迟了西行的行程,荀攸很欣慰。
天子任命臧洪为雁门太守,简直是点石成金。
放眼天下,没有人比臧洪更适合做雁门太守,也没有任何一个职位比雁门太守更适合臧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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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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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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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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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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