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半大孩子愿意成为女郎官,本来就有玩耍的成份,真正把这件事当真的没几个。
马云禄也许是唯一的。
这也是刘协要找马云禄来谈谈理想和人生的原因之一。
马云禄说了很多,其中有一点引起了刘协的注意。Χiυmъ.cοΜ
虽说女子郎官训练也很刻苦,射艺、矛法、骑术都不逊色于男子,但在体力上的不足依然不可忽视。各自训练的时候或许看不出差异,真正较量起来却一目了然。
比如开弓,包括马云禄在内,都不具备开强弓的能力。
再比如持矛冲锋,精准度没问题,力量却不足。如果是对冲,女子更需要技巧的协助,才能将对手的矛格开,刺入对方的胸腹。即使能够得手,也可能因为力量不足,无法破甲,造成贯通伤。
诸如此类的小细节举不胜举,让马云禄很无奈。
她的解决办法是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兵法上,不以斗将为目标。
应该说,这的确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但刘协却清楚,有时候看起很明智的选择只是短视,是投机取巧,真正的进步却是来自于知难而进,愚公移山一般的笨功夫。
除非进入火器时代,否则体力就是横亘在男女之间的一道屏障。
“朕以为你不必急着放弃。”刘协说道:“男女之间的体力有差距,却并非不可解决。”
“陛下有办法?”
刘协点点头,却没有急着回答马云禄的问题。“你觉得体力大小,与哪些因素有关?”
马云禄稍微想了想。“一是先天的身材,俗话说得好,身大力不亏。二是饮食,吃饱了才有力气。三是训练,经常训练可以提高力量。就算男子,如果不训练,体力也不强。”
“那先天的身材又与哪些因素有关?”
“这个……”马云禄有些糊涂了。在她看来,先天的就是先天的,不可更改的,能和什么有关?
“一个人能长多高,至少和两方面的因素有关。一是父母的禀赋。比如你们兄妹能有过人的武力,就和令尊的高大健壮有很大关系。而令尊的高大健壮,既有扶风马氏的种性强韧,也有羌人的特殊体质有关。两者结合,才有令尊这般雄伟。”
马云禄盯着刘协,欲言又止。她的祖母是羌女,但这并不是荣耀,相反却是一个耻辱,她们一家人并不愿意提起这件事。
但天子显然没有嘲讽的意思,看起来很真诚。
“陛下,羌人……有什么特殊之处?”
刘协有些诧异,随即哑然失笑。
“你祖母是陇西羌吧?”
“是……是的。”
“家在深山之中?”
“是。”
“那些深山中是不是很少有外人,普通人去了之后,是不是常常觉得气短?”
马云禄的眼神越来越惊讶。“陛下,你怎么也知道这些……”
刘协笑笑。
最近他和贾诩、马腾多次研讨过凉州的形势,陇西自然也在他的关注之列。贾诩、马腾没有注意到的细节,在他的眼里却是一览无余。
陇西是汉藏交汇之处,青藏高原的边缘,山区的海拔已经在四千米以上,比他们如今所在的蒙古高原高出两千米。
羌在汉藏之间,在这种环境里生活的羌人,体质上更接近于藏族。最典型的一个特征就是血液的携氧能力更强,在激烈运动的时候更有优势。
扶风马家出自马援,本来就是身材高大强壮的先天优势,再融入羌人的基因,才有了马腾这种既有爆发力,又有耐力的良好体质,从普通一卒杀到如今的位置。
马超能成为羌人口中的天将军,也和他的先天体质分不开。
马云禄能成为女郎官的大姐头,能和不少男郎官一较高下,同样和她的先天体质有关。
但这样的理论,就算他肯解释给马云禄听,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解释得清楚的,而且马云禄也未必听得懂,说不定又会扯出其他的问题来。
“除了父母的禀赋遗传,儿时能时有充足的食物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很多人瘦小,是因为儿时没有足够的食物所致。如果能保证食物,让他们吃饱吃好,大多数人都能长到七尺五寸以上。”
马云禄瞪大了眼睛。
她相信饮食能影响人的身高,富贵人家的孩子大多要比穷人的孩子高大,这是事实。但要说每个人都能长到七尺五寸以上,她觉得还是太夸张了。
“你不相信?”
“呃……”马云禄尴尬地摇摇头。
“没关系,再过二三十年,你就会明白的。”刘协轻描淡写的摆摆手。“眼下先说最现实的问题,你身高七尺五寸,对付一个七尺以下的男子,有问题吗?”
“没问题。”马云禄自信的点点头。这是多次比试验证过的。除了赵云、阎行等几个高手,她不惧散骑、羽林骑中的任何一个骑士。
“从凉州招募一千身高七尺五寸以上的年轻女子,有没有问题?”
马云禄想了想,再次点头。招募这么多身材高大的女子有难度,但并非办不到。
“如果你统领的是这样的一千女郎官,还会担心体力不足吗?”
马云禄没说话,眼中却露出难以抑制的神采,整个人都似乎在发光。
“可……可是,臣养不起这么多部曲。”
刘协哭笑不得。这些凉州人,下意识地都有养部曲的观念。
“朝廷养兵,任你为将,又何须你自养。”刘协淡淡地说道。
马云禄自知失言,连忙请罪。
“你看,体力问题并非无法解决的问题。二三十年,若大汉安康,人人都能衣食无忧,新长成的少年更加高大健壮,也许挑一万女子为骑士也不难。可是有些问题,却是你眼下还没考虑到的。”
“还请陛下明示。”
“军旅艰苦,一旦交战,难免有所损伤。”刘协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你可曾想过,万一被俘,会是什么结果?”
马云禄脱口而出。“陛下,在凉州,这样的事几乎年年有。也正因为如此,臣才觉得女子也应该习武从军。一旦有敌来袭,不至于全无还手之力。敌人可不会因为你不反抗就饶你一命。”
刘协一怔。这个答案似乎在哪儿听过,就是想不起来了。
“既然如此,那你就着手准备吧。没有一千,先征三五百人也行。朕很想看看,你能不能担当起这个重任。”
“唯!”马云禄心潮澎湃,躬身领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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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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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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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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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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