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人如受惊的羊狼一般散开,避之不及,没人敢与这员汉家小将争锋。
那些不服的人都已经倒在血泊之中,或者被砍下了首级,成了马超的功劳。
有人的躲得太及,马失前蹄,摔得人仰马翻。
为了活命,他们连滚带爬,搞得浑身是土,狼狈不堪。
“令明,令明,弄死他们。”马超大叫,却没听到回应,转头一看,庞德等人已经落在百步之外,不禁哈哈大笑。
“吁——”
马超勒住缰绳,战马缓缓停住脚步,昂头甩尾,意犹未尽。
庞德等人赶了上来,将马超围在中间。
“少将军,你跑得太快了。”庞德埋怨道:“这样很危险。”
“怕什么。”马超不以为然,抬起手中长矛,指了指落荒而逃的鲜卑溃兵。“你看看这些人,逃命都来不及,哪有胆量攻击我?”
“话虽如此,还是小心些好。若不是受伤,将军岂不是又会错过大战?”
马超咂了咂嘴,心情有些郁闷。
一场双方总兵力超过十万人的大战,他竟然不是主力,前后只射了几十箭。吕布大放异彩,他的女儿居然被即刻拜为侍郎。
一想到吕小环在自己面前炫耀的模样,马超就想打人。
吕小环都能做侍郎,让他觉得虎贲侍郎也没那么荣耀了。这次能跟着马腾出征,他非常兴奋,一路追杀至此,前前后后斩首逾百人,最后连首级都懒得割了。
“王服跑哪儿去了?”马超四处张望。“不会是被鲜卑人宰了吧。”
“少将军,不可妄言。”庞德连忙提醒。
马超撇撇嘴,没当回事。
他们这一路走来,遇到十几个王服的部下。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与王服走散了。三五人聚在一起,与鲜卑人游斗,倒也打得有声有色。遇到马超一行后,就跟了上来,引着马超一路追击至此。
但王服本人依然没有出现,据最后得到的消息,他可能进了沙漠。
这让马超大感不屑。
身为大将,居然会迷路,这是不可饶恕的无能。塞内都会迷路,出了塞还怎么作战?
不用鲜卑人追,自己就饿死了。
“派人回报将军,今晚就在朔方城宿营。”
“喏。”庞德转身叫来两个骑士,让他们赶回去通知马腾,随即又派人在附近打探消息,寻找适合宿营地点。
马超拨转马头,向朔方城奔去。
他很早就听到朔方这个地名。最近在天子身边,又经常听天子提起,对朔方也算有几分了解。只是眼前的朔方城破败不堪,与普通的小城没什么两样,看不出丝毫的辉煌。
沿着朔方城走了一圈,看到两河交汇,马超总算明白了朔方的重要性。
他从西面赶过来时,曾经经临戎城。临戎城是两河分流之处,朔方是两河重新汇合之处,之间这两三百里就是这一带最好的牧场、耕地,也是汉胡争夺的要地。
“这么好的地方,居然放弃了,真不知道朝廷那些人在想什么。”马超感慨不已。
“如果天子让少将军屯守于此,少将军愿意吗?”
“当然愿意。”马超指着远处,忽然来了兴致。“令明,你知道卫大将军夜袭白羊王的故事吗?”
“是在这里?”
“是啊,西北方向有个要塞,名为高阙,就是卫大将军多次出塞的地方。不仅如此,秦朝名将蒙恬当年也曾在这里与匈奴人作战……”
“少将军,你学问大涨啊。”一个亲卫看着滔滔不绝的马超,眼中尽是仰慕之色。
“嘿嘿,我最近也是读了不少书的。”马超得意洋洋的说道:“这一带的天文、地理,没有我不知道的。真要是天子命我屯守此地,我保证鲜卑人不能入塞一步。后人再提起白马将军,可不就是什么公孙瓒,而是我马超了。”
马超说得性起,很想吟诗一首,琢磨了半天,却发现脑子里空空的,找不到半句雅词,只得作罢。
——
夜幕降临的时候,马腾率部赶到。
马超、庞德已经准备好了营地,几个校尉、都尉各自扎营,随即点起篝火,准备晚餐。
马腾一边喝着羊奶,一边听马超汇报打探来的消息。
得知王服可能进了沙漠,马腾愁眉不展,连声叹息。
王服不熟悉北疆形势,在野外宿营是很危险的,万一再中了鲜卑人的埋伏,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马超听得心烦,忍不住说道:“阿翁,你就别为他操心了。就算是死了,也是他自己无能,怨不得人。要我说,关东人就不适合为将,更不适合为骑将,天子……”Χiυmъ.cοΜ
马腾瞪了马超一眼,手有点痒。
见马腾眼色不对,马超心虚地向后退了半步,闭上了嘴巴。
“孟起,你已经成年了,还这么口无遮拦,岂能在天子身边为郎?”
“我也不想为郎。”马超嘀咕道:“没意思。”
“要不,你还是回来统兵?”
“好啊。”马超正中下怀,抬头看着马腾,又觉得有些不真实。“那……天子能答应吗?”
“有什么不能答应的,大不了换个人去做侍郎就是了。”
“嗯嗯。”马超点了两下头,才意识到马腾话里有话。“阿翁,你……打算让谁去?”
“云禄。你觉得可行否?”
迎着马腾的目光,马超张了张嘴,没说话。
他觉得女子为郎很荒唐,这两天没少嘲讽,现在马腾却要让妹妹马云禄为郎,简直是打他的脸。
将来吕布父女知道了,肯定会笑话他。
“云禄文武兼备,不比吕布的女儿差,只是年纪稍微大了些。”马腾说道:“要不然的话,我倒是想让她入宫。你想想,真要是她成了天子的女人,将来升为贵人,还有谁敢看不起我父子?就算是韩文约也要礼让三分吧。”
马超眉梢轻挑,来了精神。
身为扶风马氏子弟,他虽然没有扶风生活过,却多少知道一些扶风马氏的故事。
扶风马氏的荣耀至少有一半与明德马皇后有关。
如果妹妹马云禄成了贵人,甚至成了皇后,他就是外戚,将来甚至有机会做大将军。
再说了,马云禄做贵人,总比做侍郎好。
“阿翁,云禄也就比天子大三岁而已。天子虽有皇后、贵人,却无子嗣,若是云禄能生下皇子,说不定有机会做皇后呢。”
马超越想越兴奋。“天子在北疆,皇后、贵人都不在身边,这正是好机会。应该让云禄早点来侍驾,越早越好。”
看着神情亢奋的马超,马腾心生忧虑。
是鲜卑人的箭上有毒,还是用了巫术,这孩子的脑子很不正常。
不能让他留在天子身边,否则必生祸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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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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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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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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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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