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起身发言是一时冲动,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同时会得到天子与太尉的答复,而且这么直接。
天子也就罢了。周不疑说过,天子平易近人,与身边的年轻郎官们相处融洽。可是太尉贾诩却是个阴沉之人,城府极深。
他怎么会回答他这个刚入职没几天的年轻尚书的冒昧问题。
莫不是自己过于激烈了?
见蒋琬不安,刘协笑了笑,伸手向下轻按,示意蒋琬还座。
蒋琬脑子一片空白,茫然地回了座,才想起来还没谢恩,连忙又向刘协请罪。
“谢陛下恕臣失礼之罪。”
刘协含笑点头,心里却道,这江南人果然莽得很,连蒋琬这样的温婉之人都有火爆脾气,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年轻人,有冲劲,不畏大人是好事,但更要敢于面对现实。”贾诩淡淡地说道:“希望你也能将这份勇气发挥在学问上。孟子有言,孔子乃圣之时者。一個时代要有一个时代的圣人,不可因为圣人曾经说过什么,就以为万世不移,不敢质疑。”
蒋琬一时语塞,觉得哪里不对,又找不出理由反驳。
他想维护的是董仲舒的观点,但贾诩用的却是时下更为盛行的孟子的观点,两人都是儒家先贤,哪个对,哪个错?
总不能说孟子错了,董仲舒更高明吧?
见蒋琬不说话,脸却憋得通红,刘协也没有再说什么。
蒋琬虽然聪明,但儒学水平有限,远远不到能和人辩驳的境界,更别说面对贾诩这样的智者。不过以他的天赋,也用不了多久时间,就会慢慢改变观念。
年轻人的好处,就在于能接受新理念。
刘协重回话题,和贾诩讨论建律学堂的事。
他之前也有过类似的想法,但一直没有公开讨论。原因还是那个老问题,法家给人印象太坏了,沾点边都有麻烦。他本人对法家的印象也不太好,不想简单的将既有律法之学当作官方认可的学问,引起儒生们过于激烈的反应。
但贾诩提议,由有儒门背景的高柔来主持律学堂,却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方案。
周忠推荐高柔,是因为高柔的门户。
陈留高氏能与汝南袁氏结婚姻,自然不是普通门户。
其实有一个很多人都忽视,或者有意掩饰的事实,法家的起源并不在关中,而在战国时的韩魏,如今的汝颍一带。荀子就不用说了,韩非是颍川新郑人,李斯则是汝南上蔡人。即使是在儒家独尊三百年后,汝颍一带以律学传家的家族依然不少。
阳翟郭家、陈留高家都是如此。
由高柔出面创立律学堂,就算儒门有意见,也不会那么激烈。
反复权衡之后,刘协接受了贾诩的建议,传诏周忠,提出了建律学堂的建议,并请周忠推荐合适的祭酒人选。
他没有点明高柔,但他相信,以周忠那种好名的习气,肯定会优先让高柔出任律学堂祭酒,而不是留在司空府做长史。
蒋琬随即根据贾诩的意见重拟诏书,用了玺,然后用快船发出。
——
不出刘协所料,收到诏书之后,周忠虽然对律学堂这种事从内心深处反对,但他也清楚,这是大势所趋,由世家子弟来推动,总比由天子选定的人来推动好一些。
则对高柔本人来说,出任律学堂第一任祭酒也比出任司空府长史更有前途,将来不仅可以刻在墓碑上,还能写入青史。
唯一受损的只有他自己,少了一个得力助手,还得继续受累。
周忠很快做出决定,推荐高柔出任律堂堂祭酒,满宠则转为司空长史,专门负责长沙案。
满宠、高柔都是司空府下属,周忠毋须经过天子同意,直接发出文书,命满宠、高柔迅速交接手中的事务,赶赴新任。
高柔就在周忠随员中,接到命令后,当即起程,赶往泉陵。
与周忠有些不情不愿不同,他对这个新任命非常满意,甚至是正中下怀。
他虽然才三十岁,却已经在郡县为吏多年,处理过很多案件。只是受高干牵连,影响不出陈留郡,更无缘出现在天子面前。这次蒙周忠推荐,能够成为律学堂第一任祭酒,对他来说,无疑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坊间传闻,天子重法,只是担心反对声音太大,这才一直没有公开提倡。这次建律学堂还是以培养郡县官吏的名义。
但是随着“依法治国”的理念渐渐得到认可,重视律法之学的研究必然会提上日程。正如儒家需要改革一样,律法要想得到更多人的认可,也需要一场变革,以便和人家印象中的法家画清界限。
为此,他已经准备了好几年,甚至研习了一些西域的律法,以为他山之石,只等着向天子进言的机会。
六月下,高柔赶到泉陵,却没能在第一时间和天子见面。
他病倒了。
南方气候潮湿,再加上之前刚刚发过洪水,可能是急于赶路,身体劳累,饮用的水不干净,结果得了痢疾,上吐下泄,没两天人就变了形。Χiυmъ.cοΜ
刘协收到消息后,派来了太医,并让高柔安心养病,不要急于一时。
建律学堂是件大事,需要充分准备。他正在选址,高柔可以先做一些准备,看看需要哪些教材,列个清单,由印坊准备。
高柔非常感激,精心拟了一个书单,让人转交给刘协。
他本来以为自己会在床上躺一段时间,但出乎他的意料。太医开了药之后,他只吃了两天,身体就基本复原了,甚至能起床走动。
“神医啊。”高柔庆幸之余,又感激不已。
他的父亲高靖就是因为在蜀郡为官时水土不服,最后病死在任上。他千里迢迢到蜀郡治丧,尝尽辛苦,用了三年时间才将父亲的棺椁带回家乡安葬。
奉诏来为他治病的太医却不以为然。“这种病在本地很常见,也有现成的办法和药材,太医署早在几年前就有准备。你这副药里只是添了一些补气的药材,其他没什么稀奇的。好得这么快,还是你年轻,身体好。”
高柔很诧异。“天子几年前就准备来江南了?”
“不是为天子,是为南征。”太医得意地一笑。“对南征的将士来说,水土不服可比叛军更危险。我们太医署研究各地药方、药材,首先是为这些将士准备的。我们虽然不能开弓射箭,却也是国家不可或缺的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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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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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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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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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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