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外之人,鲜卑轲比能,见过天朝使者。”轲比能跪在地上,接连叩了三个头。
“久闻大名。”荀攸伸手示意。“大帅请起。”
“谢使者。”轲比能起身,双手抱拳,低头而立。“使者远来辛苦,我略备酒肉,为使者庆功。”
“甚善。”荀攸举起手,轻轻一挥。有亲卫上前,摆下两只胡床。荀攸翻身下马,自坐了一只,又伸手一指。“坐。”
轲比能再拜,在胡床上就坐,双膝并拢,半抬头,目光恭谨。
“你们齐聚此地,所为何事?”
“这是鲜卑习俗,元旦、五月、八月各有大会,共议大事,联络感情,以免纷争。”
“从现在起,这个风俗要改一改了。”
轲比能目光微闪,沉默了片刻。“使者,这可是我鲜卑几百年来……”
“鲜卑有几百年吗?”荀攸冷笑道。
轲比能语塞。
“就算你们有几百年,难道还比我华夏几千年的历史更久?”荀攸轻轻地跺了跺脚。“此地离我边塞不过二百里,为我卧游之地,不得有胡语喧哗,扰我清梦。你们要聚会,就走得远一点,否则今日之事,时时有之。”
轲比能深吸一口气,脸色变了几变,最后还是咽了回去。“那我们鲜卑人在何处聚会,才能不扰了使者清梦?”
“我大汉铁骑不能到达之地。”
轲比能抬起头,看着荀攸,正好迎上了荀攸如刀剑般锐利的目光。四目相对,被刺得心中一紧,后背发凉,下意识地想避开,却又忍住了。
过了片刻,轲比能承受不住压力,主动避开了荀攸的逼视,再次低头拱手。
“请使者指点一条生路。”
荀攸收回目光,淡淡地说道:“既然不肯去极远之地,不如改说汉语吧,那样听起来顺耳些。我听说你虽不识字,却仰慕我汉家衣冠,何不效匈奴呼韩邪故事,遣使者,奉贡献,向我汉家天子称臣。”
轲比能轻吁一口气。“诚能如此,我求之不得。不过鲜卑东西万里,种族甚多。我的部落实力有限,恐怕只能代表我自己,代表不了其他人。”
“无妨,管好你自己就行。有扶罗韩、步度根在前,如果还不知进退,一意与我大汉为敌,就是他们自取其祸,上苍也救不了他们,又何况是你。”
荀攸站了起来,伸手轻拍大腿,甲叶铿锵,混着血的冰片簌簌落下,让人不安。
轲比能紧紧地咬着嘴唇,不敢多说一个字。他随即献上酒肉,犒劳汉军,又请阎柔出面,与荀攸商量称臣的细节,争取保留一点颜面。
如果完全按照荀攸的要求,他以后就别想在草原上混了。
其他各部见步度根被汉军击溃,轲比能向汉军称臣,没人敢跳出来与汉军较量。有人悄悄的溜了,有人跟着轲比能一起谈判,想看看形势再说。
谈判一开始,荀攸就宣布了一条不可撼动的原则。
弹汗山两百里以内,不得有鲜卑人的部落出现,否则见一个杀一个。
——
“北疆大捷——”
一匹快马,冲进了河谷,马蹄踢起无数雪白的浪花。马背上的骑士高举镶着羽毛的小旗,从无数人面前飞驰而过,高声呼喊,留下一地惊喜。
虽然不知道所谓的北疆大捷究竟什么大捷,但终归是个好消息。
正在做战前最后准备的韩遂站在新建的将台之上,居高临下,看得清楚,不由得眉头微皱。
他费了好大心思,刚刚完成强攻枹罕的准备,正等着用夺取枹罕城,平定宋建的叛乱为天子送上一份迟到的新年贺礼,没想又被人占了先。
是马超还是张杨?你们是故意的吗?
韩遂转身,看着同样一脸惊讶的韩银,越想越气,沉声喝道:“好好打,我父子能否再进一步,就看这一战打得是否精彩。”
韩银收回眼前,挺起胸口。“阿翁,你放心吧,这一战一定不负天子所望。”
“但愿如此。”韩遂咂了咂嘴,心情很复杂。
他相信这一战会很精彩。
倒不是战事有多激烈,而是将士们的配合会前所未有的默契,战场指挥会变得非常轻松。经过几天的磨合,所有担任攻击任务的将士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也做了充足的预案,他只要按照计划发布命令即可。
但这一战打得越精彩,他越是不安。
那不是他父子的功劳。准备到这个地步,谁来指挥都能取胜,将领的个人能力似乎并不重要,只要不是傻子,都能顺利拿下枹罕。
韩遂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圈套。
更可怕的是,他找不到解脱的办法。
——
刘协看完荀攸派人用六百里送来的捷报,按捺不住兴奋,屈指轻弹。
“干得漂亮。”
贾诩抚着胡须,笑容满面。“荀攸用兵,胆大心细。宛如绝世剑客,一击必中。有他镇守北疆,陛下大可安心高卧。”琇書蛧
刘协放声大笑。“这样的人才,一个可不够。先生帮我再挑几个,各镇一方,我才可以安心高卧。不过那时候,我也不想躺着。我想四处走走,看看这万里河山,看看六千万百姓男耕女织、牧羊放马。”
“挑选人才,臣还可以助陛下一臂之力。巡游天下,臣就不陪了。”贾诩摇摇头。“臣累了,只想找到地方住着,卧看日升日落,云淡风轻。”
刘协忍着笑,安抚道:“先生,你是这两天用脑过度,心生倦怠,所以有这样的想法。等你的讲义编完了,传诵天下,你不会这么想了。”
贾诩苦笑。“臣最担心的就是这个。”
刘协忍俊不禁,再次大笑。
贾诩这两天正在编讲义,考虑到军中将士大多是文盲,太典雅的词他们也记不住,只能将文采一贬再贬,最后变成了顺口溜一样的东西。
对于普通将士来说,这些顺口溜朗朗上口,方便记忆。可是对贾诩这样的读书人来说,如此粗鄙的文字简直是一生之耻。将来要是收入文集,估计要遗臭万年。
虽然贾诩对文人一向没什么好感,可是说到底,他也是个文人。
“先生,再华丽的大赋也抵不上破胡侯一句‘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如今荀公达的这一句‘胡语喧哗,扰我清梦’庶几近之。”
贾诩表示赞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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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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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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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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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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