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驾的队伍很庞大,除了虎贲、羽林等数千精锐步骑之外,还有千余牧民和大量的牛羊,以便沿途的饮食供给自足。
简而言之,这是一次小规模的草原行军演习。
不同的地理环境,必须有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想在草原上立足,游牧民族的方式就是最好的方式。如果全部依赖辎重,长途运输的巨大消耗会耗死一个强大的帝国。
而刘协现在穷得丁当响,近乎无后勤。
考虑到第一次演习,刘协还是安排了几个补给点,以备不虞。
一是高阙塞之南,大河两道支流之间的度辽将军驻地,一是位于北地郡灵洲的护羌校尉驻地。再往西,则是位于金城的镇西大将军驻地。
三个补给点之间相隔数百里至千里不等,对行军、游牧有一定的要求,但要求不算太高。
相对于刘协计划中横贯万里的草原大行军而言,这只是一次探索性的演习。
即使如此,他还是充分的准备,包括去除那些乳糖不耐受的中原人。饮食习惯可以改,先天的乳粮不耐受眼下却没有解决的办法,这样的人天生无法适应草原行军,哪怕能力再强,也只能割爱。
这就造成了一个直接结果,行军队伍中的中原人比例低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西凉人最多,其次就是并州人,就连鲜卑、匈奴降卒的比例都排在中原人前面。
这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担忧,但刘协坚持如此。
凉州人占主导是历史原因,他这次西巡凉州,也是出于同一个历史原因。目前他拥有的武力大多来自于董卓旧部,其次便是后来加入的马腾、韩遂。
凉州人依然在左右着朝廷的生死存亡,这是不争的事实,毋须回避,也无法回避。
只能直面。
荀攸、臧洪一起为天子送行,直至曼柏,拱手告别。
看着天子的队伍缓缓西去,消失在沙漠之中,臧洪眉头紧锁,神情凝重,半晌没说话。
荀攸收回目光,翻身上马。“走吧,有什么话,路上说。”
雁门郡治移到平城,荀攸的治所则设在代郡郡治高柳,两人有很长一段路同行。
臧洪拨转马头,跟上荀攸。“天子西巡,美稷就空了吧。”
“差不多吧。”荀攸露出一丝微笑。“去卑领着匈奴人出了塞,呼厨泉随驾,匈奴人算是彻底被肢解了。再过一两代人,将与大汉封君无异。”
“那北疆发生战事,还有匈奴骑兵可以调用吗?”
“没有。”荀攸直截了当的答道:“所以你就任雁门后,第一任务就是清点郡内的户口,搞清楚自己能调动多少兵力,更要搞清楚哪些人可以信赖,哪些人不能轻信。刚刚归化的胡虏或许容易成军,但早就入塞定居的胡虏更有乡土意识,战斗力更强。”
臧洪、陈容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ωωω.χΙυΜЬ.Cǒm
这里没有外人,荀攸说的都是肺腑之言。臧洪能否在雁门站稳脚跟,做出成绩,对荀攸本人同样至关重要。
“广陵也有不少才子,可以招募一些人来,助你教化。”荀攸想了想,又问道:“听说孙策身边的二张都是徐州人,你有没有想过与他们联系?”
臧洪笑了笑。“我试试,但未必有用。孙策为人虽轻悍,却能得人心,我们之间的那点渊源恐怕左右不了他。周忠先例在前,你也是知道的。”
荀攸点点头,不再言语,眼中却闪过一丝讥诮。
——
虎泽。
夕阳西斜,将大漠照成一片血红。
刘协下了马,走到泽边,掬起一捧水,浇在脸上,洗去满面的尘土。
“陛下,你也应该戴一个幕离。”吕小环凑了过来,一脸正经的建议道。
幕离是羌胡女子所用带有轻纱的帷帽,可以用来遮挡风沙。吕小环、蔡琰等人都喜欢用。在实用之外,她们还在纱上绣上或者画上一些纹样,将幕离变成了一件装饰品。
吕小环的幕离上有一个猛兽,应该是她画的,似龙似虎又似狗,极其抽象,看不出究竟。
“幕离不便作战。”马云禄走了过来,按着刀环,打量着四周,充当警戒。
女子之中,只有她不肯戴幕离,而是像男子一样,用布巾围着。
“现在又不是作战。”吕小环辩解道。
“行军就是作战。”马云禄看了一眼刘协的侧脸,随即又将目光转移了开去。
“说得对。”刘协点点头,站起身来。“眼前无敌,心中却不能无敌。否则等敌人到了面前,再反应就迟了。”
吕小环撇撇嘴,很不服气,却又不敢辩驳。
刘协起身,沿着岸边向前走。马云禄跟了上去,不即不离。
“你兄长可有书信来?”刘协问道。
马超因功拜护羌校尉,统骑兵五千,驻扎在北地灵洲,是此次行程中的补给点之一。
灵洲原本是屠各部白马铜的驻牧地,由韩遂主导收复。但韩遂在北疆一战中只收获了白马铜的首级,俘虏了千余人,功劳与其兵力不相衬。在接受了镇西大将军和金城侯的封爵后,放弃了对灵洲的控制权,怏怏而归。
灵洲就成了护羌校尉马超的治所。
马超的武力没问题,冲锋陷阵是一把好手,但能不能治理好一个地方,所有人都有抱有疑问。刘协将他安排在灵洲,本来也有就近观察的用意。
灵洲离美稷只有一千六百里,离度辽将军营只有六百里,万一有什么事,骑兵三五日内就能赶到。
“陛下放心,他一定会做好接驾准备的。”马云禄说得硬气,却没什么信心。
自家人自家有数,马超是什么脾气,她清楚得很。
“你信心不足啊。”刘协轻声笑道:“要不朕给他安排一个合适的长史?”
马云禄眼睛一亮,拱手致谢。“多谢陛下。”
“等了好久了吧?”刘协转头看了马云禄一眼。最近两天,马云禄总在他身边转,他就猜到她有话想说。
马云禄含羞一笑。“陛下圣明,臣有什么心思,都瞒不过陛下。”
刘协笑笑。西凉人大多是直肠子,像贾诩、韩遂那样的人是少数,想猜到他们要什么并不难。马云禄是个聪明人,不像马超那样凭本能做事,却不代表她擅长掩饰自己的心情。
尤其是在他这种生理年龄十六岁,心理年龄奔四的穿越客眼中,马云禄就是一个中二少女。
“那朕有什么心思,你能猜得到吗?”
“天下?”马云禄眨眨眼睛。“陛下志存高远,所思所想,自然是横绝万里,与天下英雄争锋。”
刘协一阵心酸。
真是高处不胜寒啊,朕就不能想点人间的事吗?
“晚上你到朕的帐里来,朕和你谈谈人生,谈谈理想。”刘协很严肃的说道。
马云禄如梦初醒,突然脸色苍白,失去了血色。
她低了头,嚅嚅地说道:“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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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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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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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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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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