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聊了半夜,喝得大醉,就挤在一起睡了。
第二天一早,杨修起身,宿醉未消,不由得苦笑,说马超骗了他。
什么不上头,他现在头痛欲裂。
马超放声大笑,没事人似的起身,命人取来酒肉,拉着杨修再喝。
杨修推辞,马超却拍着胸脯说,来两杯还魂酒,保证你头不疼。
杨修将信将疑,又端起酒杯,却发现昨晚喝起来满口生香的美酒现在像药一样无法入喉,叫苦不迭。被马超逼着灌了两杯,这才慢慢缓过劲来。
“如何?”马超得意洋洋地大声说道。“我可曾骗你?”m.χIùmЬ.CǒM
杨修喝了两杯,不敢再喝。
他待会儿还要去见贾诩,醉醺醺的肯定不行。
神智清醒了些,杨修又抓紧时间问了马超一些事。吃完早饭,便跟着马超去见贾诩。
看到杨修,贾诩很意外。
看到杨修与马超并肩走来,有说有笑,他更意外。
虽说两个年龄相近,但他从来没想过这两人会如此亲近。
不论是家世还是习气,这两人都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怎么会混到一起,而且亲热得像多年的至交好友。
听杨修说明了来意后,贾诩笑了。“德祖少年有为,未来可期。”
杨修心领神会,躬身说道:“少年在心,不在身。贾君志存高远,不让少年。”
贾诩看着站在一旁的马超。“孟起,你可知道都野还有另外一个名字?”
马超摇摇头。
“休屠泽。”
马超眼神微变。
贾诩站了起来,负着手,来回踱了两步。“武威为汉郡之前,是休屠王的驻牧地。休屠王被杀,其部族被安置在塞内,最初就在都野附近。这些年,羌胡趁中原大乱,逐步内迁,休屠各也离开都野泽,进入北地、上郡一带。但他们还是将都野看作休屠一族的祖地,还有一部分族人生活在那里。”
马超来了精神。“这么说,如果白马铜逃跑,很可能会去都野?”
“可能性很大。”贾诩停住脚步,看着马超。“你想立功吗?”
“当然想。”马超咧着嘴,抑制不住心中喜悦。“我现在就去禀报家父,率部出征。”
贾诩摇摇手。“我说的是你,不是你的父亲。”
马超愣住了,不解地看着贾诩。
他有自己的本部人马,但只有数百人。马家的兵权在他父亲马腾的手中。
“都野泽虽是休屠胡的祖地,毕竟在沙漠之中,不如灵武水草肥美。白马铜也只是将都野泽当作暂避之地,留守的人并不多。你率本部人马就够了,人太多,反而可能走漏消息。”
马超恍然,连连点头。
“记住,白马铜先与䤈落联手,攻杀羌渠单于,又对天子使者不敬,无悔改之意。此等叛臣,绝无赦免之理,当取其首级,悬于北阙。其族人助纣为虐,依律当诛。”
马超看着贾诩,兴奋地搓着手,用力点头,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了。
杨修却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战。
贾诩的意思很明白,对休屠族不留余地,赶尽杀绝。
只是这么一来,休屠胡必然报复,武威全郡都将在休屠胡的刀锋之下,不复有安宁之日。
“贾君,这么做,是不是……”杨修低声问道。
贾诩抚着胡须,从容说道:“德祖,休屠一族受我大汉恩惠三百年,仍目无朝廷,不诛杀全族,如何能立朝廷威严?陛下亲征美稷,难道只是看看塞外风光?”
杨修挑起大拇指。“贾君威武,不愧是段公外甥。”
贾诩瞪了杨修一眼,仰天大笑。
——
日暮时分,休屠泽波光粼粼,寂静安宁。
几个髡头匈奴小儿推着马革船,在湖中钓鱼,清脆的笑声随风飘荡。
湖边的草地上,一个年老的匈奴人,一个年轻的匈奴人,骑着马,赶着羊群,走向不远处的帐篷。
帐篷前,一个年轻的匈奴女子一手叉腰,一手抚着额头,看向远处,眼神疑惑。
东南方向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些黑点。
黑点越来越多,至少有几十人。
匈奴女子不安起来,大声的叫着,提醒马背上的匈奴人注意。
从沙漠深处出现这么多人,很有可能是强盗。他们不仅抢劫,还会杀人,所到之处。
两个匈奴人很快就注意到了,年老的匈奴人策马迎了过去,年轻的匈奴人一边向帐篷赶去,一边提醒湖中的小孩赶紧靠岸,准备逃命。
——
马超带着本部人马,带十五日粮,一人双马,仅用三天时间,就赶到了休屠泽。
看着迎上来的老匈奴人,他无声地笑了笑,伸手示意部下放慢速度,自己独自策马上前。
见马超一个人迎了过来,老匈奴人松了一口气,手却没有离开弓弦,随时准备射击。
“远方的客人,你从哪里来?”
马超的部下中就有匈奴人,略通匈奴语,当下大声说道:“我来自灵武谷,带着贵人的命令。”
为掩饰行踪,马超一行穿得和匈奴人差不多,戴毡帽,穿皮袄,远远地看着和匈奴人也没什么区别。他的匈奴话说得虽然不是很地道,但匈奴人种族复杂,本来就有很多口音,这个老匈奴人也没当太留意。
听说是来自灵武谷,又带着贵人的命令,他下意识地以为是白马铜的部下。
最近听到风声,说是汉人皇帝要来,白马铜有退守休屠泽的可能。如今看到这些人,倒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其他人在哪里?”马超反客为主,大声问道。
“都在大泽的南边。”
“大概有多少人?”
“不多,五百多户吧,但牛羊不少,够大王吃半个月的。”
“很好。”马超说道,突然开始加速,同时伸手摘下了腰间的角弓。
匈奴人大吃一惊,下意识地抬起手中的弓,拉弦就射,同时踢马转身,准备逃跑。
羽箭离弦,瞬间就到了马超面前。
马超一伸手,抓住了箭,反手搭在弦上,拉弓就射。
匈奴人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马超一箭射中,翻身落马。
马超策马赶上,长刀出鞘,在马背上俯身,刀尖掠过匈奴人的咽喉。
锋利的战刀割断了匈奴人的脖子,鲜血涌出。
马超坐直了身体,沾了鲜血的长刀斜指大泽的南岸。
“奉大汉皇帝诏,休屠胡造反,全族有罪,格杀勿论。”
数百骑士齐声大喝,开始加速,沿着大泽的南岸,向西奔驰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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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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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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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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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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