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汉道天下精校版txt>第1182章 出谋划策
  弓弩、甲胄短时间内不能到位,训练却可以展开。

  事实上,将人员按体格进行分类,再配以更好的战马,灵活性就有了明显的提高。这些人从小生活在马背上,骑术根基扎实,是天生的轻骑兵。

  沈友只是将他们的优势加以强化,并且将数量不多的弩集中使用而已。

  鲜卑人也有弩,但数量少,质量也不如汉弩。

  生活方式的不同,注定了游牧民族在技术积累上不如农耕民族。在技术发展的初期,他们还可以凭借骑兵的优势占据上风,一旦技术发展跨过了那个阶段,游牧民族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大宋、大明如果不是被儒生控制了朝政,自毁武功,整天内斗,本可以压着游牧民族打,把他们变成附庸,让他们为自己卖命。

  正如沈友现在要做的。

  他帮唐苏合练兵,可不是为了鲜卑人,也不仅仅是为了唐苏合,更是想验证天子的练兵思想。作为江东人,他与讲武堂一直保持着紧密的联系,知道讲武堂现在追求的是小而精,以先进的技术和战术提高战斗力,而不是一味的追求兵多将广。

  对新战术的学习,亲自体验是最重要的。

  以唐苏合的亲卫骑去模仿天子身边的女骑,是一个不错的实践方法。

  如果能让女子都发挥出应有的战斗力,鲜卑人的潜力就能得到发掘。能上马战斗的鲜卑女子明显要比汉人更多。让唐苏合出面,集结一两千女骑轻而易举。

  沈友很用心,唐苏合也有积极性,每天督促亲卫骑训练。

  很快,他们就迎来了一显身手的机会。

  在一次遭遇战中,五名女骑以游斗的方式,缠着对方七八名游骑,在对方的射程之外,用弩发起攻击。经过小半天的缠斗,取得了射杀三人,射伤两人,自己无一伤亡的战绩。

  唐苏合为此大为兴奋,再次提醒哈代,要尊重沈友,多听沈友的建议。m.xiumb.com

  他能将我身边的女骑士训练成真正的骑士,就能帮你提高实力,帮我们鲜卑人提高实力。

  哈代虽然牢记轲比能的指示,不敢对沈友推心置腹,却不能对眼前的事实无动于衷。他放低了姿态,向沈友请计。

  沈友重提之前的计划,建议哈代加快速度,抢在春天来临之前,尤其是开冻之前,抢占包律司忒涅斯河下游的两岸,控制当地蛮族与罗马人交易的通道。

  一旦天气转暖,冰冻的地面融化,再想迅速进军就难了。

  这一次,哈代没有犹豫,下令迅速进军。

  他们遇到了零星的抵抗,但人数有限,根本无法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在规模都不大的几次战斗中,唐苏合大显身手,成了最耀眼的新星,令人刮目相看。

  哈代感觉到了压力。

  如果是被唐苏合的兄长轲武比下去,他没有一点心理压力。被唐苏合比下去,他大感脸上无光。如果不能挽回面子,他以后还怎么立足?

  他请来沈友,向沈友请教接下来的行动方案,摩拳擦掌,要打一场大仗。

  沈友告诉他,在包律司忒涅斯河入海口的右岸,有一座石城,名叫包律司忒涅斯,波赫河从一旁流过,注入黑海。

  这座城建于希腊人称霸的时代,属于殖民地米利都。许多到此游历的希腊人都来到这座城,并在自己的著作中留下了这座城的繁华。

  即使今天已经被罗马人占据,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称它的希腊名字——奥尔比亚。

  如果能攻下这座城,哈代不仅将获得荣誉,更加获得城中积攒多年的财富。

  哈代仔细问了这座包律司忒涅斯城的情况,心动之余,又有些担心。

  这座城的规模不小,而且很坚固。以我这四千步骑,能攻下这座大城吗?

  沈友说,的确有难度,却也不是一点机会没有。

  在罗马人的眼中,这里是与蛮族接触的地方,是世界的边缘。他们从罗马来到这里,可不是为了度假,而是为了和草原上的蛮族做生意。

  既然是做生意,罗马人就不希望这片草原太乱。如果草原上的蛮族互相攻击,或者受到外来的攻击,他们往往会出面调停,协助当地的蛮族击败外来者,维护草原上的和平,并获得蛮族的感激。

  如今与他们住在一起的本地人就是这片大草原曾经的主人——斯基泰人。在罗马人来之前,他们被一群从东南方向来的部落击败,不得不向南迁徙,几乎亡族。直到罗马人来到这里,帮他们挡住外来者的攻击,才在黑海北岸、大草原的南部建立起新的王国。

  这都是两百年前的事了。如今的罗马已经不是两百年前的罗马,他们实力大不如前,只是对草原上的蛮族还有一定的优势,勉力维持着昔日霸主的荣光。

  你只有四千步骑,实力并不算强,如果当地的部落向罗马人求援,罗马人出城的可能性非常大。等他们出了城,你不就有机会了吗?

  罗马人以步卒为主,擅长结阵而战。他们也有骑兵,但是对骑兵重视不够,大多是当地的蛮族,作为附属力量,负责打探消息、侧翼骚扰等任务。真正的主力还是罗马人的步卒方阵。

  罗马人步卒方阵的战斗力的确很强,但他们早就不是当年,缺编严重,武器装备也不全。加上常年对付的都是当地蛮族,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对手,轻敌思想也很严重。你只要抓住机会,出奇不意,打他们一個措手不及,取胜的可能性很大。

  沈友说得很详细,哈代听得很认真,只是觉得有些刺耳。

  沈友左一个蛮族,右一个部落,似乎忘了在他面前的鲜卑人也是蛮族,也是部落。

  被沈友再三刺激后,哈代忍不住了,以开玩笑的口吻说道:“沈长史,你别忘了,我们鲜卑人也是游牧为生,和这片草原上的蛮族没什么区别。既然罗马人面对当地的蛮族有足够的优势,我又有什么把握能击败他们呢?”

  沈友思索了片刻,问道:“你知道你和这片草原上的蛮族有什么区别吗?”

  “不知道。”

  “从匈奴人开始,大汉北疆的游牧民族就和大汉交战,前前后后打了三四百年。虽然你们都败了,但是你们从战争中学到的经验却一点也不少,绝非本地的蛮族可比。想想匈奴人吧。他们被我大汉打得落花流水,一败涂地,几乎灭族,可是到了这里,他们与本地的蛮族作战,依然胜多败少。如果不是当年损失太大,户口还没恢复过来,恐怕等不到你们鲜卑人进攻罗马人,他们就要动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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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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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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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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