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十五,吕布就到了宛城。和吕小环见面,确认了情况属实之后,他第一时间求见。
听说吕布来了,刘协愣了半晌。
就算他人在美稷,接到诏书后又马不停蹄的赶来,这速度也有些惊人。
除非他不在美稷,而在内郡。
果真如此的话,那就有问题了。
见面之后,刘协第一个问题就是,你在哪儿接的诏书?
吕布又黑又瘦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陛下,臣在受降城收到小女的消息,请示了曹都护后,就赶往河曲,等待诏书。接到诏书后,臣日夜兼程,不敢有一刻停留。”
刘协随即又问。“你女儿用什么传消息,竟比诏书还快?”
“燕隼。”
刘协立刻想起了吕小环的燕隼。
他知道吕小环有一只燕隼。实际上凉州人玩隼的很多,他在凉州时,就看到不少人以燕隼为宠物,或者用来打猎。
燕隼看似体型不大,和鸽子差不多,却是猛禽。
但他不知道燕隼还能传递消息。
他一直在寻找能够传递消息的工具。如果知道燕隼有这能力,肯定会让人进行尝试。
刘协本能地多问了几句。
结果让他很失望。
燕隼的确能长途飞行,而且速度极快,但用来送信不太行,最主要的用途还是打猎。吕小环得到这只燕隼很久了,这也是第一次尝试送信。
原因也很简单,燕隼不怎么听话,很难训。而且这鸟生于并凉,一旦放飞,只会往北飞。
这次能完成送信的任务,也是因为抓到它的地方就是在受降城附近。如果他在别的地方,比如在草原上游击,这只燕隼也不可能完成任务。
刘协听了,多少有些失望。
刚刚看到一点希望之光,又被掐灭了。
吕布见状,问了一句。“陛下是想找传递消息的新办法吗?”
“是啊,马太慢了,就算是全程六百里加急,要把消息送到西域,一来一回也要近两个月。万一有事,根本来不及反应。”
吕布沉吟片刻。“我听黄猗说,他正在训练一种鸽子,或许能用来传递消息,比燕隼更佳。只是用于西域,恐怕还是有些问题。西北鹰隼之类的猛禽太多,鸽子怕是飞不出玉门,就被吃了。”
“黄猗在训练鸽子?”
“是的,据说效果还不错。”
刘协满意地点点头,没有再问。
黄猗还真是惊喜不断。之前想出了用星座来定位的办法,让狼骑在草原上行军有了导航手段。如今又训练鸽子传递消息,成功的可能性还不小。
如果没有把握,他不至于和吕布说。
具体怎么回事,回头派人去了解一下。
刘协随即问起了北疆的情况。
吕布一一道来。
曹操到北疆之后,以步卒守城,骑兵游击,狼骑则主要承担深入大漠打探消息,并对不安分的部落进行定点打击。
这两年来,成绩斐然。
草原上的胡虏继主力被重创后,又接连遭到狼骑的袭击,根本没有休养生息的可能。就算他们想报复,集结大军犯边,也不是曹操的对手,被曹操打得丢盔弃甲。
进退两难之下,有的部落选择了投降,有的部落选择了西逃。
对普通牧民来说,投降是最好的选择。只要熬过五年,他们就可以入籍大汉,成为大汉的子民,还有机会迁到更富庶的内郡定居。
可是对于那些部落首领而言,西逃更符合他们的利益。
入籍之后,他们就不再是拥部数千的大帅了,与普通人无异,最多做個小官而已。率部西迁,他们还能拥有自己的实力,过着人上人的生活。
这中间肯定有分歧,甚至有意见不合,一怒之下拔刀互砍的,他们见得太多了,吕布基至没有说的兴趣。
对刘协最关心的北疆蛮夷南下的问题,吕布做了重点解答。
在游击大漠南北的时候,他除了从俘虏口中了解情况之外,还派了一些斥候深入漠北了解情况。总体而言,的确有一些蛮夷从北方迁来,但数量不多,威胁也不大。
就目前来看,突破狼骑阻击的可能性不大,更不可能威胁到长城以南。
倒是听说大漠东部的扶余人最近动作不小,正在集结部众兵力,有可能会与幽燕都护府发生摩擦。
刘协一边听,一边看着地图。
就他的印象而言,燕然都护府的辖区以北是蒙古高原,再往北是西伯利亚高原。在土豆这种作物还没有传入亚洲之前,想在西伯利亚高原生存下去,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实际上,即使是对匈奴人来说,西伯利亚高原之南的北海就是他们活动范围的最北边。再往北,是没有足够养活一定人口的资源的。就算有部落,只要人口稍微增多,就不得不南下。琇書網
有人说,匈奴人、鲜卑人就是这么来的。
西伯利亚的得名就和鲜卑有关,也就是鲜卑利亚。
就眼前的形势来看,在击溃了鲜卑人之后,由西伯利亚直接南下,冲击大汉北疆的可能性的确不大。
是时候将重心西移,屏护河西以及西域了。
“现在能够在草原上进行长途行军吗?”
“可以。”吕布应声答道:“如果只是狼骑,我们可以急行军,就食于敌,一个月就能赶到监氏城。如果是步骑协同,速度会慢得多,可能需要整个夏天才行。”
“如果步卒也配备战马,以游牧的方式行军呢?”
“那也快不起来,放牧需要时间的。”
刘协打量了吕布一眼,没有再说什么。
他听懂了吕布的意思。
吕布根本不想和曹操一起行军,他就想自己带着骑兵去西域。
吕布是出于什么心理,他并不在乎。他在乎的是,如果没有步卒,只有骑兵,就算到了西域,想取得真正的胜利也很难。
骑兵当然很重要,但步卒也有其不可或缺的作用。要想征服西域,直到地中海,没有一支强悍的步卒大军是不行的。
而且必须是以汉人为主的步卒大军,由羌胡组成的步卒担当不起这样的重任。
能和罗马人一较高下,并战而胜之的步卒方阵,只有汉军主力。
无论如何,他都要安排至少一万汉军步卒去西域,然后才能拉开西征的序幕。
吕布虽勇,毕竟不是方面之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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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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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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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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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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