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自己不用担心会被殉葬了。
与荀恽一起仔细询问了薇薇安的来历之后,沈友带着薇薇安回到自己的帐篷。m.χIùmЬ.CǒM
没有了荀恽做翻译,沈友只能通过手势与薇薇安交流。好在薇薇安侍候了唐苏合几天,倒也知道身为一个侍女该做些什么。不用沈友吩咐,她就将沈友有些乱的帐篷收拾得整整齐齐。
等唐苏合带着一个通晓汉话的匈奴女奴来见沈友,看着温顺如羊的薇薇安,她皱着眉头嘟囔了一句。
“在我那儿的时候,怎么不见她这么听话。”
沈友没有理会她的抱怨,让匈奴女奴为他翻译,问薇薇安还有多少亲人在营中。
薇薇安脸色一黯,说还有十几个人。
他们的部落一路东进,连续与鲜卑人作战,先胜后败,损失惨重。整个部落剩下几百人,和她一起被俘的有三十几个人,没几天就死了一半。
鲜卑人对俘虏很残忍。
因为粮食紧张,俘虏只能每天吃一顿,还要干很重的活。如果不听话,可能当场就被杀了。
沈友对此毫不意外。
唐苏合还只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动不动就喊打喊杀,其他人可见一斑。如果不是他,薇薇安应该也撑了几天。
沈友随即对唐苏合说,你去找你阿爸,我要将那十几个俘虏要过来,他想要什么条件,只要我能做到的,我都可以答应。
唐苏合眨着眼睛。“真的吗?”
沈友郑重地点点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薇薇安在一旁好奇,不知道沈友和唐苏合说些什么。匈奴女奴翻译给她听,她顿时喜出望外,跪在地上,抱着沈友的脚连连亲吻。
沈友很尴尬,唐苏合接连撇嘴。
留下匈奴女奴,唐苏合兴冲冲地走了。
——
轲比能和成公英打猎归来,一进大营,就听说了沈友与女奴比武,技惊四座的事。
他很惊讶。
红毛鬼的悍勇,他是见识过的,女人也非常危险。沈友号称三妙,能击败对手不奇怪,但如此轻松的击败,这就有点吓人了。
回到帐篷,还没等他坐稳,唐苏合就扑了上来,抱着他的脖子。
“阿爸,我要嫁人。”
“嫁人?”轲比能忍不住笑了,将女儿抱起,放在腿上。“你相中了谁?”
“沈先生。”
“沈先生?”轲比能眉头一皱,犹豫了片刻。“这可有点难。那沈先生不是普通人,他是大族子弟,文武双全,年轻有为,岂能娶你?再说了,你还这么小。”
唐苏合凑到轲比能耳边,将沈友要赎薇薇安族人的事说了一遍。
轲比能听了,还是连连摇头。
十几个俘虏,就想让沈友娶唐苏合为妻,他觉得不现实。就算他肯退一步,让唐苏合为妾,沈友也未必肯答应。
沈友说得爽快,自然是想不到唐苏合会有这样的心思。
毕竟唐苏合年纪太小了。
左思右想之后,他派人请来了荀恽,请荀恽出点主意,看能不能提。
荀恽也觉得这事太荒唐,沈友不可能答应。
薇薇安只是一个侍女,她的族人生死不足以影响沈友的决定,更何况是婚姻大事。
眼中好事落空,唐苏合犯了脾气,叫嚷着要自己去提亲。
轲比能连忙拽住了她。
和荀恽共事这么久,他已经清楚汉人重礼,尤其是这些士族子弟。唐苏合主动去提亲,只会让沈友鄙视,这亲事更没有成功的可能。
荀恽最后出了个主意。
这件事不能急,反正唐苏合年纪还小,至少还要五六年才能出嫁。
如果轲比能在此期间立了功,加官晋爵,成了朝廷重臣,届时再提亲事,也许就没那么麻烦了。
轲比能听完,脸上露出一丝难色。
他沉吟半晌,对荀恽说道:“长史听说过罗马人吗?”
荀恽心知肚明。“听说过,早在凉州的时候,天子身边就有一个叫安东尼的罗马商人。”
“那你知道黑海北岸有罗马人吗?”
“知道。”荀恽露出一丝微笑。
轲比能有些心虚。“我听说,罗马和大汉一样,是纵横万里的大国。那些红毛鬼就是被罗马人打败之后,向东逃窜的。我担心……”
“你担心不是罗马人的对手,无法在黑海北岸立足?”
“是……的。”轲比能咬咬牙,承认自己自信不足。
荀恽笑笑,慢条斯理地提起案上的茶壶,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推到轲比能面前。
“大帅到现在为止,还觉得自己是孤军奋战?”
轲比能盯着荀恽,欲言又止。
“如果大帅真是孤军奋战,你的确无法战胜罗马人,很可能和那些匈奴人一样,为了生存,和当地的蛮夷拼死拼活,艰难求生。又或者像这些红毛鬼一样,四处流浪。”
轲比能一声不吭,只是眼神闪烁。
“如果你换一个思路,将自己看作大汉的一部分,你就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且不说天子亲率的大军,就说现在,你也有西域都护府协助。”
荀恽笑了两声。“当然,大帅有顾虑,也是人之常情。反正还有时间,我们不妨先了解情况,把罗马人的兵力、部署都搞清楚了,然后再决定是否出击。如果因为黑海北岸有罗马人就止步不前,那未免太草率了。”
轲比能暗自松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荀恽又说了几件事,起身告辞。
轲比能坐着想了一会,对唐苏合说道:“就依荀长史,先将人给沈先生吧,算是结个善缘。你跟着沈先生读书习武,如果能像马贵人一样,自己挣个侯爵,也许就不用求人了。”
唐苏合有些沮丧,却无可奈何,只得撅着嘴应了。
荀恽出了帐,随即去找沈友。
听说唐苏合想嫁给自己,沈友大感意外,哭笑不得。
虽说蛮夷民风开放,不拘小节,但这么小就想着嫁人,还让出乎他的意料。
但荀恽关心的却不是这件事。
他对沈友说,轲比能的戒心太重,保存实力的思想根深蒂固,想以他为前锋的计划可能无法实现。趁着现在还有时间,或许可以调整计划,另做准备。
比如收拢蛮夷,另建新军。
类似薇薇安这样的蛮族完全可以作为备选方案,战斗力未必就不如鲜卑人。
当然,这样的重大改变,需要天子同意,不能自作主张。必要的时候,可能还要天子予以支持。
沈友觉得有理,当即表示赞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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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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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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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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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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