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卡城港口,两艘战舰调头向南而去,旗舰舰长龚英立刻叫道。
皱了皱眉头,佛朗机人派来的翻译官回去之后,便没了动静。
现在,这两艘战舰又选择了逃走。
这番操作让他有些迷惑,不过略微想了一想,他便想通了其中关键。
佛朗机战舰逃走,只是因为弗朗机将领没有信心在海上战胜他们,逃走只是为了保存实力。
只是这战舰一走,他们便能顺利登上夷州,进攻马尔卡城。
他相信这一点,佛朗机将领定也考虑到了。
那么他还选择这么做,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他自信能够在马尔卡城抵挡住他们的进攻。
“难道他们不知道燕州火器的威力吗?”周毅在脑子里打了个问号。
或者说,他们自认自己的火气比燕州的更加优异。
摇了摇头,周毅决定先让陆战队登陆,再根据战场情况随机应变。
在他的命令下,运兵船驶向马尔卡城港口。
陆战队士兵从运兵船上顺利登岸。
接着,从战舰上吊下一门门野战炮和臼炮。
士兵全部上岸,他对陆战队都尉潘长说道:“这次战事就交给你了。”
“是,将军。”潘长应了声是。
随即,他乘小船抵达岸边、
原本,他是白尚的副将,负责训练海军陆战队。
训练完成之后,他原本是要回到王府亲军的,但是周毅在大颂北伐期间便盯上了他。
于是向燕王请命,把他留在了海军陆战队。
登上马尔卡城港口,潘长立克整顿士兵,下令以行军队形前往马尔卡城。
虽然从港口就能看见远处一座红色城墙的棱堡矗立在大地上。
但从港口到这座棱堡之间却有十几里的路。
在通往马尔卡城道路的两侧布满了农田。
令他们惊奇的是,这些农田上居然长着水稻幼苗,而在寒冷的燕州,土地上种植的却是小麦。
农田尽头的村子里,隐约能看见大颂百姓向这边张望,又像兔子一样消失不见。琇書蛧
一路上,他们没有遇到抵抗,在距离马尔卡城一千五百米左右,他们停了下来。
拿起望远镜,潘长望向马尔卡城。
此刻,在马尔卡城城墙上站满了士兵,正面三十门火炮对准了他们。
“没想到有一天轮到我们攻打棱堡了。”观察了一阵,潘长苦笑一声。
马尔卡城这个巨大棱堡和他们见到的燕关外墙差不多,他了解这种棱堡的威力。
正想着,他忽然看见令人惊异的一幕。
马尔卡城的城门打开,一队弗朗机士兵列队走了出来。
这些弗朗基士兵穿着统一的蓝色军装,这种服饰和大颂服饰俨然不同,倒类似百姓身上穿的短打。
他们的头上还戴着类似帆船的帽子。
弗朗机士兵出城之后便在城门前列队,随即,又有十八门野战炮被推了出来,不断随队伍前进。
见到这一幕,潘长不仅没有紧张,反倒有些兴奋。
他随白尚征战杀场,经过大小战事,在战场上属于身经百战。
自然一点都不感到紧张。
再者,这次他们陆战队士兵所使用的火药据都是燕城刚刚制造出来的黄色火药。
出发前,他们便试验过这些黄色火药的威力。
正如兵仗司提供的数据一样,现在他们的线膛枪能在三百五十米内有效杀伤敌人,有效射程之外的六百米内,流弹也可以伤到敌人。
同时,无论是火炮还是臼炮,威力都得到了巨大提升。
“真是自己找死。”潘长冷笑一声,立刻根据佛朗机士兵的队形,让陆战队士兵变阵。
十余分钟的时间,陆战队士兵便像佛朗机士兵一样,排列成三百米宽的大横队,每队三行。
这样的横队有八个,交错前进。
马尔卡城城头,斯蒂文望着不断前进的燕州士兵,吹了一下口哨,“猎杀时刻到了。”
虽然惊异于这些燕王士兵,拿着装了刺刀的燧发枪,以及和他们相差无几的野战炮。
但他依然自信能够击败这些东土土著。
因为他相信西土的火器不会输给东土土著。
在他看来,这些燕王士兵使用的火枪顶多和东瀛人仿制的西土火器差不多。
而他们使用的燧发枪则制造工艺精良,绝不是东瀛土著的匠人双手打造出来的粗鲁品能比的。
他们坚硬的钢制枪管,能够让他们的枪膛装载更多的火药,光滑如镜的枪膛,让子弹射出的时候毫无阻碍。
这一切让他们的燧发枪在有效射程上达到了一百五十米。
这基本上是西土燧发枪的极限了。
如果想要再度提升,便只能更换在西土诞生不久的黄色火药。
但因这样的燧发枪就足以对付东土土著,所以佛朗机的军队没有把这种威力更大的火药配给他们。
即便如此,正如军队考虑的一样,他相信绝对够用了。
这次,他会把这只燕王军队打的屁滚尿流。
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史蒂文准备观察一场对燕州士兵的屠杀。
战场上,随着两军越来越近,潘长立刻调遣六百士兵组成散兵,分散向前出击。
这是他们全新的战术。
第一次面对西土的军队,他自然是要用上,试试这种战术的威力。
而他交给散兵的主要任务,一个是袭扰正面的弗朗机士兵,一个是袭击佛朗机的炮兵。
火枪的射程再远,也远不过火炮,两军密集队形前进,弗朗机的火炮还是能够对王府士兵造成威胁的。
得到命令,散兵如同一把沙子被撒在土地上一样,星星点点布满战场。
他们三个人一组,分布在队列前面。
接近三百五十米的时候,这些散兵举起线膛枪,瞄准佛朗机士兵。
“砰砰砰……”战场上没有冒起浓浓的白色烟雾。
只有轻微的青烟飘起,但这不影响视野。
在使用黄色火药的时候,他们便被告知黄色火药和黑色火药的一个不同点便是,黄色火药属于无烟火药。
如此一来,战场上他们便不会被浓浓的烟雾遮住视野,影响射击。
随着枪声响起,正在行进的佛朗机士兵突然零星倒下。
见到这一幕,跟随队伍行军的佛朗机将领顿时吃了一惊。
只是没有史蒂文的命令,他们只能继续前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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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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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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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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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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