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按常理而言,跟他如同家人的印染月今日要被带去徐家堡,他这位少爷不应该像没事一样,一大早还按时去城里武馆学武,最正常的做法是呆在家里。
当然就算秦子凌真去武馆,以他的身份和这点本事,徐家堡也绝对不可能怀疑到他身上来。
不过出去谨慎考虑,秦子凌还是留在家里。
一早上,印染月和崔氏还是愁眉苦脸,惶惶不可终日,尤其崔氏时不时还要偷偷落几滴眼泪。
中午时分,一位中年农妇一脸激动地冲进了秦家。
“崔大姐,崔大姐,好事情,好事情,这回染月不用去徐家堡了。”中年农妇一进门,立马嚷嚷道。
正在缠丝线的崔氏和印染月闻言都浑身一震,崔氏更是紧张地一把抓住那中年农妇的手,一脸紧张和不敢置信道:“狗子她娘,你说什么?”
“我说呀,染月不用去徐家堡了!”
“为什么?”这回崔氏和印染月都听真确了,眼珠子都瞪圆了。
“我刚刚听到消息,昨晚那个徐七少爷死掉了,曹正斌父子正慌慌张张地往徐家堡赶呢!指不定就是昨晚在他家喝多了酒或者吃坏了什么东西,否则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说死就死了呢?”农妇回道。
“死了!”崔氏和印染月闻言目瞪口呆,她们做梦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不过死的好呀,这样染月就不用受那淫贼糟蹋了!”农妇压低声音道。
“哈哈,没错,没错!”崔氏突然放声大笑起来,然后拉着农妇的手道:“狗子她娘,太谢谢你了,你先别走。”
说着崔氏转身回屋拿了四五个鸡蛋,塞到农妇的手中,道:“带回去给狗子吃,这孩子正在长身子,可不能亏了他。”
“这,这如何使得?”农妇连忙说道。
“应该的,应该的,你可是给我报了个大喜。”崔氏说道。
“嘿嘿,那我就不客气了。”农妇憨厚地笑笑,开心地拿着鸡蛋走了。
目送农妇拿着鸡蛋离开,崔氏喜极而泣地抹了把眼角的眼泪,转向一边的秦子凌,道:“儿啊,还真被你说准了,这恶人果然遭了老天报应!”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印染月闻言想起昨天半夜秦子凌外出的事情,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
“娘、染月现在你们总算可以安心了,那我现在赶去一趟武馆。”秦子凌说道。
……
离开安河村,秦子凌并没有去郡城武馆,而是去了离安河村十里开外的一处山岭附近转悠。
对秦子凌而言,现在最缺的是进补气血的肉食药材,而不是苦练。
秦家现在家境贫寒,他根本购买不起进补的肉食药材,只好想办法入山狩猎。
这处山岭名叫西嵊山,是乌阳山的支脉山岭,虽然只是支脉,却也山高林深,多悬崖峭壁,怪石嶙峋,毒虫猛兽众多。
不是老猎人,一般不敢往这西嵊山乱闯,所以也算得上是人迹罕至。
现在,秦子凌就是趁着白天有时间来踩点,熟悉周边地形,以便晚上入山狩猎。
晚上入山狩猎自然非常凶险。但秦子凌最大的凭仗是他有铜尸保镖兼助手还有神魂之术。
铜尸是见不得光的,神魂施展出窍之术时,本体同样也是见不得光,一旦被人发现,走漏消息必会引来大麻烦甚至杀身之祸。
所以,经验最丰富的的老猎人都是白天入山狩猎,而秦子凌这位从没有狩猎经验的武徒却需选择晚上入山狩猎。
秦子凌在山岭外围和周边一直转悠到太阳落山,寻到了几处适合他本体藏身的地方,方才打道回府。
农村人没什么娱乐活动,吃过饭,天一黑,没什么事情也就上床睡觉了。
秦子凌估摸着家人和隔壁邻居都应该已经入睡,便一身黑色劲装,随身携带一个麻袋和一把砍柴刀,悄悄离开了家一路往西嵊山而去。
黑夜下,西嵊山一片静悄悄,不时响起几声夜枭的叫声,听得人心头发渗。
秦子凌站在山脚下,抬头望着黑漆漆一片,高大的树木就像群魔乱舞一样的山岭,咬咬牙,唤出通臂灵猿铜尸,小心翼翼地进了山。
虫豸毒蛇什么的似乎能感受到铜尸的危险气息,秦子凌敏锐的目光好几次看到黑夜下,有些虫豸毒蛇还没等他们走近,便远远遁走,倒也省了许多麻烦。
否则这大晚上的,山岭里到处是虫豸毒蛇,就算秦子凌如今五感再敏锐,也是要提心吊胆。
有通臂灵猿铜尸开路,秦子凌很快就找到了白天选中的一处岩洞。
这岩洞不大,也就够一两个人藏身。
秦子凌白天已经勘察过,这岩洞后面是结实的岩壁,没有缝隙出口,只要让铜尸守住洞口,他不用担心身后会有什么虫蛇猛兽袭击,可谓是没有任何后顾之忧。ωωω.χΙυΜЬ.Cǒm
岩洞的前面有数块大岩石和数棵歪脖子松树挡着视线,刚好可用来遮挡铜尸。
当然大晚上不可能有人在西嵊山出没,不过出于谨慎考虑,秦子凌还是认为铜尸能隐藏起来总比毫无遮掩地站在那里更强。
钻入岩洞,确认过岩洞里没有什么虫豸毒蛇,秦子凌吩咐通臂灵猿铜尸潜伏在洞口,守护本体,他则盘腿入定,施展神魂出窍之术。
很快神魂一跃而出,从岩洞中飘飞出去。
夜晚无光,人难行路,但对于神魂而言,夜晚的视线跟白天并无区别,反倒是白天有充满阳刚之气的太阳之光照射下来,让它感觉不舒服。
神魂在本体藏身的两三里范围内缓缓飘飞,寻找猎物。
没过多久,秦子凌便发现了一只肥大的山鸡。
秦子凌先是一阵惊喜,接着又是一阵犹豫,但最终还是泛起一丝无奈的苦笑。
“山鸡就山**,先上了再说!”
主意拿定,神魂便扑向了那只肥大的山鸡。
神魂一扑向那山鸡,山鸡便浑身狠狠打了个颤抖,然后伸长脖子,左右看了看,那对鸡眼竟然透出了诡异的灵性来。
很快,山鸡似乎认清了方向,然后快速朝秦子凌隐身的岩洞走去。
进了岩洞,山鸡又浑身打了个颤,然后很快就感觉到了危险,转身就要往洞外跑。
只是山鸡才刚到洞口,就被拿着砍柴刀的铜尸用刀背直接一刀拍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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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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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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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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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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