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整座东京城,是万家灯火,一片通明,密集的灯光,点缀着都城,将之变成不夜城。皇城下百姓,已经逐渐散去,当然,仍有不少人逗留于此,或叩拜,或祝福,或欢呼。平日里,一般的平民可不敢也没机会到这皇城下,大汉瞻仰皇城,感受皇家的威严。
离开的百姓,也并非都回家,他们中间,有极大部分的人,都选择了走街串巷游市,呼朋唤友,纵情其间,到酒楼吃酒,到茶馆听书,到伎场观舞,到乐坊听曲......
这注定是个全城同欢的日子,不论贵贱,不论贫富,不管汉夷,只要待在开封城的人,都在这种举国同庆的氛围中,用各自的方式庆祝着。哪怕最穷的百姓,也换上一身新衣,再不济也要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哪怕是乞丐,嗯,东京不允许存在乞丐......Χiυmъ.cοΜ
而得知了开封的庆典,在当日,更有十数万的百姓,闻讯赶来,参与盛会,一览典礼。开封的在籍人口,已然突破了七十万,然而若算上那些寓居的官吏、商旅、士人、苦力、外夷,人口百万,早已不只是一个虚指了。
东京是座开放的城市,除了汉民之外,还有超过五万的异族商人、平民,几乎囊括所有同大汉有联系的族群,尤其是西北的回鹘、党项、吐蕃人,在十多年中,陆续被吸引至东京,然后逐渐定居下来,甚至有不少人取得了开封的户籍。
因此,在开封的大庆之中,还能看到各具民族特色的庆祝方式,胡音胡舞,南腔北调,一点都不显得突兀,早已融入到了这座城池之中......
也色愈深,灯火越亮,京城则越热闹,百万道人声,百万个愿望,百万种祝福。绿草的清新,春花的芬芳,以及浓郁的酒香,交织在一起,弥漫在空气中,整座城池都似乎迷醉了。
今夜的开封,是真醉了,估计,这一夜的酒水消耗,就得有几十万斤。
在开封,宵禁制度早已被废止,然而,像进行这样一场全城联欢,对于开封的管理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上百万人的狂欢,秩序的维护尤其重要,而最感压力的,莫过于开封府了。
事实上,因为在过往的庆典中,总少不了出意外,甚至发生过一次东京大火。因而,考虑到此番规模空前,开封府尹高防是提前做好了维护准备工作,开封府内所有的职吏,当差的、吃粮的全部分派出去,几个主要的属吏,更是各自负责一片区域,在庆典以前,更对城内治安进行了一次综合治理,对于一些不法势力,重拳出击。
仅靠一个开封府,是无法掌控全城秩序的,巡检司的三支禁军,也几乎是全军出动,站岗巡逻,弹压治安。当然,考虑到这些人员的辛苦,朝廷特批,假期、赏钱,都有丰厚的赏钱。
在举城俱欢的背景下,汉宫之内,一场真正的盛会,方才真正展开。
作为汉宫的正殿,举行大典、朝会等大事的场所,如今的冲崇元殿,已经显得小了,不够宏伟,不够壮丽,甚至空间都不够,不足以承担当下大汉帝国之威严。
食案,一直从崇元殿内摆到殿外,由梯台,一直绵延到殿前广场,仅圆桌就摆了一千零八十桌,而与宴的文武、勋贵、使者以及随他们赴宴的家人,简简单单地就突破万人。
杨邠与苏逢吉自然也在宴间,今日一整套的典礼仪程他们都亲身经历了,见识了,以他们的老胳膊老腿,也是够呛,然而却难以掩饰内心那股莫名的冲动。
尤其于杨邠而言,虽然与刘皇帝有权力的冲突,有政治分歧、理念冲突,但他终究是大汉的开国元勋,在国初的那一两年,还真是靠着他与王章那干人,费心地维持着大汉并不牢固的统治。
对于大汉,不能说杨邠毫无忠诚,那份感情还是有的,何尝不希望它富强繁荣。只是过去,经历三代的纷乱不休,已然难以想象太平安宁繁荣的世道究竟是怎样的,只能按照自己的理念与方法,去尝试努力。然而如今,他终于看到,虽然并不是经他手实现的,但情绪也难免高涨,心潮不免澎湃。
两个人得幸,位在崇元殿内,只是个偏僻的角落,不是聚光灯所在,与御座之下,更仿佛隔着千万重山那般遥远。然而,换个角度,再看待这一切,自是别有一番感慨。
大殿之内,人声鼎沸,身处其间,亦被金碧辉煌所包围,不知是否为错觉,皇城外东京士民的欢庆之声仍能听到。皇城前,那几十万众簇拥,爆发出对皇帝的欢呼,那排山倒海般的气势,至今犹让苏逢吉感到震撼。
“生逢乱世,长于纷争,空活六十余载,何曾料想此生犹能见到如此光景?”苏逢吉不由叹道,语气间竟十分地动情:“烟火人间,太平盛世,莫过于此吧!”
苏逢吉这番感慨,也是发自肺腑,他们这一代人,可以说是在天下板荡、战祸频仍、王朝更替的纷乱之中成长起来的。当年,辅助刘知远,求的是荣华富贵,却少安国救民,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向。
刘知远崛起于河东,夺取天下,乃时势使然,苏逢吉这样的人也跟着一飞冲天。当由一州之才,而主国政,掌管天下大权时,苏逢吉当想的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想的是借手中权柄,营私舞弊,大饱私囊。
那时候的东京,也代表着整个天下的气氛,压抑、萧条、凄凉,衣不足暖,食不果腹,民有菜色,人心各异,整座城池仿佛笼罩在一片暮色之中,那样的景象,却一点也不突兀,几乎所有人都习惯,世道本就那样......
然而如今,回朝之后,所闻所见,将苏逢吉脑海中的固有印象彻底打破。开封的繁荣,百姓的安定,民心的依附,已完全像书中描述的那般。
说来也是挺有意思的,苏逢吉也是读书人,谈不上博学,也算多闻。过往在刘知远面前时,大谈历史,谈天下,谈治国,然而真正做起来的时候,却似乎从不相信国家能恢复安宁。
“苏兄,为这大汉盛世,稍后你我当共浮一樽,同醉一场,也不枉当年之豪情意气!”看着苏逢吉,杨邠慨然道,老脸之上,闪过一抹激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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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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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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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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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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