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汉世祖起点>第154章 灭门
  冷兵器时代的城战,攻防之间,城垣是重点。但只要攻方攀上的城头,进入了短兵相接的局面,那对攻守方来讲,便是优劣势互易,进攻方完全可以凭借着优势兵力,源源不断压进,打破城防。

  当然,于汉军而言,这个过程,要更加轻松一点。在内有燕兵作乱,外有汉军强攻的情况下,本就士气的低微的邺兵在极短的时间内便崩溃了。纷纷弃械投降,入城的汉军,得到了上头的命令,叛军若降,勿增杀戮。

  有的邺兵,干脆很自然地“战场起义”,调转刀口,对准“顽固分子”,尤其是那些杜重威委任的督战军队。战场上,督战的队伍,从来都是招人恨的。有些督战士卒很识趣,有样学样地,表示“起义”,结果为邺兵一拥而上斩杀。

  孙立领军在第一线,见着这等情况,也不管,上头只说不让汉军杀降,邺兵自相残杀,死多少人都和他没什么关系。他的目标,可是杜重威的人头。同燕兵汇合后,孙立直接支使着领头的将领,连名字都没问,让他带自己去攻节度府。

  被点到的将领,自然是张琏了,鼻子差点没气歪。这汉将太嚣张了,简直不将他放在眼里,没有他们燕兵在内策应,其能这么轻易地打进城?不过,纵使心里再腻歪,还得低着头带人引路。很快,燕兵的士卒们发现,他们的张指挥使暴躁了许多。

  在南边战起的同时,其余四门也相继发起了进攻。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再者,还能策应南门战场。只是比起南城这边,进展要慢许多,不过在南门这边的情况扩散开后,相继破城。

  汉军南大营,刘知远亲临战场督战,站在高高的观战塔楼上,望着汉军轻松占领城楼,顺利突入,不由抚掌大笑:“好!燕军果不诓我,张琏当记首功!”

  “我等围城两月有余,寸步难进,反而受挫颇多。官家一来,便有义军效顺,轻松破此恶城,真乃天命所归!”慕容彦超在旁,拍着马屁,不过这眼神直往高行周身上瞟。

  高行周面皮抽搐了下,似乎有点尴尬。

  刘知远黑脸仿佛一朵绽放的菊花,摆手谦虚道:“若无众将士前番鏖兵苦战之功,亦难有今日之古胜果,这是众军的功劳,非朕之力。”

  刘知远此时聪明起来了,不可学庄宗啊。二十多年前,他虽然还只是个小角色,但是李存勖矜功于己身,而寡恩于三军,下场如何,他也算是见证过的。

  “然若无陛下天威,城中又岂会有此变故?将士击敌,终不能尽全功,还是仰赖陛下之威!”苏逢吉紧跟着舔道。

  “周王做得也不错!”微微一笑,心情放松之下,刘知远扭头夸了刘承祐一句。

  “这皆是德清指挥使郭荣之功。”刘承祐云淡风轻地把功劳让给郭荣。

  龙颜大悦下,刘知远也不吝惜夸奖,说道:“郭文仲养了个好儿子,前番陆家店力挽狂澜,稳住平叛局面,此番又有破城之功。如此青年俊杰,当重赏,好好提拔!”

  “启禀陛下,南城中门的守军已被彻底控制,邺兵大部投降,余者向城中溃散。孙都指挥使已率军汇合燕兵,向节度衙门进攻而去!邺都诸门皆被石、木等物堵死,城门尚不可通达!”很快有负责通信传令的禁军小校前来禀报。www.xiumb.com

  “好!”刘知远几乎已沦为只会叫好的吃瓜群众了。

  神采飞扬地,对高行周吩咐道:“高卿,立刻安排后续部队杀入,以最快的速度清剿叛军,控制全城,尤其是诸衙署、库、馆!召集人手,将城下阻路的杂物清理干净!”

  “是!”高行周应了声,匆匆而去。慕容彦超坐不住,也跟着去帮忙。

  “邺都一下,去朕一块心病啊!”望着城头已然倒伏的“杜”旗,刘知远重重地吸了口气,如释重负一般,长叹道。

  大概是凉气吸得过猛,刘知远不由得剧烈咳嗽了几声,身形摇晃。刘承祐见状,赶忙上前扶住他,关切地问道:“您没事吧。”

  刘知远嘴上仍挂着笑容,摆了摆手:“没事。”

  嘴里这般说,却是无意再于塔楼上久待,让刘承祐监军,自己则在内侍的搀扶下,慢悠悠地下楼,还御帐去了。刘承祐从后边,望着刘知远的背影,神情木然,眼神很深邃,他方才分明感觉到,刘知远身体有些颤抖。

  看来......

  刘承祐很快收回了目光,不过注意到,苏逢吉也在看着刘知远的背影,为刘承祐一盯,心脏不由得一跳,迅速地挪开视线,四下顾望,指着元城,有点心虚地说:“也不知,谁能拿下杜重威的头颅,得享封侯之位。”

  刘承祐平静地看着苏逢吉,淡淡地说:“那就看谁,更幸运了!”

  城中,乱起之时,杜重威在府衙中,搂着美妾睡得正熟。昨日汉军的大动作,把他吓得够呛,尤其是汉军那些蛊惑军心的喊话,更让他神经紧绷到了极点,觉得谁看他的目光都异样得很。

  所幸,上天眷顾他,下了那场冻雨,导致昨夜,他都睡得比较安稳。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在汉军下一次发起进攻前,派人议降。

  在睡梦中被亲兵叫醒,杜重威还自发怒,得知战起,头脑都还有些不清醒:“汉军怎么可能攻城?”

  在他看来,昨日刚下雨,道路泥泞,城壁湿滑,汉军绝对不敢贸然发起进攻。待得知燕兵叛乱,迎汉军入城,杜重威直接一个激灵,起床忙不迭穿着衣服,嘴里大骂着燕兵贼子。

  派人去查看情况,一去不会,反而是周边的杀声越来越响亮了,尤其是打南边来。这下,杜重威彻底慌了,赶紧召集牙兵,严守节度衙门。邺都的节度衙门,实则就是座小城,足以依托拒敌。当然,杜重威的目的并不是借垒壁以顽抗,只是为了保护他的家人与财货,他太知道外兵破城之后是什怎样一副场景了。同时,派心腹出城,向刘知远投降,只求得保住性命与家产,为求保险,保证降意送达,派出了十几人......

  不过,杜重威显然选择投降的时机,太晚了。

  “你们想要干什么?”大堂上,杜重威与其家小聚在一块儿,又惊又怒地看着围上来的士卒,怒喝道:“还不快给本帅退下,把府衙给我守住!”

  两个领头的,一高一矮,都是杜重威平日里最信任的牙将。互相望了望,其中的高个儿冷冷地说道:“杜帅,朝廷大军已经破城了,弟兄们不想死!”

  明显从牙将眼中看出了杀意,杜重威心头一凉,有点惊慌地说:“我已派人献降!”

  闻言,那高个儿却是冷冷一笑:“单纯的投降,我们日后岂能好过。朝廷对杜帅悬赏甚重,我们更愿意借着杜帅头颅,以谋求个晋身之资!”

  说着,高个儿牙将拔出了腰间的刀,吓得杜重威连连后退了几步,伸出颤抖的手指着他:“你......你们焉敢如此?我一向视尔等为手足,竟然想杀我!你们这些忘恩负德,不忠不义东西!”

  “论恩德忠义,杜帅你,可没有资格说我们!”高个儿露出一个残忍的笑容,十分突然地蹿上两步,一刀捅入杜重威腹部,根本反应不过来。

  堂间,顿时一通惊叫,杜重威的子嗣妻妾,慌作一团。不过大堂早被牙兵围住,高个儿则不管,兴冲冲地割下杜重威的头颅,血腥残酷,却使得他更加兴奋。

  还没高兴几个呼吸,一把刀自后边捅穿的他的胸膛,剧痛之下,只听见一声冷笑:“这封侯的好处,还是由我来拿比较好!”

  矮个儿脸上露出了开怀的笑容,右手持着染血的刀,左手拎着杜重威的脑袋,扭头看着堂间杜重威的家小,目光一狠:“杀!”

  周边的牙兵很听话,举起刀就朝杜重威的儿子、女眷砍去,打算斩尽杀绝。

  四下奔走,只有一名年轻的美丽女子,站了出来,镇定地冲乱兵喊道:“你们不能杀我,我是朝廷统帅高行周的女儿!”

  这句话,还真吓住了这干牙兵,都看向矮个儿牙将。

  只见他眼珠子一转,提刀拎头朝高氏行了个礼,笑道:“高帅的女儿,自然不能杀。来人,给我请下去,好好保护。”

  高氏被带离大堂的时候,耳边又传来堂间凄惨的哀嚎声,默默地叹了口气......

  在原本的历史上,杜重威叛,前后持续的近半年,哪怕在刘知远亲征的情况下,仍旧没有拿下邺都。朝廷耗尽国库不说,汉军的伤亡还很大,最后,还是城中粮秣无以为继,杜重威出降,方才“体面”地结束了叛乱。

  那场叛乱,对于初生的汉朝来说,是一次重创。

  这一回,刘知远亲征的时间早了很多,朝廷的力量也更强大,准备也更充分,故三个月,便定其叛。即便如此,时间也拖得够长了。

  不过,杜重威倒是不走运,没能来得及投降,便被牙兵作乱反杀,还几乎被灭了满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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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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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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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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