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汉世祖起点>第209章 首级=赏钱
  榆林,夏州,黄羊平。

  不过半年的时间,这座曾一度繁荣的边陲小镇彻底换了模样,过去这个时节,正是谋生产、求温饱的关键时期,胡汉商民纷纷聚集,边市贸易旺盛无比。

  哪怕是上一年这个时候,黄羊平的气氛虽然受到李继迁叛乱影响,有所压抑,但还勉强维持着正常的秩序与生活状态。

  但如今,只剩下无尽的凄凉与萧索,放眼望去,满目疮痍,到处都是战争的痕迹,堕毁的土城墙,坍塌的房屋,焚毁的寮舍,以及随处可见的尸骨。

  丰州之战后,榆林官军在行营的统筹下,开始了对各路叛军的清剿工作,尤其是李、袁这两大叛军集团余寇。

  而黄羊平作为李继迁叛的大本营,哪怕只存在了两个多月,也属于重点消灭目标,尤其是,此地距离夏州城还那般靠近。结果是注定的,过程是残酷的,这座胡汉杂聚的边市镇甸,彻底毁于战火,领军的汉将王蒙,协同三千多杂胡骑兵,将整座市镇及周遭党项人屠戮一空,攻克这座叛贼集中营的同时,也拿着上万余首级回夏州请功。

  王蒙原本只是榆林都司下属的一名普通骑兵营指挥,当初王侁第一次调兵大举进剿李继迁时,还曾率兵进驻黄羊平做前哨。

  但人之际遇,实在无常,一年以前,他只是一个骑兵营将,一年之后,却成为了夏州马军指挥使,在夏州的军事系统中,都能排得上号了。当然,这一切也是王蒙用命拼出来的,也是他通过叛军及党项人的鲜血染红了他的前程。

  最关键的一战,毫无疑问的丰州之战,王蒙随军作战,率领麾下骑兵向李继迁部发起了不下七次的勐烈冲击,直至将之打垮,而他本人也身被大小创十余处,由此扬名。Χiυmъ.cοΜ

  战场上产生情谊,王蒙经潘罗支举荐,得入赵王刘昉之眼,而刘昉是素喜勇士的。即便王蒙与王侁有着比较亲密的关系,也没有受到牵连,反而在丰州之战后,被提拔为夏州马军指使,成为榆林大乱中趁势发展的一个典型。

  同样的,一年前还在黄羊平与王蒙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的原镇长张岩,因为参与叛乱,哪怕是被李继迁及野利党项裹挟的,下场也只能用凄惨来形容,全家被杀,头颅被拿去换钱,而下令动手的,也恰恰是王蒙这个“好兄弟”。

  用人头请功,这种相对原始的记功办法,在大汉军中已然逐渐淘汰掉了,军官自不必说,他们对战功的考评要求更高,也早就脱离了单纯的斩首成就。但即便是普通士卒,也有一套更完善的,以监军、左证相结合的记功办法。

  以往,除了震慑目标之外,汉军是很少采取斩首行动的,最近一次,还是当年田钦祚在安东屠杀东海女真土着,以尸体首筑京观,震慑诸夷。

  时隔多年,相似的一幕再度出现在榆林,并且更加直接,更加残酷,也更加理所当然。不论是汉军还是仆从杂胡军队,于他们而言,那些首级就是功劳与财富,行营早有明令,其文明确规定,一颗叛贼头颅一贯钱。

  这个价位对于官府而言不算高,但对下层的军士,尤其是那些仆从番兵而言,确实极具吸引力的。

  随着内铜开冶,外铜输入,大汉铜钱也越铸越多,汉钱比起过去是有不小贬值的,但一贯钱也是许多底层小民不吃不喝辛苦一月都未必能挣得到的。

  而对于榆林平叛的官军而言,这可是无本买卖,杀几个人,斩几颗头颅,能有多大困难?至多只是费些体力罢了。

  而朝廷在编官兵,平时有饷钱,作战有津贴,加上这斩首之功,参与一次行动,就意味着大笔收入的进项,积极性自然高昂。

  不得不说,大汉官军越来越职业化了,当然,也越来越向雇佣军发展了,即便刘皇帝过去的几十年始终在强调忠君爱国,以宣威郎进行洗脑,有一定效果,但终究比不上金钱利益的诱惑更加直观。

  再者,为何要忠君,那是为了得到职位的提拔、社会地位的提升、财富的增长。为何要爱国,因为帝国能够保障他们的既得利益。抛开这一切,忠君爱国也就无从谈起,当然,理想还是很重要的,只是与利益比起起来,终究苍白了些。

  相比于待遇良好的汉军,那些番兵积极性则更高了,在西北这片地域,贫穷还是普遍的,尤其是那些杂胡人,更是穷惯了,给点钱就能卖命。

  同时,他们还有另外一层的顾虑,那就是生存的压力,党项人叛乱,对他们的影响可是不小,在朝廷庞大的压力下,他们若是不想被打为叛贼被消灭,那就只能通过叛贼的尸首来保护自己了。

  尤其当行营拿出赤裸裸的利益诱惑时,个中抉择就更好做了,于是,开春以来,发生在榆林的一系列杀戮,于党项人是不人道,于榆林行营统率下的平叛官兵而言,每挥一次刀,就是一贯钱的收入......

  而杀戮的对象,毫无疑问,是那些造反叛乱,与朝廷为敌的胡汉逆贼,这些人本就该杀,只是榆林混乱无比,如何甄别是一个困难。

  行营没有一个明确的指示,下边行动却放得很开,一开始还盯着叛匪,后来就有聪明人盯着所有党项人。

  到最后,则演变成,不论男女老少,尽数斩杀,这个头,还是灵州杂胡白马胡起的。在找不到“叛军主力”之后,白马胡积极开动他们不大灵光的脑筋,把主意打到了那些有“从贼之嫌”党项部民身上,尤其他们屠灭一个部落,连老弱妇孺的首级也换得了等量的赏钱后,潘多拉的魔盒也就彻底打开了,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在遍布榆林全境的大厮杀中,有人是为了功劳,有人是为了赏钱。当然,还有更多人是为了生存,而这部分人之中,绝大多数,需要以命相搏。

  迫于榆林混乱难已的态势,以及官军、番兵挥舞的屠刀,境内的党项人也没有坐以待毙、引颈受戮。其中有反抗的,反抗的结果是死,顶多临死反扑,给官军造成一点伤亡。

  也有选择逃亡的,迁移是这些保持着游牧习性的党项人的本能,然而榆林虽大,可供生存的地方就那么些,而榆林全境早已为官军所封死,想要出逃的,要么半路被截杀,要么在受阻于官军的封锁线,最终还是成为“赏钱”。

  对大部分榆林党项来说,过去的几个月,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逃无可逃,当然,不是完全没有幸存者,世上总是少不了幸运者。

  有的冲破重重阻碍,遁入陕北高原,藏入深山,有的则一股脑闯入沙漠,若是能寻得一处绿洲,还有活命的希望。

  但这些,终究只是少数。

  在榆林造成的死亡,除了杀戮,还有饿死,病亡,事实上,在过去的那个寒冬,就已经有数以万计的当地胡汉人等死在冰天雪地之中。

  到开春之后,所有的生产活动都被坏废止,也没有那个空间,饥饿与死亡仍旧是主题,官府官军也都秉持着,不遗一米一粟一面与叛军的态度。

  即便如此,对死掉的榆林人,平叛的官兵也没有放过,只要还能看的,脑袋都被割下来,拿去请赏换钱。或许对那些死难的人来讲,比较幸运的是这等时候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比起活着遭的罪,要轻得多。

  以首级换钱这条建议,是夏州知府上官正提出来的,此人也不是个善人,是个喝人血的肉食阶级,但并不否认其才干,当年,他还随王全斌南征大理。得益于在榆林叛乱期间的出色表现,对上官正提拔的讨论已经在吏部展开了。

  上官正的提议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当然,主要是刘皇帝的认可。朝廷同意了,榆林行营内部哪怕有些异议,也只能全力推行,这等时候,谁也不敢以身涉险,再视朝廷诏令为儿戏。

  为此,刘皇帝还让财政司专门拨款一百万贯,专款专用,用刘皇帝的话来说,用区区一百万贯钱,买整个榆林“叛贼”,买榆林乃至西北百年太平,怎么算都值得。

  当然,那些被拿去换赏钱的首级中,也不全是党项人,还有汉人,当这事实性的“清洗运动”进入到高潮之时,是病态的,是不分敌我的。

  一开始官府还要查验一下,到后来,各州衙干脆开辟“人头坑”,并派人拿着赏钱等着,有人提着斩获“叛军”的首级往坑里一抛,便按数量发放赏钱。

  总的来说,汉民在这场榆林大动乱中,是要幸运些的,当然也仅仅是与党项人相比,尤其是那些提前逃离,又或者早早地涌向城镇,向官府寻求庇护的人,他们虽然也有不少损伤,但大部分能够勉强生存下来。

  但是,不是所有汉民都这么聪明,也有这样那样的运气,同时汉人之中也有败类,也有受袁恪等贼首蛊惑的愚民蠢夫,而这些人,虽披着汉皮,但下场同样凄惨,大多数人也都成为了时代下的渣滓,被斩下头颅去换赏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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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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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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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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