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我抢了朱重八饭碗>第二十三章 擂鼓冲杀
  凉亭中元军幕僚微鞠着身子站在也先提身后,他们中仅有几个人是正统蒙古人,其余的大都是汉人。

  瞅着眼前的战局,看见赵城县外涌出来的起义军,这些人面带微笑,其中一人上前,朝也先提抱拳道:“大人,这些蚁民简直是飞蛾扑火!瞧他们这出城阵势,连最起码的军阵都摆不出来,这霍州之乱,估计半个月就能平定!”

  “那是!胡不花你也不看看是谁带兵出征的?我们大人乃是名将之后,大人亲自出马,岂有平定不了乱军的道理!”

  另一个汉人幕僚凑上前来,朝也先提奉承道。

  “有大人出马,哪里需要半个月?就十天!十天我们就可以班师回朝了!”

  “呸!哪需要十天?今天我们就能攻下赵城县,明天再收拾周边几个县,后天就能回大都!”

  其余人都不是傻子,现在正是溜须拍马的时候,一个个殷勤得很。

  也先提不是一个无知愚蠢的人,虽然他骨子里有蒙古人天生的傲慢,但并不代表他是个会被奉承话冲昏头脑。

  “行了!你这胡汝文,明明是个汉人,却要改名叫胡不花,老夫都替你害臊。大家都是文人,但你这骨头也太软了点吧?还有你们几个,老夫养着你们不是让你们歌功颂德,也不指望你们真能出几个好点子,但至少别整天瞎吹捧!老夫即使再有本事,率领手下这些勇士,也需要大半个月才能走完一圈霍州?”www.xiumb.com

  也先提站起身来,朝手下亲兵一挥手,亲兵立马双手将缰绳奉了上来。

  “你们几个也跟上吧!放心,老夫亲自上去督战,这里离战场又远着,伤不到你们几个!”

  许是被这些幕僚的奉承恶心到,也先提决定自己上场看看乱军的战力。

  凉亭中幕僚文人们一个个抱拳过头顶,躬身拜贺道:“大人出马,必定所向披靡!”

  然而他们心中又不由地冷笑,这也先提说到底还是膨胀了。

  也先提哪里是把他们当真正的幕僚来对待啊?不过是像文人雅士养歌姬一样,养着他们这些读书人,为他增添声望而已。

  这些人骑着马和也先提在亲兵的保护下,朝自家军阵靠近。

  在距离汉人步军不远处,也先提命令所有人停下,亲兵们拉出来几俩特制的战车,迅速地拼合在一起,组成一个有模有样的高台。

  他们这位置刚好,既不会影响前方士兵的行动,又能及时将命令发出去调整战斗方案,还能让所有士兵看见。

  也先提和身后的幕僚们跳下马,登上这特制的高台,又命人在高台上插起旗帜,一个威风凛凛的指挥台就这样形成了。

  “军旗挂起来了!”

  “杀!”

  “杀!”

  这面旗帜就是进攻的信号,鞑子士兵们回头看见了旗帜,原本激昂的呐喊声变得愈加疯狂,一个个朝前冲去。

  起义军这边在吴老二等人的带领,冲出城门直接朝罗刹鬼兵杀了过来。

  他们看见这些鬼兵,的确如自家皇帝君上所言,在阳光有影子,见了血也会受伤,砍了脑袋也会死,心中的惊慌一下少了许多。

  但双方的战斗力差距实在太明显了,他们是连盔甲都没穿齐的起义军,而对方是人高马大、披着半身铁甲的元廷正规军,差别太大了。

  “林普胜!”

  彭莹玉和王鼎同时喊道,两人再次对视一眼,王鼎选择退让。

  彭玉继续命令道:“你带人往中路冲!”

  “好!”

  林普胜抽出双刀,一边朝队列外走,一边大声喊道:“兄弟们跟着我上!”

  他一马当先冲在最前头,直接朝罗刹鬼兵中杀去。

  迎接他的是二十来个罗刹兵小队,领头那人正是之前给弗利西斯收尸的披甲骑士。除他骑马以外,其余罗刹兵都是举着长枪和盾牌,一步步往前推进。

  两个骑马的人迅速碰上,披甲骑士用流利的汉语嘲讽道:“兀那贼子,无耻至极,竟然放暗箭害我兄弟性命,今日耶耶我就为兄弟报仇!”

  “长毛畜生,休要多嘴!有本事就来取你赵耶耶的项上人头!”

  林普胜和披甲骑士一碰即过,后头笑骂道。

  披甲骑士大怒,调转马头,吼道:“找死!”

  两人成了两军最先接触的地方,其余人下意识落后几步,坐等两人互分胜负。

  王鼎觉得自己情绪有问题,他感觉自己的血液都在沸腾,这种现象像极了前世观看足球赛时的模样,只是那时他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他不得不控制自己的情绪。

  但现在他不用控制,也不想控制。

  “给朕擂鼓!”

  赵城县城墙上有一面破旧的鼓,本来是用来发号进退军令,但起义军中哪有人懂这个,全都听号令行事。

  王鼎让人擂鼓,无非是为了给底下士兵鼓舞士气。见手下的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全都一脸茫然,王鼎只好自己站在擂鼓的地方,拿起两个杆锤。

  “咚!”

  一声。

  “咚!咚!”

  两声。

  “咚!咚!咚咚咚!咚!”

  鼓声瞬间传遍整个战场,所有人都望向王鼎这个方向。

  林普胜也不例外,他远远地看见那个黄色背影,那是自家皇帝君上!

  “杀!”

  起义军中爆发出排山倒海的呐喊声。

  “君上在给咱们擂鼓!”

  “杀鞑子!”

  林普胜嘶吼着朝披甲骑士冲了过去,对面的罗刹人名为安德烈,见此情景不惧反笑。

  无数次战场经历告诉他,唯有冷静的人才能活到最后。

  安德烈的长枪垂到马身齐平的地方,身躯前倾,双脚紧紧夹着马鞍,枪尾轻轻一点,身下坐骑嘶叫着往前冲去。

  两人相撞,所有人都下意识屏住呼吸,下一刻,只见林普胜倏地从马背上掉了下来。

  王鼎也看见这一幕,手中的动作下意识一滞。

  元军那边爆发出喝彩声,起义军这边的士气明显降到谷底。

  “你们看!赵将军还没倒下!”

  有人大声叫唤道,王鼎抬头,只见林普胜在无数双期盼的眼睛中,慢慢站了起来。

  他没有去管自己的坐骑,直接奔跑着朝披甲骑士冲了过去。

  在所有人眼中,林普胜像是输光的赌徒,进行最后一次自杀式冲杀!

  安德烈刚转了个小弯,看见冲过来的林普胜,大笑道:“找死!”

  策马奔腾,朝着林普胜杀来,两人进行最后一轮冲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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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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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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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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