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波奉承他毫不客气地收下了,他有这样的底气,去完成这个誓言!
“不就是一神带群坑吗?老子就不信邪,这辈子还不能混出个鸟样!即使不能和老朱争个皇帝当当,也得混个草头王啊!”
难道诸天神佛是送自己来这当炮灰的,王鼎坚决不信。
登基仪式完了当然就是分封了,太平村出来的李大虎诸鹿山樊二等人,自然是多了一些口头奖励,什么忠君爱国,肝胆相照,患难见真情,是国之栋梁,是大圣的脊柱……
反正不要钱,要钱也给不起!怎么煽情怎么来,怎么厉害怎么夸!
正常这时候应该被王鼎一番瞎胡吹搞得面红耳赤,可这帮家伙反倒是像喝了几百年的美酒一样,陶醉的不要不要的!太没脸没皮了!
至于攻略有穷寨,王鼎他老娘已经不知不觉夺下了后勤这块,政治军事方面当然只能靠王鼎自己了。
正襟危坐,王鼎摸着屁股下的虎皮,心里坏主意一个一个往外冒。
范老头拿着一张王鼎写的鬼画符圣旨开始册封:“吴虞山上前听封!”
吴老二一改之前的不在乎,出列抱拳道:“臣在!”
“念吴爱卿救驾有功,特令敕封为定南国公!”
“谢主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吴老二一脸光荣至极,光宗耀祖……
王鼎看着自家丈人的模样,突然觉得脸上臊地很。
这是回家要跪搓衣板的节奏啊!
“林野明上前听封!”
“臣在!”
“特封汝为前锋大将军,兵马大元帅。”
林野明惊讶地抬起头,虽说他自己也知道这册封有些过于玩笑,但直接给自己来个前锋大将军兵马大元帅,这个时代的人,是个人脸色都要白上三分。
王鼎心中得意,整个有穷寨也就你林野明看不透,双刀?白莲教?林普胜?真当我没看过电视剧?没听过说书的?
“臣……得令!”
“周不疑、王兴听封!”
……
一整通分封下来,原本满头疑惑地林野明琢磨出味来,这些分封听起来各种牛逼,各种高大上,但其实都是纸上画饼。
比如说,封个吏部尚书的周怀疑,这是有穷寨以前看守库房,管钱粮的先生。
现在变成大丞相范崇亚的手下,换句话说在不知不觉中多了个上司,以后这钱粮的事就变成范老头来管了。
还有有穷寨日常巡逻队,现在叫守备军,以往是他林野明在管,现在归了金乌大将军樊二。他自己成了兵马大元帅,除非打仗时才有统兵权,平日里一个人都调不动。
虽说现在还只是螺蛳壳里做道场,图个热闹新鲜,没几个人真当回事,但林野明已经看到坐在上面那个毛头小孩的心腕和野心了。xǐυmь.℃òm
“不过是无意识地给他提供了一个吞并有穷寨的机会,这个傀偶小皇帝就敏锐地把握住,还真毫不客气地吞下,连骨头都不吐,果然不愧是王老三的种!”
王鼎如果知道林野明心中想法,一定会爆粗口,去你大爷的阴谋论!
他还真没林野明这个神棍想得那么复杂,纯粹是想恶心一下他们。这些人不是想要当开国功臣吗?行啊,给你们!你们就以为开国功臣那么好当?真以为自己一个土匪子玩得转庙堂的尔虞我诈?
分封完毕,众人无论如何喜乐,都跪下身子,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大王,大王,有急报!”
正当所有人为王鼎歌功颂德、奉承拍马时,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跑了进来,神色慌张,还被门槛绊倒,连滚带爬地跪在吴老二跟前。
王鼎眉头不着痕迹地挑了挑。
吴老二须发狂张,大手推开众人,叱喝道:“朱小二,什么急报?也不看看现在什么时候,没点规矩,都吓成什么熊样?站起来给老子说清楚!不然老子扒了你的皮!”
朱小二也不管自家大王怎么呵斥,抬起头指着外面,颤巍巍地说道:“大王,官兵……官兵攻来了!他们,他们把寨子围住啦!看门的老周还没来得及敲警钟,就被一箭射死了!”
“什么?”
吴老二声若雷霆,震得王鼎耳边嗡嗡。
元兵来了?这么快?不科学呀!
王鼎反应过来眼珠子都快掉地上,按照他推测,这黑风岭易守难攻,特别是到了冬天,对于进攻的元兵而言,更是难上加难。
一方面是地形不熟悉,一方面是气候不适应,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占优势,还来进攻有穷寨?这不是找死吗?
要说害怕,王鼎心中倒是有些,但倒还不至于绝望。
早在几天前,他就摸清楚这有穷寨,或者现在要说是自家这大圣王朝的军事力量。
雄兵百万,粮草千顷,铁甲坚固……
那是不可能的,所谓雄兵,也就是说有穷寨里能拿起兵器出去干架的也就百来号人,加上太平村过来的,撑死不到两百人。
至于粮草,有穷寨都是过一日子算一天,算上库房里和每家每户自己囤的食物,顶多撑到明年开春。
铁甲?莫要开玩笑了,最好的也就吴老二林野明这样,关键部位几块破铜烂铁遮遮掩掩,要是能配上大刀木盾,就已经算是装备精良了,最差的就是裹着一身破烂衣裳,拿着一根木棒冲锋陷阵了。
要知道元朝这个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到了末年可是奇葩事情不断,各种让人苦笑不得的政策一个接一个地出台。
其中有一项禁铁令,明文规定百姓不得私自铸铁,私自拥有铁器,几十家人共用一把菜刀那是正常的,而且这菜刀名义上还是属于租借的。
像王鼎这样的泥腿子造反,整个太平村铁器加起来也不过几把菜刀。
这有穷寨土匪窝也好不得哪去,算上林野明的双刀,也就是十来把铁器。所以,兵器方面就是个坑,一个巨坑!
但是,凡事都有个但是,有穷寨这里坑,并不意味着元兵哪里就好到哪里去。
根据以往几次官府剿匪的经历,在赵城县的元兵中,能打能跑得也就十来个蒙古骑兵。而身处黑风岭,骑兵就是个棒槌,罗圈腿你还想攀山越岭?罗圈腿还想跑得过山里面讨生活的穷苦山民?
不把他们甩得两三个山头,都对不起身为山里人这个身份。
真正要注意的是元兵中的汉人,这些人大都是世代生活在赵城县的百姓,现在给官府当狗腿子,杀起自家人来,可不比蒙古鞑子来得凶。
可能是这些狗奴才近些年来不讨主人欢喜,干着出工不出力的活,越发不给力,这也就导致黑风岭的山寨没了官府的约束,越做越大,最终形成结盟共同抵抗元兵的局面。
“放狼烟!”
吴老二不假思索地吩咐手下,对待元兵他也有了些经验,第一件事就是通知黑风岭里的其它山贼。
虽说大家平日里黑吃黑,你坑我我坑你的事没少干,但在官府来时,都是汉人,总要有个相互照应。
也不求他们出手救援,但只要在一旁观望,多多少少能牵制住一些元兵。
“各位兄弟,拿起你们的兵器,这是我大圣的第一场大战,都随老子去会会这狗娘养的官兵!走!”
吴老二做的第二件事就是长臂一挥,准备带着所有人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去干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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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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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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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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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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