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怎么吃这只兔子?他想到了钻木取火,干枯的草木取之不尽,他找来枯树和柔软草屑,很快浓烟密布,兔子直接放上去烤。
没有佐料兔子肉,味道能淡出水来,填饱肚子后,把火掩埋。
王谦捡起石头练习,以树做为目标,他要把投石练到能够击杀敌人。
起初石头只能击碎树皮,随着王谦不断练习,树木震动后出现凹坑,日复一日,饿了就吃兔子肉,渴了就喝露水。
三个月后,石头击中树木,不再震动,而是击穿而过,犹如是石头钻洞一般。
“我成功了。”王谦兴奋大叫。
这么久,没有追兵,他们放弃了,或者以为我死了吧!王谦心想,应该去城里看看,最好搞一副地图,离开牛王府控制的地盘。
王谦脱掉身上的盔甲,穿着盔甲必须会引起注意。金翅闪现,他瞬间消失在原地。
王谦走了,却留下一片狼藉,大大小小的树木千疮百孔。
霍金带着一对人马看到这一幕,微微震惊道:“瞧瞧看,那小子做了什么。”
“霍金大人,我们好像来晚了。”一个五级长官讥讽道。
霍金哼了一声,说道:“之前,我们只是把他当做普通人了,看来轻视了敌人。”
按照普通人搜索,自然是有一定范围,当他们耗费三个月时间,发现没有王谦的踪迹后,才意识到必须扩大搜寻范围。
只是他们来的却是有点晚了,王谦利用这段时间,练出了投石绝技。
“相信他没有走远,我们快点去追!”霍金命令道。
黑翅浮现,如同一群小鸟腾空而起,向着王谦飞去的方向追去。
王谦速度惊人,远远看到一片城池,他缓缓落地,金翅也消失不见。为了不引起注意,他要徒步前往。
王谦没有行李,显得很是突兀,他找到一颗柳树,编织了箩筐,摘了一些不知名野菜放到筐里,像是挖野菜充饥的穷人,只是不知道这格利泽大陆的人,吃不吃野菜?
路上偶尔有马车路过,但马车都是四个轮子的,这要比古代二个轮子的省力,或者说先进,王谦感慨。
又一个马车路过时,王谦恭敬问道:“兄台,前面是什么城?”
马夫看了眼王谦,和他背后的野菜,道:“瑞姆斯坦城。”说完,他鞭子一扬抽打马匹上,“驾……”高头大马吃痛,奋蹄而奔。
王谦想了解更多,只是马车已经走远。这里的人似乎并不热情,也不算白问,起码知道了前面是瑞姆斯坦城。
到了城门口,王谦看到很多人蹲坐城墙脚下像乞讨者一般,他大摇大摆想要进城,城卫伸手拦住他,道:“十个金币。”
要钱?
王谦摸了摸身上,他好像没有金币。
城卫看到他的窘迫,喝道:“没钱?进什么城?滚滚……”
王谦没想到自己和城脚下的人一样是乞讨者。他无奈走一旁的空地,摘下箩筐,刚准备坐下,却又遭到了驱赶。
“兄台,这是我的位置。”一个中年人站在他身旁,冷笑道。
旁边的一个老人,蔑视道:“没错,是他的位置,我可以作证。”
在一个陌生的世界,王谦不想生事端,只好拿起箩筐,走到最靠后最边缘墙脚坐下。他准备先休息下,等天黑后,再进城。
“那帮家伙就是欺人太甚!”旁边的一个小生愤愤不平道。
王谦看向小生,开口道:“兄台,认识他们?”
小生点头,低声道:“城外恶霸,不提也罢。”
王谦闭口不语,靠在城墙边上,他要等天黑,至于别人的事,他无心过问。
斯坦城是一个小型城池,地处偏僻,城外混乱不堪。
没等天黑,城里冲出十几个大汉,为首的是一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随从称他为牛少爷。
牛山刚站定,就被城外人群团团围住,跟从立刻上前警戒。牛山打量着似水冒的人群道:“上山打猎。”
听到打猎,人群一下散开。牛山冷笑,老子出高价,就不信没人去。“事成之后,一百金币。”他报出一个很高的价格。
“我去。”王谦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一步上前。
牛山眼睛一亮,说道:“就你了。”说完,他扭头就走。
众目睽睽之下,王谦被带进城里。人群传来,不知死活的话语,但王谦听不到了。
城里繁荣的景象,与城外荒漠行成了鲜明的对比。
队伍浩浩荡荡向喜相逢酒楼走去,这时,酒楼外一男一女正在等候。ωωω.χΙυΜЬ.Cǒm
一个青年见状,立刻抱拳道:“牛兄,你可来了。”
牛山抱拳含笑道:“李兄,郭仙子,久等了。”
郭少丽看了眼牛山身后的队伍,秀眉微蹙,不过也没说什么。
“牛兄,我们去打猎,你带着这多人,恐怕把小兽都吓跑了吧。”李波见郭仙子不悦,说道。
“李兄,这次我们准备充裕,定能收获不少,不多带人,谁背小兽回来。”牛山说完,他率先向北门走去。李波和郭仙子立刻跟上。
不管牛山打的什么主意,只要有机会,还是趁机逃跑的好,王谦心想。
北门又被称为兽门,这里通向不归山。所谓不归,是指山中野兽众多,凶猛无比,常年进城吃人。
两坐高耸入云的石山,中间有一道峡谷,这里巡逻的士兵有千人之多。
王谦望着鬼斧神工的大山,他想,如果一块石头从天而降,他一定会砸成肉饼。就在他想入非非时,一道冷冽的目光突然向他望来,王谦看似镇定自诺,心中却在发慌。
好在守卫头领扫了他一眼后,又和牛山寒暄。
“牛少爷,这是要进山?”
“打猎去。”牛山解释了一句。
守卫头领道:“平日多素雅食,牛少爷回来送我只野兽如何。”
牛山哈哈大笑:“好说,好说。”
守卫头领,做了个请的姿势,牛山带着打猎队伍,便走进不归山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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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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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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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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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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