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信风水,算命的告诉他这个孩子不详,果真在他出生后,事业和运气接连受着打击,就连妻子的身子也渐渐不好了起来。
最主要的是,他父亲觉得封恪这孩子,小时候挺阴沉的。
这种阴沉,在家里顶多不受待见,学校也有些人不喜欢他。
“你去喊封恪吧。”
“不,还是你去吧,老师要你去的。”
那个被叫到的人十分不情愿的来到教室的最后一排,用脚踢了踢封恪的桌子:“喂,老师喊你去办公室!”Χiυmъ.cοΜ
封恪感受到桌子震动,从手臂里抬起头来,紧接着飞来的本子砸在了他的脑袋上,划下来的瞬间,皮肤和本子边缘角碰到他的皮肤,疼痛瞬间传来。
那些个男生笑了几声,扔本子的非但不觉得抱歉,还像躲瘟疫似的将碰过他本子的手擦在别人的衣服上,然后哄闹的笑走。
班里男同学喜欢在教室打篮球,每每用球砸到他,非但不会道歉,球反而也会像脏东西一样被传来传去。
封恪只会紧紧抓着本子,将头埋在胳膊下,埋的更低。
起初,他就是瘟疫,大家都避着他,直到有一个孩子——
“大家干嘛这么怕封恪,凭什么我们要避开他,你们看我的!”
他拿起封恪的作业本踩在了地上,接着,连踩了几脚:“我们不应该怕他,他这种能克死人的小孩,咱们应该替正义消灭他!”
封恪也懒得反抗,更重要的是,他不是那么在意这些东西,但即便他不在意,老天也注定有派来了帮他的人。
那天,一个女孩就那么挡在了他面前,犹如保护神一般。
“是不是你把他的作业本丢到了地上?”
“不是我。”
女孩儿挑挑眉:“不承认也没关系,我爸爸是这个学校的校董,调监控就是我一句话的事。”
男孩凝滞了,在他还没说话的时候,女孩儿哼笑一声,拿出手机便要给自己爸爸打电话:“我听说你要去参加团员竞选啊,光成绩好有什么用,你这样子,配的起你胸口那个小徽章吗?嗯?”
男孩吓坏了,看着一脸高傲,家境好成绩又好的女孩儿,心里既不服又不敢说什么。
在电话拨出去的那瞬间,几乎是猛的抢过:“行了,我答应你以后不欺负他行了吧!”
女孩儿满意一笑,用高傲的眼神环顾四周,班里的其他人或许会因为有些人跟封恪玩而变得一起排斥,但是‘莺神’她、他们可不敢。女孩儿太强势了。
“以后谁再敢欺负他,我有的是办法惩治你们,等着瞧吧!”
十一二岁的孩子们面面相觑,最终什么也没说出口。
而封恪只是淡淡的站在女孩儿身后,捡起地上被踩烂的本子,回头就走。
“喂,我帮了你,你一句谢谢都不说吗?”
那天夕阳特别美好,女孩儿就站在光明处,看着正好站在阴处的封恪。
可是封恪脚步只是停了停,一言不发的便走了,女孩儿气不过,追上去,在他身边叨叨:“有人欺负你,你就得反抗,否则他们会更加肆无忌惮!”
封恪还是一言不发,垂下眼睛看着自己怀里的作业本和时常抱着的那本书,冷白皮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显白光。
男孩真是好看的刺眼——女孩儿看呆了。
可是男孩很冷,没什么话跟她说,她便抢过男人的书。
《白夜》。
女孩儿皱眉:“《白夜》你是不是买了盗版?后面少了一个‘行’字!”
封恪却嗤了声,这是女孩儿第一次看到他笑,虽然还未长开,但是好看极了,他根本没有回女人的话,而是抢过那本被说做是盗版的书,一个人默默走了。
自那之后,女孩儿便成了唯一一个能接近封恪的人。
后来,她才知道,封恪看的那本白夜,是一本难懂枯燥的罗斯国文学,她为了跟封恪打交道,试图去了解陀思妥耶夫斯基,可是里边的文字她一点都看不懂,她还是只读得懂脍炙人口的言情。她的《罪与罚》,是一本落了灰也没有翻到第五页的书。
之后她为封恪打架,为他出头,保护他,粘着他,起初封恪还很排斥她,但在她坚持不懈的粘人和保护下,女孩儿便成了唯一一个能接近封恪的人。
班里的其他人或许会因为有些人跟封恪玩而变得一起排斥,但是‘莺神’他们可不敢。女孩儿太厉害也太强势了。
之后,两人一起考上了高中,她有时会强制的拉着他去参加一些社交活动,封恪也变得越来越外向,追捧者自然也越来越多,两人逐渐变成了‘强强组合’,是学校里颇有人气的一对情侣。
“又有个女生给你递情书了,这次更夸张,还是个小姑娘。”
夕阳下,女孩儿靠在封恪肩上,扬了扬手中的情书,“还挺张狂,说一定长大了一定能睡到你,要向我宣战。”
封恪笑了,挑了挑女孩儿:“小孩的醋你也吃。”
女孩儿笑了声,一脸霸道:“小孩也不行,你只能是我的。”
封恪眼角微挑:“我就是你的。”
两人在夕阳下,有了彼此的初吻。
那年,封恪十八岁。
封恪和女孩儿背靠背靠在那儿,在浓情蜜意后,便开始畅谈未来,“封恪,我想出国留学,我爸爸说了,要送我出国留学,去隐国,你跟我一起吧!”
封恪听罢,眼里出现了一丝,他的弟弟从小被送去了隐国,而他却只能在国内待着,以前有人跟他说,父亲是为了培养继承人才如此,后来他发现并不是的,父亲只是不想让他过好日子。
看封恪沉默了,女孩儿便知道,她可能是时候跟封恪分开了。
女孩留学的前一天晚上,跟封恪畅聊了一个晚上——
“你一定要等我,等我学成归来,你就娶我。”
月色下,他看着女孩姣好的容颜,做出了自己郑重的承诺。
那是最美的初恋,也是最容易破碎的虚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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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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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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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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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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