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一直到隔天下午,兰岚都是在床上度过的。
即便是热恋期,她和梁与风也没有过过这样纵欲的日子。
下午洗完澡,兰岚腿软得开车踩油门都不利索,梁与风大抵也是知道自己做得过分了,便开了她的车将她送去了公寓。
路上,兰岚同他说,“等下你就开我的车回去吧,我这里不好打车。”
梁与风“嗯”,“你回来之前,我给你开过来。”
梁与风随兰岚一同回了公寓,他也不是客人,兰岚便没有招待他,行李还没收拾,她拿着了个大箱子,便开始往里头装东西。
因为去的北欧,天气冷,她带的都是厚衣服,一个行李箱要装下来,略显困难,因此又拿了第二个。
很久没有出去旅行过了,忽然要收东西,兰岚竟不知如何上手,当她打开柜子发呆的时候,梁与风已经将她仅有的两件冲锋衣放到了箱子里。
那冲锋衣是她公司某次组织爬山活动时发的,虽是和知名品牌联名的,但太丑了,兰岚的品位,是不会穿这种衣服的,“你放这个干嘛?”
“那边冷,穿这个好点。”梁与风说,“外套有这两件就够了,再带几件毛衣。”
他又去看柜子,兰岚哪有什么厚的毛衣,她基本上都是修身款的线衫,梁与风也知道她是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人,“要不要出去买几件?”
“不要!”兰岚怕了梁与风了,恋爱时她同他出去逛过街,对他的审美与品味已经有了深刻认识,“穿这个就行,冲锋衣套外面就不冷了。”
梁与风“噢”,又去看她的腿,兰岚没什么裤子,平素都是裙子配丝袜,偶尔穿穿西装裤,柜子里的运动裤,是做瑜伽时穿的,很薄。
“你有保暖秋裤么?”梁与风问。
“你在说什么?”兰岚的嫌弃溢于言表,秋裤已经很挑战她的审美了,他居然还说保暖秋裤,“你觉得我会允许这种东西出现在我家么?”
“那边冷,你不穿会老寒腿,”梁与风振振有词,“三十了,不能跟小姑娘比。”
“……你会不会说话啊!”兰岚忍不住去捶他,这张嘴真是几年如一日地不讨喜,“女人三十一枝花,谢谢。”
梁与风倒未曾反驳这话,他的重点也不在这里,“你先收,我去附近商场给你买。”
不给兰岚拒绝的机会,梁与风转瞬便走了。
兰岚说不出话,她对梁与风的品位……不抱任何希望。
收之前,兰岚去查了一下几个国家的气温,的确温度很低,南江最冷的时候,都比那边的最高温要暖和,如此一看,她平时穿的衣服,到那边的确没有发挥的余地。
兰岚将自己平时很少穿的一件长款羽绒服也找了出来,瑜伽裤也一并叠在了一起,她是不会穿秋裤的,宁愿穿被子一样的羽绒服,把全身都裹住。
梁与风去了一个小时,回来时,带回了大包小包,有羽绒服,还有加绒的瑜伽裤,至于保暖秋裤……他买了四条。Χiυmъ.cοΜ
兰岚看着那几条黑色的保暖裤,心情无比复杂,她是不是应当感谢一下梁与风没给她买奇怪的颜色?
除却秋裤外,瑜伽裤和羽绒服,兰岚还是比较满意的,羽绒服是白色的,款式很简洁,没有多余的装饰,瑜伽裤的话,是她总穿的那个牌子,也是很常见的颜色。
“你的审美好像提高了一些。”兰岚难得向梁与风发出了赞美,“保暖秋裤除外。”
梁与风继续同兰岚收着行李,兰岚宁死不屈,无论如何都不肯将秋裤放进箱子里,梁与风只好趁她不注意时,将秋裤卷起来,放到了行李箱的拉链隔层内。
彼时,箱子已经完全收拾好了,兰岚应当是发现不了的。
兰岚的确是不曾发现,直到她在冰岛时,冻得瑟瑟发抖,双腿打颤的时候,终于意识到了保暖秋裤的重要性。
雷克雅未克一天白昼时间只有几个小时,来时,天气也不怎么好,阴冷又潮湿,兰岚回到酒店,便开始瑟瑟发抖,忽然怀念起了梁与风给她买的秋裤。
本是想去商场买的,但保暖秋裤这东西,似乎是国人的专属,而冰岛并不是个商业发达的地方……
兰岚只好在行李箱里翻找,准备叠穿几条裤子。
这一翻,便翻到了隔层里的四条保暖秋裤,她仿佛看到了希望,不仅自己穿上了,还给余然分享了一条,余然穿上后,不住称赞着,“这秋裤真暖和,你在哪里买的,比我之前买的几个牌子暖和多了。”
“我朋友买的,我给你问问。”
晚饭时,兰岚给梁与风发了一条穿秋裤的照片,【谢了。】
梁与风:【挺好看的。】
看得出来他在努力夸人了,但兰岚却笑不出来,它暖和,但掩盖不了它丑。
兰岚:【你什么时候塞进去的?】
梁与风:【趁你不注意。】
兰岚:【幸好没注意,不然今天就冻死了。】
梁与风:【明天多穿点,看极光的地方都很冷,风很大。】
兰岚:【嗯,对了,秋裤什么牌子,我妈说保暖效果挺好的。】
梁与风说了个牌子的名字,兰岚记了下来,便不再打扰他了,这时,他应当在公司准备工作了。
有了保暖秋裤傍身,隔天的旅行没有那么难熬了,冰岛境内公共交通并不发达,兰岚选择了租车的方式游玩,他们一家三口轮流开车,开到了瀑布这边,等候着极光。
如梁与风所说,远离城市的景观处,风是很大的,温度也不如市区高,而附近居然还有游客在搭帐篷,或是直接开房车过来,看样子,是要在这边过夜的。
兰岚有很久没有接触过自然景观了,她平素各地飞着出差,几乎也都是在城市里,去的都是各个国家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住在五星级酒店内,俯瞰城市繁华的夜景,和站在瀑布前等候极光,是全然不同的心境。
山和水能让人平静下来,的确如此,听着瀑布的声音,还有周遭的风声,她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宁。
余然与兰仲拿了坐垫出来,三人坐了下来,聊起了天,这份温情,令她暂时忘记了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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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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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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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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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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