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与风此时要感谢自己的记忆力,当年他在社团恰好也练过《假行僧》这首歌,时隔多年,旋律已经刻在了脑子里,轻易便上了手,前奏结束,他便吟唱了起来。琇書蛧
兰岚在一旁看着弹贝斯唱歌的男人,所有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了过去。
穿着西装弹贝斯,显得他更加性感了,再有这把好嗓音作陪,他浑身都散发着荷尔蒙的信息,稍不留神,便会被这铺天盖地的信息素吞没。
灯光从头顶照下来,他一半的脸在阴影下,俯首时,仍看得到他高挺的鼻梁,仰头时,能看到他滚动的喉结,举手投足间,都在蛊人。
他唱完最后一句时,兰岚终于忍不住,冲上去,搂住了他的脖子,嘴唇吻上了他的喉结,梁与风的动作倏然僵硬了起来,修长的手指停止在了琴弦上。
四周安静了下来,只听得到他逐渐浑浊的呼吸声。
“真帅。”兰岚毫不掩饰对梁与风的夸赞,甚至想将他关在家里,让他天天为她唱歌听,但她又心知肚明,这是不可能的,嘴上说说,便拉梁与风去餐厅走流程了。
生日的仪式感还是要有,兰岚将的那支写着“27”的蜡烛插在了蛋糕上,点燃,拍着手为他唱起了生日歌。
梁与风安静听完,便要去吹蜡烛,兰岚捂住了他的嘴,“你还没许愿。”
梁与风尚未来得及说幼稚,便听兰岚说,“虽然这是小学生行为,但你也得许,这是仪式感。”
为配合兰岚口中的仪式感,梁与风最终还是她的要求许了愿,这才去吹蜡烛。
两人虽吃过了饭,但已过去一个多小时,兰岚还能吃得下蛋糕,她尝了一口,这家店的蛋糕果然好吃。
梁与风对蛋糕甜点一类的东西并无太大兴趣,但因为是兰岚订的,他还是吃了一块。
蛋糕吃完,兰岚同梁与风玩笑着说,“又老了一岁,梁总有什么感想么?让我来采访一下。”
“没什么。”梁与风说。
“噢,那我在这里祝梁总新的一岁,事业顺利、身体健康、天天发财。”兰岚对他送上了俗套的祝福,梁与风却因此笑了起来。
这种话,若是旁人同他说的,他大抵会打心里瞧不起对方,认为对方没多少文学造诣,但因是她说的,原本俗套的话,竟也变得动听了起来。
晚上做的时候,梁与风忽然像是开了窍一般,一改从前的风格,即便是兰岚这样经验丰富的人,也被他撩得七荤八素,还没做什么,便已感官爆炸了好几次。
兰岚的脑袋靠在了梁与风的怀中,一只手抓着他的肩膀,气息不稳,“不行了,梁与风。”
梁与风置若罔闻,全情投入,兰岚这回已经说不出话,她其实想问他,是不是报了什么班,怎么忽然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放纵了一夜,隔日兰岚又是睡到了中午才起来的,腰疼腿软之际,她还在回味昨夜的画面。
若是梁与风能一直像昨晚一样表现,说不定,她真的可以将他发展成长期的炮友,虽有这个想法,但兰岚未曾料到,她和梁与风这不清不楚的关系,竟真的维持了两年多。
这途中,她已经从主管升到了部门经理,身边追求她的男人,也换了一批又一批,唯独梁与风,还在坚挺着。
那次生日后,他们二人的关系,比以前和谐了许多,梁与风在床事上温柔了不少,加之兰岚对他并没有其它的要求,二人便稳定“发展”着,谁都没有提出分开。
兰岚与梁与风的事,在公司也不是秘密了,风言风语从来不少,日子久了,她便麻木了,不过,因两人的关系持续时间长了,公司竟传出了两人要结婚的消息出来。
有关系好的同事,午休时来兰岚办公室送咖啡,同她打听起了此事,“我听他们说,你和梁总准备结婚了?”
兰岚差点将咖啡喷出来,“你听谁说的?”这群人真会想要,之前造谣她卖身上位就算了,现在又造谣结婚了?
那同事说,“公司现在都这么传,主要是,你和梁总这都在一起好些年了吧,你们一直没分开,难道你就没考虑过跟他结婚?”
能在一起这么久,一定是有感情的,按传统的思路,那必定是要结婚的,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想法。
但兰岚与他们不同,“没考虑过。”
她和梁与风甚至不是男女朋友,谈什么结婚?若是梁与风和她谈结婚,她一定马不停蹄结束这段关系。
“那,你不喜欢梁总么?”同事惊讶不已。
“有人不喜欢他么,长得帅,又有钱有权,”兰岚说,“我也只是个俗人。”
同事听懂了她的意思,“你就是因为这个和他在一起的?我还以为你们是真爱。”
“都多大人了,什么真爱不真爱的,”兰岚和这同事关系好,平素私下也经常一同逛街,便多说了几句,“男人也就那回事,消遣图个乐子罢了,浪费时间和他们谈感情,还不如多睡一会儿。”
同事对待感情的态度倒不像她这样可有可无,“我还是很相信爱情和婚姻的。”
“完全OK,”兰岚说,“但我是不会结婚的。”
“梁总呢,他也这么想么?”同事问兰岚。
“他怎么想,和我没关系。”兰岚的口吻很是决绝,又令同事惊讶了一把,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对待感情问题如此洒脱的女人,难怪兰岚从未在感情中栽过跟头。
同事与兰岚聊了一会儿,便从她的办公室出来了,孰料,一打开门,便看见了站在门前的梁与风。
他目光森冷,双手插袋,不知在这里站了多久,办公室的隔音做得并不怎么样,他是听见了兰岚方才的话么……
同事不敢多想,同梁与风说了“你好”,便匆匆回去工作了。
而梁与风,默了许久,终归是没有推开那扇门,转过身走了。
路过垃圾桶时,他将自己手中的咖啡扔了进去。
梁与风一鼓作气来到了车上,坐下后,耳边仍是兰岚方才说过的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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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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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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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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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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